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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權路

香港人權路

人權議題近月升溫成重要課題,民間社會亦發起一些聯署,希望香港(最新)人權狀況得到國際社會關注。

聯合國系統處理人權問題的「機構」有兩類,一是依據多條國際人權公約而成立的不同委員會,各委員會的成員以個人獨立身份參予,負責審議各締約國履行不同國際人權公約而提交的定期報告。另一類就是下周進行第42次會議的「人權理事會」,成員是各國政府,中國是成員之一。

就第一類所指的國際人權公約,香港較多人聽過的應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早幾日民間人權陣線就發起聯署,指港府早在21個月前已完成就第四份報告的本地公眾諮詢,但至今仍未向委員會提交;民陣呼籲大家聯署,向特區政府施壓。

隨著執法人員被指施加非法武力的事件增加,是否出現系統性的酷刑受大眾關注,特區政府另一份需履行的國際人權公約是《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按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公署的網頁資料顯示,特區政府提交的下一份報告到期日原來是今年12月9日!(見圖)然而,特區政府似乎未有進行任何預備工作,例如就報告的大綱向公眾進行諮詢。筆者上月下旬就此電郵詢問主事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詢問準備工作及時間表若何。近日局方回覆,竟然說「就根據《公約》提交報告的時間表,目前我們仍未接獲有關通知」!局方的答覆沒有說明是要等誰的通知,究竟是聯合國有關方面還是中央人民政府?

最後,有指下周進行會議的人權理事會將討論香港情況,筆者看了數頁長的會議議程,未能找到同香港直接相關的地方,反而在檢視百計全球非政府組織交予理事會的「聲明」中,發現了一份來自香港的團體——不是民陣或其他,卻原來是由「香港各界婦女聯合協進會」發出,讀者如對這份四頁長文件描述的「香港真實情況」感興趣的話,不妨查看

九七前後,民間社會一直關注香港人權狀況以至各公約如何可以繼續履行,昔日不同民間團體撰寫並提交非官方報告以至親赴各大小會議的力度未有減弱,反而是聲音已不再單一,另一陣營早已懂得並有資源進行類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