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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談「道德勒索」:得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我們?從教育、社福業界說起

續談「道德勒索」:得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我們?從教育、社福業界說起

本人於日前撰文「如今醫療系統淪陷,源自於明晃晃的『道德勒索』」,引起不少迴響和共鳴,但其實社會中「道德勒索」不限於醫療系統(題外話是,如讀者喜愛拙文,請至本人面書給個讚,感激不盡)。拙文中不少留言指出,「道德勒索」可涉及多方面,當中以「具有道德義務」/「具高尚使命」的工作性質最為首當其衝,例如教育、社福業界(當然其他工作性質亦有可能發生,但以此類工作最為嚴重)。故本文試延續「道德勒索」的討論—除醫療外,在其他社會層面,我們看得到「道德勒索」的影子嗎?

我們先由「道德勒索」的架構開始分析。根據賴天恆(2017)中譯「道德勒索」意思如下:「改變一些情境,使得妳如果不做我要妳做的事情,妳就得承擔妳所不願意接受的後果。妳不願意承擔那些後果,因此必須屈服於我的意志。」

試想想上述行業現時出現的情景與問題。基於方便,今次我以表格,把當中最嚴重的教育及社福情況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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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情境中,我希望大家留意一點,就是「政府的角色」—說到底,其實最終植的「勒索者」都是政府。因正如上一篇拙文所言,政府這個「勒索者」本來應兼負「社會資源正當分配」的道德責任;此外,「從社會制度/政策上作出改變」本亦是政府的責任。現在「政府」這個阿斗不成氣,未能負起「社會資源正當分配/從社會制度/政策上作出改變」責任,竟然要老師與社工「埋單」;而他們則為著自己「太有責任感」而被「道德勒索」,更承受內心各種譴責,不是太可笑嗎?而政府胡來的各種政策,例如每日150個單程證配額,引入雙非學童等,引致種種的社會/家庭問題,不是讓老師/社工的工作百上加斤嗎?

更可怕的是,「道德勒索」似乎鼓勵勒索者「放棄個人應付的道德責任」。反正無論資源多寡,經過「道德勒索」後,事情也總能完成得了,勒索者就更缺乏動機作出改變。而「被勒索者」受到無日無之的欺壓,也竟然得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成為「快樂的人質」,要不掩蓋事實不想再討論問題、要不就竟然同情起這個加害於人民的政府,覺得它「已經盡了力」、「罵也沒有用嘛」什麼什麼。不是啦,完全不是這樣子!這個政府是「非不能也、實不為也」!我想強調一點,它是種種社會問題的始作俑者!它沒有盡責、殘害人民、道德淪亡,我們就是要對它予以譴責!

談到最後,我想問問大家,你自己又有成為「勒索者」的幫凶嗎?而你,又有沒有得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