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綠化文學運動 請不要趕盡殺絕

頃閱文人綜援論,我很不爽。在此謬論中,我看見一群金錢掛帥的臭皮囊完美演譯污名化社會援助(stigmatization of social welfare)的現象,以阻止社會的藝術發展。我說:文學素來不是用作提升國民生產總值,它的精神在於提升人民內在質素。發展文學有如擴建郊野公園,洗滌心靈,使人心曠神怡,是社會的寶藏,請不要求趕盡殺絕!從此事中,我們看見統戰的成果﹣甚不健康的社會分裂及與民主相違背,容不下意見的二元對立。

一、綜援又如何?請不要雄赳赳地污名化社會福利!

在看文人綜援論時,我馬上想起在大學一年級社會關係學的理論課時,楊森講師提及社會上對社會福利的錯誤理解﹣stigmatization of social welfare。政府一直以來的角色就是把社會資源重新分配,以調解社會上的不公平現象。香港作為一個政府低干預(laissez-faire)的地方,以角色並不明顯,但不代表此功用並不重要。因此,我絕對支持以綜援去扶助有需要人士,我將會解答為甚麼要綜援及他們是否值得協助的問題。

坦白說,有人認為「窮就由他窮」的概念實在很差,我必須引用學者John Rawls 所提出的概念來指出差勁的因由。在John Rawls 的理論中,我們應該在veil of ignorance 中的original position 來看社會正義這一件事。簡單的來說就是,你如何在一個沒有身分影響下去看社會。假設你出生在香港這一個畸型社會,從醫院接生的一刻已很大程度上決定你的將來,根據平等主義(liberalism):人人生而平等的概念,我們是有責任收窄此與生而來的分歧的。

有人便會反駁,「有些人有勞動能力的,實在不值坐享其成,浪費納稅人金錢」,我認同,因此政府有其他措施去審核及強使綜援人士回饋社會。但是,就著文人而言,他們是否不值得領取「綜援」(即「藝發局津貼」)?我認為要解釋他們為甚麼值得,便必須探討文學在香港的意義。

二、文人為甚麼值得綜援?請不要摧殘香港的言論自由

正如前言所寫,討論文學發展就好像討論應否擴建郊野公園一樣。我在此必須要糾正錯誤的概念: 社會發展涉及多方面的討論,單憑經濟角度未免過於膚淺。

文學與郊野公園有何相近之處?先談郊野公園,有人控訴在香港這片地少人多的地方興建郊野公園是極度奢侈的行為,可是他們卻忽略了郊野公園的重要性。在外國,有一些繁榮的都市中心偏偏就有一個比維多利亞公園還要大的公園,正正是因為人民生活過於勞碌,郊野公園有助其洗滌心靈,放下工作壓力,休息而走更遠的路。政府動用公帑撥款發展公園是可理解的:因為公園不會帶來庫房上收益,不會有發展商願意帶頭興建,但卻是社會的必需品。

文學亦然。 香港人在空餘的時間也希望在文字中郊遊,他們並不是「不喜歡文字」,他們只是「不喜歡付錢的文字」。當沒有人要站出來支持這些社會上的必需品時,政府動用公帑撥款發展藝術又有何不可?接下來的爭辯是文學是否必需品?文學所釋放的氧份一定不比郊野公園少!社會的進步,除了經濟發展外,更重要的是思想交流,而文學正是思想交流之平台。這些以文學為生的勇士不畏強權,就一些社會中不為人所理會的現象發聲,促進社會進步。請你們不要在政府保護言論自由時,先先舉手把它毀滅。

當然,有人認為香港的文學沒有養份,那便請指出哪些作家是害群之馬,要不然自己站出來,以你雄辯滔滔的能力拯救失落的文學發展!

三、統戰的成果:社會分裂及非黑即白的價值觀

今次爭論中,最不高興的是看見社會分裂嚴重,排他情緒不斷膨脹,討論甚為不理性,論據自相矛盾,乃中央統戰的成果。我作為普通市民,十分希望社會的問題可以以和平理性的方法來解決,而不是訴諸於二元對立的無謂抗爭,對社會發展十分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