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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條例漏洞多 公眾望修例增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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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環境影響評估對本港發展舉足輕重,環評條例於1998年實施,指一些指定工程如港口、鐵路、大橋、污水處理、大型拆卸以及大規模規劃(範圍超過二十公頃或涉及人口超過十萬)等,都需先請顧問公司進行環境評估報告,再由公眾諮詢、環境諮詢委員會提供意見,由政府決定批發許可證才可施工。環評涉及的範圍包括空氣、噪音、水質、生態、漁農業、視覺、地形、文化及古蹟、人類健康等不同測量,以評估工程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近日社會為龍尾、港珠澳大橋、機場第三條跑道項目,引發不少對環評爭議,環評被民間社會當作阻止大型盲目發展的利器,但機制改革卻十五年來缺乏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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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文件: http://www.epd.gov.hk/eia/eiao_support/tc_chi/files/part_three.pdf

四月十三日,由香港大學社會科學院舉辦「香港環評制度: 挑戰與機遇」公眾講座於港大鈕魯詩樓四樓進行,由香港大學地理系副教授吳祖南博士主持,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謝展寰太平紳士、香港環境影響評估學會主席梁浩賢先生、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環境保護經理梁士倫博士及前環境諮詢委員會主席林健枝教授均獲邀出席。同時多個環保團體如地球之友、守護龍尾大聯盟等都有代表參與講座。主持吳祖南指是次講座目的在於讓大眾對環境評估報告更加認識,以及檢討環評條例成立十五年的得與失。講座頭段由嘉賓各自演講,分別探討現行的環評條例和制度,後段為公開討論,卻演變成對環保署副署長質問大會,多個環保團體或人仕對現行環評條例及制度表示不滿。

官方及專業人仕認為環評條例先進
謝副署長先解釋了現時環境評估的操作。現時的環保政策可分為三層,首先是以修定標準定下的法例,如現時香港新落地的車輛須為歐盟四型。第二層是於規劃層面,以技術及選址等方式避免與環境保護造成衝突。最後一層才是環境評估條例,是把關的地方,以客觀環境評估及緩解措施以減低環境破壞。他又指環保署處理環評報告時需要徵詢不同政府部門的意見,如漁農處、衛生署等等。他形容公眾參與是非常重要,而所有資料都公開透明,在網頁上可以找到。不過謝副署長就對環評面對的是挑戰還是機遇則不予置評。

環評學會主席梁先生發言時提出了多個問題,讓在場嘉賓重新考量,如環評條例的著重只有發展還是包括保育,如何取捨環評條例下發展商提交的環評資料,還是其他的專家判斷?(龍尾事例中,民間和政府對龍尾灘生態價值有不同詮釋)。他認為現時香港的發牌制度是走在世界頂尖,環保署提供了不錯的平台,但同時要考慮現時的準則與98年立例時的準則是否仍然相同以及適用。他希望增加保育的資源,他指現時公眾參與的程度也上升,需要讓環評中各個界別有足夠的溝通才能達至雙嬴的效果。

非牟利環團提出環評多項漏洞
世界自然基金會代表梁博士指出現時環評制度有多項漏洞,他認為環評的準則亦不能放於香港所有社區中(如銅鑼灣的空氣質素標準不能等同離島區)。同時環評的測量是基於現時的環境狀態,先前已進行的工程對環境影響並不包括,這種對環境影響累計最終會使整個環境地貌完全改變。(如:新界西部同時面對況澳大橋、機場第三條跑道、龍鼓灘焚化燼等多項大型公程,但環評對工程影響分開計算,不能反映工程最終的累積影響)。而且修改許可證不需公眾諮詢(申請人可以微調之名,對工程作大量修改),曾有九鐵的工程環境許可證要修改達九次之多。

在公眾參與上他認為現時環評制度公眾參與度不足,兩次的公眾諮詢時間分別為十四天及三十天,時間不足,要看四千多頁充滿專門用字的報告是非常不足,遇上聖誕等長假期對環團來說就更困難。而且公眾給予意見後,環保署並沒有特定處理方式,甚至連回應也沒有。公眾未必有能力監察項目至最後階段,到後期階段市民有更好的建議也不會被接納(如龍尾灘曾有建議作生態泳灘)。公眾不能有效參與過程,有諮詢如沒有諮詢,到落實階段卻引起迴響及反對,製造社會上很大的衝突。

梁又提到政府有嘗試規劃發展,可惜現時的工程和發展並沒有落實規劃,01年政府建議石鼓洲作保育及生態旅遊發展、02年建議興建海岸公園,可惜至今仍沒有實質措施。2007年曾有一份至2030年的大型規劃,報告內容詳盡,更估計至2030年人口增長並不需要填海計劃,但近年政府卻推出不同的填海建議,甚至大嶼山有一個人工島計劃。現時的工程沒有策略性規劃,他強調一些規劃要落實才有意義,否則是白費心機。

公眾難參與環評
主持吳祖南博士認同對比國際下香港的環評制度是先進的,但環境評估的重要是在落實,而很多時環評報告通過後公眾難以參與,尤其在跟進工程上。他懷疑現時環評結果能否符合公眾預期,制度上能否足夠滿足公眾要求。他又舉例新界多處的補償濕地,位置於橋低或是範圍只有幾十平方米,笑言是世上最小的濕地,認為這是發展和保育兩方面階輸的結果。

前環諮會主席林教授認為環評相對地透明度高,因此成為公眾監察政府的唯一窗口,於是常針對。他指認同環境報告不一定代表認同工程項目,環評是一件工具但不是唯一工具,當中涉及很多考量。他認為關鍵在於規劃,而公眾最關注的公義和可持續不能套入環評條例中。他認為現時環評制度面對三大問題,首先是界定專門,只集中在環境問題上,其二是非環境問題也需要另行解決,最後是公眾對政府或私人企業及顧問公司不信任的問題。

講座變副署長質詢會
講座後段的公開討論,多名環保人士及團體代表均詢問副署長制度上的問題,有意見希望所有環評都加入健康影響評估範疇,而不是現時的只對「易受影響對像」量度。副署長僅指現時制度上有需要會徵詢衛生署意見。不少聲音亦質疑由工程承辦商聘請的顧問公司獨立性是否足夠,過往的報告其實很多問題,全靠民間聯察,而通過環評後出現問題是否需要負責,有否發牌或扣分等制度以監察顧問公司。環評學會主席則回應要相信顧問公司的專業,科學量度是根據政府指引。

謝副署長反問制止大規模發展就是否能保育,他說自己也答不到,但背後爭論的問題不單在環境,形容自身工作上有難處,現時做法是盡早提出讓公眾參與。前環諮會林教授認為環評是由獨立顧問進行,而環評不是一份試卷,而且簽名的人要負責,會把關好。吳博士認為以上提問是反映信任上有問題。

被問及若工程施工後發現重大環境影響,有否機制能取消工程許可證。副署長指若顧問公司給予錯誤資料可取消報告或要求重做。(環保署網上資料指98年至今年2 月共168份環評已批,6份不獲批准)

制度與公眾期望割裂
近年環評報告多次被指不專業不準確,顧問公司獨立性被受質疑。以沙螺洞為例當時環評報告以植被決定一地段生境,故定為低生態價值地段,後來環團發現該地段附近河流使其成為季節性濕地,生物學上濕地俱極高生態價值,亦是沙螺洞著名的蜻蜓棲息地。

科學量度沒有絕對準則,特別在生境隨四季氣候轉變,不能以單一測量作全面環境評估。加上由工程承辦商聘請顧問公司進行環評,獨立性成疑,會有公司請顧問是為阻止自己工程進行嗎?以科學技術製造理想實驗結果在科學界也不罕見,雖為科學專業但不能放諸所有情況條件上。龍尾事件上第一次環評找到23種生物被民間團體指報告粗梳,第二確認有五倍的138個物種。(報告指只有3種珍貴魚類,據香港自然生態論壇調查,龍尾至少已有17物種列入國際或中國保育名單,當中包括管海馬),而環諮會的建議竟是「需確定龍尾生態價值為低」,這類「看著結果做實驗」是否可信交由觀眾的眼睛定奪。

副署長曾回應指是不同專業的判斷,然而多次事件反映環評報告質量成疑,多名環團人仕認為需要加強規管發牌以及加入扣分制。當官員說這是信任問題時,其實爭取市民信任是他們責任,更何況這種專業多次被找到錯處,市民實難以信任。在場有人建議工程承辦商聘請顧問時撥一部分錢予環保署,再由環保署另行請一獨立顧問進行審查報告。筆者認為是不錯的提議,可惜當時為講座末段,署長也不再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