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陳帆局長的「良心劏房」,是綽頭還是實事?

陳帆局長的「良心劏房」,是綽頭還是實事?

作者為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召集人、社區中心基層組織和社區發展陣線外務副主席

近日,新上任的運輸及房屋局陳帆局長高調談及考慮資助社企租用唐樓,再以特定價錢出租分間房間予正輸候公屋的基層劏房住戶,解決市民困難。局長此話一出,即引來連日的熱烈討論。過渡性房屋一直是不同關注房屋團體過往多年的中短期房屋政策立場,無論是改建工廈、校舍等空置建築物,或是運用市建局收回的物業作過渡住宿用途等。須知在上任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時期,房屋政策寸步不移:長遠公屋建屋量沒有明顯增加;中短期房屋政策毫無新思維可言。新官上任不足半個月,已為膠著一時的房屋議題帶來一陣討論氣氛。

氣氛終歸是氣氛,「落地」的才是實事。

劏房住戶,大都是因為經濟負擔能力而選擇劏房。因此,考慮的都離不開「租金」和「環境」。先說租金,陳帆局長由7月9日探訪劏房住戶時提出以成本價出租劏房。以現時葵涌區舊樓為例,市場上普遍一個100呎有獨立廁所的劏房已經需要$5,000 至 $6,000,雖然未知所謂成本價的計算方式,但保守估計也必然比起市場上的劏房價格低一大截。可是,數日內陳帆不斷轉口風,甚至於日前7月12日提出政府推出的共住空間與市價相約,大概$4,000。一般而言,存有「共住空間」的劏房由於是共用廚房甚至廁所,價格會比較套房形式便宜,葵青區現時則$3,000至$4,000不等。根據去年政府公佈的〈香港分間樓宇單位的調查2015〉,分間單位平均租金為$4,200。政府推出市價劏房,陳局長是否想在無限上漲的劏房市場上分一杯羹?

另外,陳帆局長亦指,政府推出的「良心劏房」合符「合法、安全、衛生」的。過往,不同關注房屋團體曾提出香港應參考聯合國的適足住屋權的七項準則*;現時本港公屋人均居住面積為70平方呎。去年政府公佈的〈香港分間樓宇單位的調查2015〉的人均居住面積則是62.4平方呎,實際在地區接觸的人均面積更低,當中以家庭尤其嚴重。政府計劃推行的「良心劏房」,如何釐訂「人道」?如果以聯合國的適足住屋權的七項準則仍參考,坊間絕大部份劏房都是基本上一項達標的也沒有,更惶論公屋70平方呎的人均居住而積標準。

香港聖公會麥理浩夫人中心團體及社區工作部於上月的「葵涌區不適切居所室內環境質素及水電費」調查發佈中提到,現時香港就劏房等不適切居所,均沒有就居住環境(如窗戶數目,樓底高度,室內空氣流通及物質濃度等)訂定任何標準;即使一般住用單位,亦沒有就室內居住環境質素訂立指標,只有建屋時單位規劃的管制。陳帆局長暫時未有就有關「人道劏房」準則具體說法,政府絕對需要與市民及各方專業一同商討,不上止是過渡性房屋,更是長遠本港的住屋指標。一些社福團體正先行一步,就釐訂住屋指標與劏房戶商討,政府亦應盡快「落地」效發。

陳帆局長正與部分社福團體商討,過往政府亦曾經大力支持「光房計劃」,在未公開招標的情況下將深井紗廠宿舍供「光房計劃」改建成「光屋」。「光房計劃」固然是對社會地產推動有一定的正面作用。但假如政府是有決心推動更多有心的業主參與,而不是只推百餘個劏房單位吸引公眾眼球,那政府更加應該加強透明度,公開招標,讓有心推動社會地產的團體可百花齊放。

畢竟,過渡性房屋只能夠是中短期措施之一,新一屆政府強調務實,因此「落地」的聽取基層意見,盡快增建公屋,並實施租務管制才是根治本港房屋問題的關鍵。

註:*聯合國的適足住屋權的七項準則包括使用權的法律保障、服務、材料、設備和基礎設施的提供、力所能及、樂舍安居、住房機會、居住地點及適當的文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