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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會四幹事「被剝奪參與校政權利」16個月 新莊變相「被解散」

浸大學生會四幹事「被剝奪參與校政權利」16個月 新莊變相「被解散」

(獨媒報導)浸大學生會自2020年「斷莊」後,新莊「滄溟」於4月上任。惟浸大校方昨稱接獲對學生會投訴屬實,將對學生進行紀律處分。學生會凌晨在社交媒體回應,指校方從未予他們參與聆訊或作回應,而懲處之一是禁止幹事長、兩名副幹事長及秘書四名幹事參與包括學生會等學生組織,禁令即時生效至2024年8月31日,為期逾一年。學生會指會章規定如幹事長及兩名副幹事長同時出缺,便需自動解散,換言之浸大校方的懲處可「DQ」學生會幹事會。

浸大校方昨日表示,於四月初接獲對其政綱、年度計劃書及財政預算的投訴,稱經調查後投訴成立,「部份對過去事件的描述,出現誇大、缺乏事實根據及偏頗的情況,並不符合社會的標準和價值觀」,將對學生進行紀律處分,惟聲明未言明會作何處分。

浸大學生會幹事會「滄溟」今日凌晨於社交媒體回應,指他們是於4月4日接獲校方「通知」收到相關投訴,為至今兩星期仍未收到投訴信副本,亦不知投訴的具體內容,指校方稱以保護投訴人私隱為由,只選擇性透露部分內容。

幹事會指,在聆訊過程中未獲參與的權利,包括沒有給予回應的機會,質疑校方昨日稱經「詳細了解」的理據。他們重申,其政綱中的資料皆從網上報導找到的客觀事實,「絕非誇大或缺乏事實根據」,他們將上訴到底。

校方昨日的聲明未提及對學生的紀律處分為何,幹事會透露其中一項為「禁止幹事長、內務副幹事長、外務副幹事長及外務秘書參與大學一切委員會及學生組織之管理工作,包括學生會、校董會、教務議會、學科學會、興趣學會、宿生會等,即時生效至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學生會表示,根據《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會章》,如幹事長及兩名副幹事長同時出缺,或幹事會成員少於五人,則須自動解散。換言之校方DQ幹事長等四名幹事的處分,將令目前有七名成員的幹事會自動解散。

他們對校方的決定表示遺憾,促校方收回相關決定,尊重學生自治,亦呼籲各位同學持續關注事態發展,支持學生會後續行動。

除浸大外,目前本港大專院校僅有科大及都大有學生會「正莊」成功上任。

新思維發聲明,呼籲大學校方和學生會盡快溝通,稱「互相指責及懲處不利於良好的學生和教育發展」。新思維又指,學生關心社會是理所當然,校方應給予彈性,學生也會為其言論負責,又稱過去數年學生組織與大學校方處於高度繃緊,認為在社會穩定下大學應與學生組織保持緊密溝通,讓學生組織重新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