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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圖騰》:小說與電影對讀

要把《狼圖騰》搬上銀幕,實不容易。同是「人與動物」(準確來說,是野獸)共處的電影,讓人想起《少年 Pi 的奇幻漂流》,在茫茫大海上,少年 Pi 與老虎同舟共處。《少年 Pi 的奇幻漂流》透過電腦特技效果,把那頭老虎拍得活靈活現,動作和表情俱栩栩如生。以現在的技術來看,《狼圖騰》絕對也可以用電腦特技效果處理「狼」的戲份。

可是來自法國的導演尚積葵亞諾(Jean-Jacques Annaud),以及原作者姜戎都堅持以實景、實狼來拍攝。電影保留了原著裡大部份場景,同時絕大多數場面是真實的,沒有採用電影特技。電影花了約七年的時間,由培育一批小狼到拍攝,把內蒙古的草原、以及草原狼的面貌,一一呈現於觀眾眼前。(我們需要更多這樣的電影,一絲不苟,誠意可嘉。)

本文嘗試以「文本對讀」(Textual approach)的方法,討論小說與電影的表現手法、情節安排、主題思想的異同,從而探討《狼圖騰》的文本意義。

藝術表現:狼的形象(Telling vs. Showing)

要把「狼」拍得好,極具挑戰性。原著中,狼的形象主要透過畢利格老人的話來表現,譬如老人與陳陣伏在山邊,看狼突襲黃羊,一邊看,老人一邊說話,把狼的機智表現出來。然而《狼圖騰》既是電影,就得把狼拍出來,而非說出來。導演銳意要把「狼」的形象呈現於觀眾眼前,尤其欣賞電影中多次對狼的近鏡拍攝,配以音樂,極具感染力。這些近鏡,諸如攻擊時的兇猛面容、伺機獵殺的鋒利眼神、餓狼的唾液等等,讓「狼」的表情來說話;同時,導演更擅於捕捉狼的眼神,如被追捕的一對草原狼,母狼寧死不屈,跳崖前,驀然回首,看了看身後的公狼。那個神情,無聲勝有聲,是電影中最深刻的畫面。

但可惜的是,就算採用了真狼,也難以拍出原著中狼的性格。所有看過《狼圖騰》一書的讀者,都會感受到書中的狼,神性、人性遠多於動物性,極具智慧謀略,亦具有寧死不屈的英雄性格。這些形象,一如書中所言,是「以人度狼」的解讀;這樣的狼,僅能存在於在書本、以及讀者的想像空間中,置之於電影的銀幕,再善於捕捉狼的神情面貌也好,也難以拍得出原著中那神秘、深邃的狼。電影裡,最成功的是拍出了狼那寧死不屈的英雄性格、狼的智慧謀略僅輕輕帶過,而狼的神性卻未能帶出,雖然可惜,但已非常難得。

藝術深度:文化生存體驗

從文學史角度來看,《狼圖騰》屬於「知青文學」,文革時代上山下鄉的知青,寫當時的生活,記當下的見聞。

有學者指出,「移民、成長、記憶」正正就是知青文學的三種屬性。可以這樣說,「知青」就是一種特殊的移民,他們的青春成長時期在鄉村與邊疆度過;而「知青文學」就是反映他們這一段生活歷程的文學作品,亦即是知青集體記憶的體現。在知青文學的創作中,新的人文思考與書寫往往糾纏徘徊在原鄉與異鄉的文化畛域之間,以及身份認同、群體認同乃至語言認同之間。知青的文學創作往往體現出基於異域(鄉村與邊疆)文化生存體驗與經驗的文化吸收、交融、同化、異化。[1]

如此看來,知青文學要處理的是一種文化審視、觀察、比較、省思,當中牽涉到身份轉換、文化衝突、以至文化認同,《狼圖騰》一書充分表現了這些特質。惟有認識「知青文學」的特殊性,才能了解《狼圖騰》的內蘊。令陳陣著迷的,不是狼,而是精神價值的碰撞與重塑──纏繞於中原文化與草原文化、田耕民族與遊牧民族之中,患得患失,卻又不能自拔。

可惜的是,電影並沒有把握好這個主題,陳陣的心理描寫,傾向流於對小狼、或對大自然的反思,卻未能提昇至文化精神層面的省思。當然,亦可能因為「劇味」不足、或難以呈現的緣故,導演寧可把這些元素割捨掉。但無論如何,這也是電影無法比得上原著的主因,不是逼真度不足,不是場面不夠壯闊,而是在作品的藝術深度上,兩者顯然不能同日而語。

中西圖騰的意蘊:故事的改編

是否要忠於原著,這是不少改編電影都要面對的問題,對尚積葵亞諾來說,答案顯然是「不」。他曾在訪問中指出,改編就是一場忠於自己的再創作。的確,電影對原著的改動也不少,明顯的兩處:一、陳陣與嘎斯邁的愛情線;二、故事的結局,小狼放回草原生活。

先論第一處,原著本沒有愛情元素,陳陣與嘎斯邁的愛情線是導演加插上去的。(大概導演覺得沒有愛情的草原生活太過單調?)加插愛情線本是無傷大雅的,既是改編的作品,也就容許文本的再創造。要討論的,不是可不可以改動,而是這是否一個「好」的改動。牽一髮,動全身,為了撮合這段姻緣,巴圖必須戰死,情節上亦要加插陳陣與嘎斯邁關係的伏線,兩人的感情變化亦需刻意經營,如小狼咬傷嘎斯邁的兒子……可見,導演為了這愛情線,花的工夫也不少。可是,電影要處理的主題已經夠多,對於這愛情線,大都只是蜻蜓點水,一兩個鏡頭交代而已,個人來說,這段關係仍然稍見突兀。更甚是,陳陣最後也是回到北京,這段關係也就無疾而終。可惜的是,這感情線「難開難收」,亦難以討好。

第二個改動,亦是電影對原著最大、最重要的改動──故事的結局。電影的結局是美好、愉悅的,但小說的結局卻是深刻、沉鬱的。電影中,小狼給放回草原生活、陳陣抬頭就看見一朵小狼形狀的白雲,自由自在。相反,小說中,陳陣被小狼咬了一口後,把小狼的四枚狼牙給毀了。這樣的小狼,是沒有辦法被放回的。一天,小狼聽到狼王的嗥叫,瘋狂反抗,為脫鐵鍊的枷鎖,把喉嚨割破了。看著病重的小狼,為了維護狼的尊嚴,陳陣親手把牠殺死。

結局的不同,正好反映出中西人文精神的差異。以中國傳統文化精神來看,狼,之所以能夠成為圖騰,在於牠的死。「不自由,毋寧死」,狼不能被馴服、不能被餵養;人們尊崇狼,不單因為牠的智慧、謀略,還在於牠的「風骨」,高傲不屈的風骨,《史記‧范睢蔡澤列傳》中一句「生而辱不如死而榮」,就是對其風骨的最貼切的詮釋。而另一方面,西方的人文精神追求解放、自由,重視平等、博愛。前者或許就成就了「天空上自由自在的小狼」;而後者的平等、博愛,則由人文社會延伸至自然社會,強調愛護動物、保護環境,這或許就促成了電影中相對圓滿的結局。如此看來,《狼圖騰》的兩個結局,正好表現出中、西各自所崇敬的圖騰,面貌不同、意蘊各異。

對讀,不只是比較,而是強調文本之間的對話。這種跨時代、跨媒體、跨文化的比較文學,以此來對兩個文本作出解讀,無疑予讀者一個更開放、自由的空間以詮釋作品的意義,也給原始文本增添了一份生命力。

註:
[1] 參看 Tom J. Lewis, Robert E. Jungman, On Being Foreign: Culture Shock in Short Stories (Yarmouth, Maine: Intercultural Plnc., 1986). 譯文參見 梁麗芳譯:〈私人經歷與集體記憶:知青一代人的文化震撼和歷史反諷〉,《海南師範學院學報》2006年第4期,頁23。

電評同時刊載於「香港電影評論學會」(http://www.filmcritics.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