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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爾賓甘男爵訃聞(中譯II)

康希爾賓甘男爵訃聞(中譯II)

康希爾賓甘男爵訃聞II
他的時代最偉大的法官,他認為在捍衛人權上,司法獨立是必須的。
翻譯:吳耀鏜

受專研17世紀英國歷史的馬克思主義歷史學家查理斯托弗.希爾(Christopher Hill, 1912 – 2003)吸引,他到牛津大學貝里奧爾學院(Balliol College, Oxford)讀歷史,於1957年考獲第一,並參與學院辯論。兩位歷史家朋友包括:來自塞德柏鎮(Sedbergh)的詹姆士.羅伯特(Robert Rhodes James, 1933 – 1999)──最終成為封爵保守黨國會議員──;和軍事作家約翰.季根(John Keegan, 1934 – 2012),來自貝里奧爾的另一位爵士。對歷史背景的熱情洋溢於湯姆的判決之中,伴隨著他對塞繆爾.詹森(Samuel Johnson, 1709 – 1784)(18世紀英國文學家)的熱愛,畢生堅持對歷史的興趣。

他考獲律師資格,並迅速於1959年晉升成為大律師(Bar Finals),贏得牛津大學及格雷律師學院(Gray's Inn)奬項,不負母親的期望。他加入一個以萊斯利斯.卡曼(Leslie Scarman)為首的商會,並迅速爭取醫療辯護聯盟(Medical Defence Union)、醫生保險企業(the doctors' insurance firm)以及勞工部(the Ministry of Labour)成為客戶。英國大法官丹寧男爵(Lord Denning, 1899 – 1999)挑選他和他的重要法庭辯論對手,御用大律師帕特里克.尼爾(Patrick Neill QC)為首席辯護律師。御用大律師路易斯.庫珀爵士(Sir Louis Blom-Cooper QC)更猜想他有一個複雜頭腦“alpha-plus mind”。他因為靈巧的盤問、冷靜和精心建構新穎而堅實的論點而贏得聲譽。從最早的時期,清晰而有邏輯已經是他辯論的特點,其後更滲透於他的司法裁決。

1972年,湯姆以38歲之齡被任命為御用大律師(took silk)。他自1968年已擔當就業部初級法律顧問四年,並擔任英倫銀行常設法律顧問。

1975年,他破紀錄晉身最高法院,1980年,他於皇座法庭(Queen's bench division)成為高等法院法官,和商業法庭法官。1977年,當他仍40出頭,他被要求審視,在宣布獨立為羅得西亞的前殖民地之後,對該貿易制裁國南羅得西亞石油公司進行交易(sanctions-busting)。他的報告令廣大公眾更認識他,並發現石油公司與公務員合謀,蓄意蔑視制裁實施。其後沒有起訴。

1986年,他獲晉升到上訴法院,並很快成為首位法官歡迎麥凱勳爵(Lord Mackay)1989年的方案,容許事務律師(solicitors)在高等法院代表出庭(right of audience)。於1991-92年,他調查國際商業信貸銀行倒閉爭議,但強烈集中於英倫銀行的監管角色,他批評不預早介入,但財政部就獲得免罪。其中一些調查結果被政府刊登。報告最終逼使核數師交出在詳細調查發現的違規證據。

1992年,湯姆繼任御用大律師唐納森勳爵(Lord Donaldson, 1920 – 2005)為主事官(master of the rolls)(1) 。當時,他被認為是在現代思想的選擇中,相較更傾向改革的沃夫勳爵(Harry Woolf)而言,是適度保守的。他在被任命時說:「激進創新的範圍可能有限。」然而,他發起許多重要改革,包括推動在重大的民事案件以更多文書工作代替某種口頭聽證。他是首位資深法官將歐洲人權公約編入英國法律,他亦贊成大麻合法化,他在英國旁觀者雜誌的專訪中透露:「這是愚蠢的,有一條法律並沒有做它所存在的事。」後來,他大力提倡廢除上議院(House of Lords)司法部門,伴隨創立英國最高法院,實現2005年憲法改革法案(Constitutional Reform Act 2005)。最高法院於2009年10月,他退休後才開始運作,而他就有點後悔沒有成為首任院長,湯姆對最高法院的成立感到高興。

作為一名法官,他曾決然獨立,在幾個備受觸目的司法覆核案件作出對政府不利的判決,包括:1994年馬來西面柏高大霸案,當他將前外交大臣道格拉斯.赫德(Douglas Hurd),和對武器援助交易作出不利的裁決放在一起時。這樣做,他承認非政府組織:世界發展運動(the World Development Movement)的地位,帶來挑戰。1996年,儘管湯姆對刑事發律經驗有限,麥凱勳爵(Lord Mackay)仍選擇他成為首席大法官(lord chief justice),他被冊封為終身貴族(life peer),波伊斯郡康希爾賓甘男爵(Baron Bingham of Cornhill),在那裡,他與他的妻子伊莉莎白,與兒孫和朋友,在他們的小別墅度過許多快樂時光。曾經有超過一位在任法官告訴我,他們認為他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首席大法官」。

在他的新職務中,他的改革勢如破竹。他向1997年的新工黨政府內政大臣傑克.斯特勞(Jack Straw)施壓,廢除謀殺案強制性終身監禁以及內政大臣決定特赦的關鍵角色。他與現在的御用大律師沃夫勳爵(Harry Woolf)一同主張被釋放的戀童癖者有安全住宿,好讓再犯的可能性較小,並保護他們免受纏擾。

主持國家的最高法院,他在法律的各個領域監督一連串開創性的判決。與湯姆為首出庭總是一個強大經驗,還是他一貫的幽默感:他結合了獨特的機智與對應有的程序與公平作出深刻的承擔,以及閃耀著他的風趣與冷笑話,但從來沒猶豫讓訴訟律師知道,是時候繼續審案。

對個人權利和法治的判決影響深遠,令賓甘在眾人當中樹立聲譽為他時代最偉大的法官,在具挑戰性的環境下定義法治。2006年,他在劍橋大學發表有關法治的演講,解釋他的概念的8個核心原則,將概念置於國際框架之內,作出新的突破。講課延伸以同名出版書籍,將他的名字超越法律界帶給全球公眾。得到廣泛關注和許多正面的評價,包括來自彭定康勳爵,他於2003年憑他的努力擊敗賓甘,當選牛津大學校監。彭定康於金融時報書評指出:「清晰的論點,有時觀察精準而尖刻,以及易懂的文體」,並讚揚賓甘為「毫不費力的威嚴」的著書方式。

隨著湯甘的退休,他並不走容易的路。他作出一系列備受觸目的演講,關於自2003年伊拉克戰爭便出的當下問題,他認為是「嚴重違反國際法」的一個行動。他後來告訴我,這是他「在法律上完全沒有疑惑」的極少數事件之一;並且在他的最後的著作內幾個特別賦權威性和評論尖銳的篇章中形成主題。

於2005年被冊封為嘉德勳爵(a knight of the garter)(2) ,他在國際法及比較法研究所是一名積極的總裁,他高興於同年成立賓甘法治中心。他於英國慈善機構(Reprieve)擔任主席,利用法律加強囚犯人權,他是衛報文學節(Guardian Hay festival)的總裁,並繼續於每年春天擔當積極角色,經常被視為,一些偉大的靈魂人物發表一場令人脈動的講座之後,站在帳篷之外的雨中和泥淖中,手執籌款箱,為慈善機構(SOS Sahel)籌款,支持在撒哈拉以南非洲旱地的牧民與農民,當中伊麗莎白亦熱心參與。

儘管在賓甘家裡,政治常是日常辯論的話題,他總是小心避免公開評論。伊麗莎白為社會民主黨(Social Democratic Party)的議會選舉和自由民主黨(Liberal Democrats)陣營站台,但他說她在聖公宗比他更保守(Anglican right)。詹姆士.羅伯特(Robert Rhodes James, 1933 – 1999)曾經說過,他會驚訝地發現,湯姆是個保守黨選民,雖然個人對他女婿傑西.諾曼在該年的換屆選舉中,當選南赫里福德郡保守黨國會議員而感到高興。他的家人仍是他得到最大快樂與自豪的源泉,而他總被一群朋友包圍。

辯論、笑聲、歌聲、溫暖與不恭,在一定程度上是他家的特徵。他生前的1963年與伊麗莎白結婚,育有女兒凱特(Kate);兒子哈里(Harry)和基特(Kit);並有6名孫兒。

註釋:
(1)譯按:主事官的地位在首席大法官之下的資深法官
Master of the Rolls: second most senior judge in England and Wales, after the Lord Chief Justice.
http://en.wikipedia.org/wiki/Master_of_the_Rolls

(2)譯按:嘉德勳爵是英國勳位最高的爵士,1384年由英國國王愛德華三世創立。

翻譯原文:
Lord Bingham of Cornhill obituary
The greatest judge of his era, he argued that judicial independence is essential to the defence of human rights

Philippe Sands QC
guardian.co.uk, Saturday 11 September 2010 23.57 BST
http://www.guardian.co.uk/law/2010/sep/11/lord-bingham-of-cornhill-obitu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