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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wan Williams:《教會:社群中的社群I》(中譯)

Rowan Williams:《教會:社群中的社群I》(中譯)

Rowan Williams, “How should churches respond to Big Society”, Friday, 23 July, 2010.

序言:
坎特伯雷第104任大主教,羅恩.威廉斯(Rowan Williams) 與英國兒童協會(the Children’s Society)行政總裁雷特梅爾(Bob Reitemeier),2010年7月23日,於倫敦Oasis Centre出席慈善議會場合(Charities Parliament Event),並發表演說,探討教會及基督教機構從事,由來自保守黨的英國首相卡梅倫(David Cameron),在大選時提出的大社會運動(Big Society Movement),當中的機遇和挑戰。其他出席者包括:Fran Becket和Oasis UK創辦人Steve Chal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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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Steve),真的非常感激你。謝謝大會的邀請和各位今晚的光臨。今晚,我嘗試帶大家探討一個,顯然在未來數年將會有重大討論的題目。

我想首先看看,當一個教會回應大社會(Big Society)時,她的基礎的表達方式是怎樣的,這意味著我們要回到整個起源去發掘,基督教本身的根源。教會是什麼?基督教是什麼?對我來說有一件偉大的事情,在新約有一個見解,一種上帝所感興趣的人類社會,並樂見這種人類社會得以昌盛並向世界各地伸展,是每一個人都有敏銳和活潑的見識,一個互相依賴的見識。這個強烈的意識是每一個人都在共同生活中給予貢獻。這個意義上,如果一個人是無法給予的,那麼大家都會缺乏,大家都感到挫折。這一種個人的缺乏和挫折便成為每一個人的問題。無論在物質或精神層面,你應該視他們為不可分割的,意義都是一樣的。當身體的其中一個部份受到損害,這是每個人的問題,每個人的損失。因此,教會存在,成為人類患難與共的模範,每一個願望的表達、每一個才能的賜予都是重要的。一個社會當中,一個人的挫折就是每一個人的挫折。

我會說,從這裡開始,我們作出基督教回應大社會的辭令。我猜想這個好壞參半(two-and-a-half-cheers)的大社會,值得高興的是,我們似乎體認到面對面和更加頻繁和有組織的居民關係,這種覺悟也許比之前的社會制度更進一步,無論是帶有任何政治色彩的制度。

正如我一開始所帶出的基督教眼光,似乎將兩種真正有毒的扭曲現象,在中間直線切開。一方面有一個想法是,所謂社會有很多問題有待解決。你推選的人進入政府,因而解決問題。這便是我們真正想知道的。另一個有害的扭曲現象,如一句俗語,沒有一個所謂社會的東西,卻只有每一個個人去追求自己的目標,而政府存在的目的,是防止可能出現的最壞的衝突而已,沒有其他。中間我們有相互依賴的健全想法。從這個意義,我們每一個都藉著鄰舍和關係的建立而存在。這是我相信的神學。

是的,感到高興的是,一個無可替代的個人親屬關係能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我們似乎認真對待這個元素。這確認一個良好的社會並不是僅僅以大量有說服力和令人印象深刻的規則和方案;而是從這個社會當中,人們確信能夠給予,並得到接收,從對方獲得才能的交換,這個就是政治哲學家(Dr. Adrian Pabst)最近在衞報一篇有趣的文章所刻劃的社會。(1)他用了一個片語「相互同情、社會認同」“Mutual Sympathy and Social Recognition”以表達健康社會的紐帶。「相互同情、社會認同」,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非常有益的片語,因為他認為一個社會的共同利益是建基於深厚的同情,才擁有真正的能力去感受和認識別人的觀點;覺悟到別人跟自己一樣,處於同樣的光景和問題中。什麼是有利於自己、什麼是有利於別人,這些早晚都彼此交織在一起。

現在,我們往前多走一步,我注意到兩個我稱為有毒的扭曲現象,在許多政治思想中盛行,什至已經流行上數十年。其中一個問題遺留下來的,我想是,我們究竟如何界定政府的角色?如果政府不只是一個在無窮利益爭吵之中的仲裁人;如果政府也不是萬能的解決問題供應商,這樣,他為什麼存在呢?我會說,政府的目的是去維持一個遠景,一個自然和本土的共同社群的理想,當中,他們居住在一起、互相依賴。

因此,政府正在那裡緊握著一個社會的遠景,正如一句舊句子:「社群中的社群」 “a community of communities”。這句舊句子第一次引人注目是在一百年前一個著作備受忽略的聖公會神學家和政治哲學家(John Neville Figgis, 1866 – 1919),他曾經是劍橋大學教授,後來成了修士。這個「社群中的社群」就是他如何看待社會的核心主題。一百年前,他看著當前已經支離破碎的社會,因為貧窮、工業開發和快速的社會變遷。他是當中其中一個,他說:「教會應作更好的榜樣」。教會作為世界的榜樣,活躍參與,有時在這些元素之中互相影響、追根究底,讓社會明白,這並不是鐵板一塊,亦不是虛構小說去掩蓋一群無關痛養的個體,而是,教會就是「社群中的社群」。政府緊握這個概念,在這個國家當中,公民社會的整個共同社群,都有一些事情要共同去做,他們需要以非破壞性的相互關係彼此服侍,要做到這一點,他們需要建立一個有容納能力的空間。

政府正在那裡,去調整、去培養、幾乎不時去修補工作,容納空間,讓人在當中行駛他們應有的自由,使之能在他們的社群運作,並以這些社群為一個更闊的社群工作。簡單一點來說,政府在那裡做一點連接功夫,使他們能夠工作。這個便是我所認為,能夠推廣到大社會的好一方面(half-cheer)。我們是一個整體,這個很容易理解,對於任何觀念都要謹慎,否則一個大社會便會遭到吞噬,如果政府只以此聯系為一個削減資源的藉口,或以此聯系分享責任,作為一種洗滌的方式。我認為這是非常正確去警惕這個扭曲現象,因為這不過是一種歪曲。

大社會,我想是一個片語,從對抗大政府中得著能量和信念。我能看到當中的關係。這是對由上而下解決事情的反應,對解決問題,政府總是知道得最清楚的想法的反應。這本身並不是一個不健康的反應。我認為我們都需要丟棄那個早期韋伯(Sidney Webb, 1859 – 1947)提出的費邊社會 (Fabian Society)思想,政府始終是首要的社會商品的供應商,不管你是否喜歡。我認為在英國左翼思想中,可以追溯到一個未扭動之前的纖維狀態(a very bleak strand),當中巧妙地有更多英國左翼思想的歷史資料,去推動我們朝向我所提議的「社群中的社群」的模型。

我們確實需要一點點再保證,因此,好壞參半的(half a cheer),這並不僅僅是一種洗滌或推諉責任的冒險事業。到目前為止,對於大社會的言論一些最有趣的回應,來自一、兩個智囊團,如英國智庫新經濟基金會(New Economics Foundation),他們獲得事實:為了革新,建設更完善的社會空間,一個合理水平和專業的社會行動,是需要政府作出投資運作的,否則,這將會達至較底的水平、更多的不協調和較少的問責。因此,我們需要保持這個圖畫的一部份。

我們需要非常明確,認真設想這個大社會,我們不要放過那些關懷質量和問責,這些對政府的日常職責都是十分恰當的,包括:建立聯繫、確保各方面事情的公正。

註釋:
(1)Adrian Pabst, “The Big Society needs religion: The big society will not work unless it is informed by religious ideas of free and reciprocal giving”, guardian.co.uk, Wednesday 21 July 2010, 16:35 BST
http://www.guardian.co.uk/commentisfree/belief/2010/jul/21/religion-bigs...

(續)

翻譯原文:
Rowan Williams, “How should churches respond to Big Society”, Friday, 23 July, 2010.
http://www.archbishopofcanterbury.org/2956

Rowan Williams:
坎特伯雷大主教、英格蘭聖公會第104任主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