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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先生,在條例有機會通過之前,你們可以再選擇一次嗎?

警察先生,在條例有機會通過之前,你們可以再選擇一次嗎?

攝影:顏寧

前言:我是一個有到612的市民,就我在612的觀察,我清楚知道一定有個別警察礙於崗位問題以及同袍壓力,就算立場覺得要反對條例,也不敢作聲,本人非常希望編輯,可以為我下面這篇文章,廣傳令所有警隊前線及後勤都清楚明白,自己有權為自己的立場發聲。我希望,香港人和迷茫的警察,最後可以殊途同歸,認識當下的兩難並解困。

致各位曾有抱負的警務人員:

警察先生,在條例有機會通過之前,你可以再選擇一次嗎?

過去數日,雙方對恃了數個日夜,在衝突中導致示威者與警方都有受傷。各位阿Sir,其實每一次的行動都是由上級或指揮官指派,甚至只是部份政府高層的個人想法,但這真的是你憑良心所作的決定嗎?警員不可以有自己的意見和訴求嗎?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而不是任人利用的工具。

縱使宣誓時你曾立誓絕對服從上級指示,但為什麼你不能為自己表達訴求?是甚麼原因令你只能壓抑情緒?是制服、抱負,還是單純的因為警隊文化?紀律部隊先是作為公僕,而後才服從上司,入職的時候大家不也憑藉一腔熱血矢志要保護香港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嗎?縱然身披制服時你們有著「警察」這份工作,但你們還有「香港人」這個身份。

回想以前,警察在香港受到很多市民尊重,警匪片的數量多不勝數,小孩寫「我的志願」時都是警察。今天呢?香港的政府高官和你的上司,時至今日仍然不願意為你們的決定負責,多次推卸責任。警隊今天之所以威信全無,非因你們執行任務,而是在於完成任務後,高層一直不提供透明的準則供大眾參考,反而嘗試扭曲事實,顛倒是非,結果只會加深示威者與前線警務人員之間的仇恨。懇請大家不要成為政府的政治工具,作為高層的犧牲品。

想一想,當香港的社會、經濟都因條例而失去國際地位,成為香港人還是一種光榮嗎?
想一想,你希望自己的家人朋友因為通過引渡條例而送上中國受到審理嗎?
想一想,條例通過後,受害的會是誰?你,還能夠獨善其身嗎?

同為香港人,在六月十七的「三罷」民潮之中,你們雖然不可以為自己的個人立場大聲疾呼,但你仍然能夠輕輕抗議一下。我們明白警察這份工作是你們的飯碗,是你們養家育兒的工作,年青人也想好好享受暑假,市民亦想好好休息。為何不讓這一次難得的關頭,成為你們自我解放的機會?

警察先生,在條例有機會通過之前,你還可以再選擇一次。為了曾經在你眼前的年輕人,請放下你手上的盾和矛,暫停一下你不願面對的工作,向大眾釋出善意,讓我們聽到你們心中的聲音吧。

文:一位熱愛香港的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