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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食物及衛生局局長的公開信

原圖:蘋果日報

致食物及衛生局局長的公開信

敬啟者:

2015年7月衛生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中,食物及衛生局提出要將煙包上的警告圖像面積由50%增加至85%,多位立法會議員及與會者均提出各種疑慮,指方案既未有數據證明其成效,亦會加劇冒牌煙草產品及私煙問題,增加執法困難,浪費公帑,亦可能衍生其他社會問題。

香港政府以泰國經驗為例,以支持將警告圖像面積由;惟當日與會專家已提出質疑,指泰國的吸煙人口比例在加大健康忠告圖像至85%後仍然上升。對於以上論據的質詢,政府及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均沒有正面具體回應,只是重覆既有之立場。

事實上,健康忠告圖像和字句的成效,多次被學術界質疑:相關研究都沒有去量度實際行為上的改變,反而只是透過參與者自行主觀地為自己評分,量度自身戒煙的意欲 (註1) ;由於意欲和行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故此健康忠告圖像及文字的實際效果仍未有說服力的證據去支持。此外,2011年 (註2) 及2015年 (註3) 的研究結果均指出,警告圖像會引發阻抗心理,可能會減低圖像本身的說服力,甚至會適得其反,令煙草產品更具吸引力。

從公共衛生政策角度考慮,透過控煙政策減少煙草產品之使用,目標無從置疑,敝會亦絕對支持這個方向。然而,在具體政策手段上,健康警告圖像及文字的成效,政府在未有實證及研究確認之前,強行推出新政策,實為極為不恰當之舉措,亦恐怕會確立了一個不良的先例。

更重要是在去屆立法會,相關委員會成員已經明確要求政府先進行咨詢,再提交建議予議會審議,加上今屆立法會的新任議員,佔整體議席的三分之一,敝會希望政府能重新將政策建議提交委員會會議,讓議員能就此作出深入討論,並同時提出更有力的證據去支持相對建議。

懇請政府尊重議會,並且以行動顯示維繫行政及立法的關係之誠意。

誠盼賜覆。

此致
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局長

民間政策倡議組織 uncensorship.org 謹示
副本呈:立法會議員及傳媒機構
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

註1:Schneider, S., Gadinger, M., & Fischer, A. (2012). Does the effect go up in smoke? A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 of pictorial warnings on cigarette packaging. Patient education and counseling, 86(1), 77-83.
註2:Erceg‐Hurn, D. M., & Steed, L. G. (2011). Does exposure to cigarette health warnings elicit psychological reactance in smokers?. Journal of Applied Social Psychology, 41(1), 219-237.
註3:LaVoie, N. R., Quick, B. L., Riles, J. M., & Lambert, N. J. (2015). Are Graphic Cigarette Warning Labels an Effective Message Strategy? A Test of Psychological Reactance Theory and Source Appraisal. Communication Research, 0093650215609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