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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公務員刑事責任的影響

退休公務員刑事責任的影響

首先,我必須聲明,我不是什麼的專家,但若果有關退休公務員的事情,我希望我能夠為大家解答。今日,有一位朋友問了我一個問題,就是若果公務員在退休後,發覺在職期間犯有刑事罪行,到判刑時,對退休金有沒有影響,相信有留意我的文都聽過,可能一些較新的朋友未看過,這個我也樂意再講多一次的詳情。

不如我就將七警,朱警司和許司長作例子,大家就會明白。先講七警的處境,現在還在審訊中,不便談案情,但可以用兩個假設,就是有罪和無罪的處理方法,若果無罪釋放的話,一切會走回正常,復職繼續返工,在停職期間,所有欠他們的薪金,如數補回。若果被判有罪,不管是否要坐監,革職權力就落在警務處長,處長會因應判刑向公務員事務局和特首(相信是因職級而定)提交推薦,但通常都會被革職。任何公務員被革職的話,除了公積金之外,所有人都會失去退休的資格。但極少是因為犯了刑事罪而被法庭判刑是有機會復職。

公務員退休是形式上是要申請,所以,到達退休年齡的公務人員,是可以要求准許退休,因此,他就能夠得到退休金,若果政府不接納,而要將他革職,也會失去長俸。總結一句就是,所有公務員再退休前犯有刑事罪而被法庭判刑,差不多一定得不到長俸,除非是管理級人員(Directorate Grade),紀律部隊的憲委級,因為這些級別的人員是沒有革職這個處分,他們的職位是由特首(港督)委任,特首(港督)就會因應部門首長向特首申請,取消委任,迫令提早退休,但可以在退休之年開始「食糧」。我所講的是有先例,這些人員會是警司級以上,監房就以監督等。

朱警司就較為簡單,因為他是正式得到政府批准退休,也在法定日期開始領取大糧和享用長俸,就算他在今後被刑事檢控,無論有罪與否,因為他連案都未落,一天不回港,都不影響他的長俸。英國政府當年為了保障退休公務員,並未有立定任何法則來奪回或者停止公務員領取退休金。但是,若果退休公務員因被控以「叛國罪」就會被停止提供長俸。這是一個很舊的法則,是否適用於今天特區政府,相信暫時沒有人考慮。

最後,我是想舉許司長的例子,由於他做司長之前是公務員,而他是保留政府退休的權利,因此,他在出獄的時候,政府會計回退休金給他,有沒有利息就不知道。現時,他應該是凍結退休金。

以上的資料是我從一些公務員的條例和看過一些實際個案所發表,若果有什麼「過時」的資料,請各位前輩或者舊同事提醒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