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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審處騷擾市民!--專訪林藹雲

按:民間記者及本網站編輯之一林藹雲,一個月前在網站上載了一篇文章及一張照片後,影視處接獲一宗投訴,曾要求本網站撤下照片,但編輯認為,此要求不當,照片並沒有問題,拒絕撤下。約一個月後,淫審處裁定照片為二級不雅,本網站或作者很有可能會被檢控。為了令讀者更清楚來龍去脈,我訪問了作者林藹雲。

訪問錄音請在此下載

你最近放了一張flickr的照片,政府的影視處便來關照你,現在還被淫審處裁定為二級,你最初為何要貼上這張照片?

最初,我寫了一篇文,呼籲市民貼hyperlink,連結到色情網站,因為,當時有一個案例,有一位市民貼了色情hyperlink,警察便入屋拘捕,該名市民便被判罪名成立及罰款,我覺得這樣做法非常野蠻。hyperlink不應該構成色情物品,因為只是一堆code,我那篇文章是想挑戰淫審處,它沒有理會新出現的科技及文化,也沒有常識。而我選的那張照片,原來不是我hyperlink計劃的一部份,我只想為文章配一張照片,想突出淫審處一些審查標準的問題,我選這張照片時,特意去flickr選,因為flickr是很流行的,我當時用單詞「nude」來搜查。

我認為,裸體不應該是不雅,人的身體不應該是不雅的,而我在裸體的分類裡選了這張照片,因為我覺得,這張照片是裸體,是女性,由一位攝影師去拍,很花心思,用燈光及攝影技術把照片弄得很美,我不覺得這張照片是不雅的,但是,我知道,淫審處的標準用一點、兩點、三點去為物品分類,我猜,根據現有的官僚程序,它是有可能構成不雅的,所以我選了這張照片。

影視處的反應很快,你覺得它的態度如何?你的感覺如何?

其實這張相及文章出版了一個星期左右,影視處便打電話來,給予我們一個勸喻,要求我們移走照片,因為有可能構成不雅。當時我的反應是,淫審處也還沒有評級,影視處是一個行政部門,我當時問那位職員,為甚麼收到一宗投訴便行動,作為行政部門,自己應該就著投訴,作出一些基本的觀察,看一下是否成立,才去處理。之前電影《秋天的童話》,影視處接到兩宗投訴便去評級,又要家長指引,又說要剪掉粗口字眼,整個處理方法是很不合理;《秋天的童話》已播了十年了,你接了兩個投訴,就去審查,而我這張照片,只接了一個投訴,又去處理,花了那麼多人力物力,我覺得這對市民造成騷擾。

你認為,為甚麼要拖這麼久才評為二級?好像是好幾個星期。

差不多一個月,有一些朋友,特別是同志團體,他們問我進展如何,一般來說,收到勸喻後一兩個星期便會處理這件事,今次拖了整個月。影視處第一次打電話來是五月二十八日,這次再打電話來,是六月底,正好一個月。

原本我覺得他不打電話來是好的,因為他可能考慮過,覺得投訴不合理。但是,現在好明顯,他大概徵詢過一些法律意見,而中間又出現了一件新的事情,Flickr有一個在地化的政策,由六月中開始,該政策針對四個地方的用戶,進行過濾,這些地方的用戶會看不到部份照片。這四個地方是德國呀,新加坡、南韓與香港,大概六月中做這個政策,影視處是六月二十二日將我這張照片遞交給淫審處,淫審處在一個月內,即六月二十八日將它裁定為二級,內裡有一個巧合,Flickr改了政策,然後淫審處便拿了我的照片去審。

現在淫審處裁定這張照片是二級,你有甚麼感覺呢?

我放這張照片上去,便預料到,如果淫審處是那麼機械,只看一點兩點,便很可能是不雅。我自己的心情有一些矛盾,一方面,我希望它不要裁定為不雅,有一點常識,作為一個機構,應該有點常識,我作為香港人,也不希望香港的淫審機構會如此沒有常識。但是,另一方面,我又覺得這個案例,是很荒謬的案例,我認為,可以作為一個事件,去挑戰審查制度,包括制度內裡的人。上年審計處已說,淫審處裡的八九成委員是四十歲以上,但是,他們審查的刊物,都是青年人看的,網上出版,也是青年人為主的用戶,為何全部都用四十歲以上,有某些背景的人,審查青年人的刊物?為甚麼不是這些用戶自己去決定呢?

你現在打算怎樣做呢?

現在有五日的覆檢期,我會先做覆檢,我問過律師,覆檢期過後,如果維持原判,會交警察處理,調查誰該負責,究竟我還是網站,然後再接手處理。

你現在是否擔心?

其實我沒有擔心,只是有心理準備,花時間處理這件事,錢也要籌募。如果覆檢不成,要上訴,譬如九五年大衛像案,要去到高等法院,才推翻裁決;大衛像已是一個大家很接受的藝術作品,竟然要去高院,我自己需要有心理準備,如果拖到上高院,所花的時間會很多。

你想呼籲市民做甚麼?

市民要關注這件事,關注香港的淫審制度,作為一個國際城市,資訊及文化應該要流通,保持多元。另一方面,市民該積極改革,要求政府改革淫審制度,例如,准則不該如此僵化,而要具體看出版物本身內容是甚麼,是甚麼類型,是否藝術作品,是否販賣色情。像《中大學生報》案,只是一份問卷及討論的文章,可能有人認為它不是寫得很好看,但不是販賣色情。在淫審的過程中,要分開何謂討論,何謂販賣色情,要作裁決時,要看物品的背景,要看它出版的原因以及內容,現在淫審處完全不處理內容。

可能要打官司,財政上你有沒有擔心呢?

有呀,我現在是自由工作者(freelancer),所以,香港需要一個像美國的Electronic Frontier組織,這個組織支援個人,對抗不合理的審查。我們看到,由版權問題到淫審,制度都是針對個人,例如,之前幾宗互聯網案件,是針對網民,作為個人,要面對一個那麼大的制度,一個司法制度,許多人會覺得,算了吧!還是罰幾千元便算了,無謂把事情搞大。所以,香港需要有基金支持個人。現在情況是,你又願意罰錢,執法及司法部門覺得自己很合理,市民肯接受,就變成合理了,其實,市民是被迫要接受。我們需要一個機構,一個基金,去處理這些問題,去做一些支援工作.

例如,我知道,獨立媒體(香港)最近成立了一個自由文化基金,大家可以去捐錢

照片來源:sakura_chiha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