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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浸會大學續約不公事件之聲明

2016年8月,活躍於雨傘運動、身兼教職員工會主席的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助理教授黃偉國僅獲續約一年,一反所屬學系續約三年的建議。此外浸大持續進修學院傳出有高層恐嚇講師,要求他們自願不續約,否則在評估上作劣評。進步教師同盟關注兩宗續約事件,憂慮浸會大學以種種藉口欺壓合約員工,要求浸大公開交待。

大學是研究學術和啟導學生的場所。根據傳媒報道,黃偉國過去兩年的研究表現指標屬「良好」及「非常好」,教學表現亦屬「良好」,理應符合大學教員的標準。唯校方在今年評估他的表現時,突然指他研究表現弱和應「關心及回應學生需要」,與過去對他的研究和教學表現並不相符。加上學系建議續約三年,但最終校方只續聘一年,令人懷疑浸會大學審議教員續約時欠缺客觀準則,漠視院系意見。加上黃是教職員工會主席,處理不少教職員權益個案,我們質疑浸會大學借故向敢於發聲的員工開刀,殺一儆百,令其他教職員遭受不公亦不敢討回公道。

另一方面,有傳媒報道指浸大持續進修學院以在評估作劣評為要挾,要求合約講師自願不續約。如果傳媒所報屬實,上述手法卑鄙,與恐嚇無異。我們認為浸會大學校董會有責任成立獨立委員會,公正地撤查事件,絕不能以持續進修學院屬自資為由,而不作跟進。否則浸會大學的聲譽,將因持續進修學院管理層處事不公而遭到敗壞。

維護學術、言論和思想自由,是每位大學管理層成員的責任。而處理員工續約的問題,則應以透明和公平為原則。今時今日,不少大學教職員都是合約員工,他們都可能是管理層不公或政治打壓的受害者。在香港政治低氣壓的陰影下,敢於發聲的教員更加處於不利位置。我們促請浸會大學管理層撤查兩宗事件,還受害教職員一個公道。

進步教師同盟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