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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mbo】路,該如何走下去?

【Jumbo】路,該如何走下去?

原載於《Jumbo》48.2 P.20-21
ISSUU網上版:http://issuu.com/_hkbusueb/docs/jumbo48.2

逼上梁山:從浸大到港大

在過去的暑假,學界絕不平靜。先有五月浸大學生抗議校長遴選制度即日諮詢兼委任新校長不公,在諮詢會完結後衝入聘任委員會閉門會議,要求擱置委任及延長諮詢期;再到七月港大副校長任命風波中,港大學生圍堵校委會會議抗議以「等埋首席副校長」為由,推延副校任命涉及政治干預。兩宗衝擊事件性質相似,但最終的結果卻大相徑庭:浸大校董會在學生及教職員強烈要求下最後決定加開諮詢延遲委任新校長,取得階段性勝利;港大校委會卻未因學生進一步的行動而改變主張,任命處於膠著狀態。席間亂象叢生,學生見盡所謂「學者」醜態百出之餘亦受盡千夫所指,大有「成王敗寇」之感。

仔細觀摩,兩次圍堵有甚多相像之處,但實際上港大的情況要比浸大更為嚴峻:浸大一役的目標只是短期地爭取延長遴選制度中的既定程序,使本來未能及時參與諮詢會的教職員及師生能夠參與諮詢(編按:諮詢會時值考試,而且只有一場;經爭取後加開三場諮詢會,時間上相對充裕),但並未從根本上改變校長遴選制度上的不公(例如:於遴選校長的聘任委員會中沒有學生代表,學生校董在校董會淪為二等校董)。而港大一仗學生卻是上升到扭轉程序不公義、抗議政治干預及捍衛學術自由的層面,若然輕易讓步就會確實撼動到建制派當權者的既得利益,故在官官相衞的情況下只得讓院校自主淪為黑色幽默。

社會上許多聲音都指責學生暴力衝擊云云,當中無理謾罵為數不少,不在討論之列;但從兩次圍堵事件中,可以看到學生在「少數人的暴政」的體制內人言微輕,扭盡六壬當權者仍對訴求置若罔聞(編按:兩大學生會亦有一系列溫和的活動表達訴求未果才決定衝擊),所以唯有在體制外尋找出路。可見雨傘革命過後,社會上抗爭路線的改變亦影響著學生運動的大氣候,無論在抗爭或被抗爭的一方都意識到「和理非」並非表達訴求的最有力方法,例如在以前最常用的遊行靜坐,當權者亦是「針唔拮到肉唔知痛」,故逼使學生以最直接的行動與校方對壘,成果不一但也同時惹來非議,可見學生在表達訴求的手法上正面臨著「逼上梁山」的窘境,進退維谷。

衝擊圍堵固然能夠逼使校方正面回應,但絕非上上之策。衝擊產生肢體衝突令行動訴求失焦,使學生受到不必要的指責不在話下。而且在策略上,因為衝擊迫使當權者在短時間內對訴求表態及作出決策,故衝擊對單一及較簡單訴求的效用會比處理重大及複雜的議題更為顯著。以兩大學生會衝擊閉門會議的訴求重點及最終成果作比較則可見一斑。在校董會上,浸大學生會與校方斡旋時的重點放在「考試後加開諮詢」、「諮詢期為期三日」、「不得短時間內委任校長」,幾項均是能短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單一訴求。而關於校長遴選中制度不公、更甚到修改《大學條例》、重組校董會等訴求雖然要緊且影響深遠,學生會亦有不斷闡釋其重要性,但並沒有和是次衝擊的主要訴求混淆。衝擊本來就是講求快、狠、準,「以時間贏取時間」,訴求越對焦,戰時越短暫,加上群眾壓力關注下則對學生更為有利,所以浸大學生才能靠抗爭贏得校董會答允加開諮詢會的成果(當然這是治標不治本,容後再述)。在此一役上浸大學生會應記一功。

再觀港大。誠然,港大今次副校長任命比浸大面臨的問題更為嚴重,是赤裸裸的政治干預,院校自主被校委會荒謬的弄權者架空,學術自由危在旦夕。港大學生會先前已舉行靜坐聲援但不得要領,無計可施下只好發起圍堵亦情有可原。港大學生會的訴求雖然合理,但亦過於「貪心」 —— 除了要求立即討論副校長的任命外,還同期要求檢討校委會的組成及取消特首為必然校監的條文。當然,後兩點與副校長任命息息相關,但若將三者同時提出作為是次衝擊的訴求,則會令焦點模糊。需知道重組校委會及修改大學條例兩項是學界共同面對的龐大議題,難以透過一次衝擊或示威便能輕易拍板。所以在耗時的訴求下,輿論風向漸漸背向學生,亦讓老奸巨猾的校委會成員能夠借題發揮,讓單純的學生百口莫辯 —— 應該說港大學生會從提出幾項訴求後,就應該預知行動不能成功,但沒想過輸得如此慘烈。

當然,港大學生身土不二衛我校的精神還是讓筆者十分佩服的。現在做大學生並不容易,對外抵擋抹黑攻訐,對上應對政治壓力,只爲捍衛高等學府中最可貴的核心價值。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加油。

步向甲子:別讓校政淪為小眾政治

放眼浸大,雖未及港大百年基業,但亦即將邁向甲子之年。而一直以來浸大校政問題不斷,單單是上一學年就已經有幾宗校政事件在校園引起軒然大波。除了校長遴選漠視學生意見外,還有早前舍堂組未經充分諮詢,便欲於本學年擅推「108靜音樓層」政策,於四舍堂均設置從晚上十點到早上八點的「靜音樓層」;以及社工系講師邵家臻疑受到政治打壓被褫奪公職一事(編按:有興趣了解事件的同學可以到編委會的專頁閱讀三月及六月的報道)。雖然兩件事最後以「暫緩推行」及「突然委任」告一段落,但這更加凸顯了浸大校方處理校政的一貫弊病 —— 首先,先斬後奏強推政策,事先並無充分考慮各持份者的感受及需要,群情洶湧後就但求息事寧人大事化小。這種僥倖心態並非近年才有,遠至數年前校方企圖清拆鏡房改建為共享空間、不顧學生反對將二人房清拆興建三人房時經已有所稽考。

浸大素有「香港浸會中學」的「美譽」,師生共治的概念不斷提倡,但實行起來依舊薄弱。筆者印象較深的是當時在衝擊校董會現場,校董會主席鄭恩基面對群情洶湧時不以為然地向學生說了句「既然依家都考緊試,不如返去讀書好過」,引來一陣噓聲。浸大的「我行我素」一向為人詬病,但除了因為校方死板的家長式統治,學生亦需負一部份責任。校政在浸大總是被歸類於「沉悶」「離地」一類,即使是重大的校政議題,亦只是多了一點相關的持分者關注。換做平日,來來去去則只有幾名學生幹事為無人問津的校政奔波。作為學生,選出學生代表後並不代表一勞永逸,關注校政亦是作為大學生的義務之一。別讓師生共治淪為紙上談兵。

上半提過,浸大爭取到加開諮詢會是「標」,與學界共同面對修改《大學條例》特首為必然校監一例條文、檢討校董會組成及將學生校董平權等的議題是「本」。九十年代初,浸會學院與其餘兩所學院爲了儘快升格為大學,對《大學條例》的約束並無多大反對。但時至今日已經二十餘年,《大學條例》也有與時俱進的必要。在本學年,修改《香港浸會大學條例》專責小組正式成立,將會就修例作出討論。在小組內,本科生代表只有學生會會長一位。修例並非一朝一夕能夠完成的工作,各位雖然未必能夠直接參與修例工作,但亦可持續關注修例議題,增加校內要求修例的聲音。《大學條例》事關院校自主、學術自由等大學重要原則,絕非虛無縹緲而是息息相關。路漫漫其修遠兮,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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