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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會被校方「剝奪參與校政權利」 全體幹事請辭

浸大學生會被校方「剝奪參與校政權利」 全體幹事請辭

【獨媒報導】浸大學生會自2020年「斷莊」後,新莊「滄溟」於4月上任。惟上任不久後校方以收到投訴、被查證屬實為由,對學生會幹事進行懲處,包括「剝奪參與校政權利」。「滄溟」於昨日(5月8日)宣布全體幹事請辭,浸大學生會再度「斷莊」。

浸大校方在4月18日表示,於月初接獲對其政綱、年度計劃書及財政預算的投訴,稱經調查後投訴成立,「部份對過去事件的描述,出現誇大、缺乏事實根據及偏頗的情況,並不符合社會的標準和價值觀」。學生會透露其中一項為「禁止幹事長、內務副幹事長、外務副幹事長及外務秘書參與大學一切委員會及學生組織之管理工作,包括學生會、校董會、教務議會、學科學會、興趣學會、宿生會等,即時生效至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根據《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會章》,如幹事長及兩名副幹事長同時出缺,或幹事會成員少於五人,則須自動解散。換言之校方DQ幹事長等四名幹事的處分,將令目前有七名成員的幹事會自動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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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會Facebook圖片

「滄溟」昨日在社交媒體表示,幹事會成體成員皆被懲處,而校方公布以來逾三星期,皆無法索取事件的調查報告,認為對他們在4月29日進行的上訴造成不公。

「滄溟」提到,由於校方的懲處,學生會無法庭與校務會議及預約場地,難以維持日常運作。為早日產生新一屆臨時行政委員會,故全體學生會幹事決定請辭,獲評議會通過後隨即解散。

除浸大外,今年本港大專院校僅有科大及都大有學生會「正莊」成功上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