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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運八方:豁免惡搞刑責綠燈已開

前兩日,有網友問八方,點解民主黨同公民黨係版權問題到咁「摺」,湯家驊搞到出黎做晒醜人。八方為此四出打聽,版權呢單野牽涉嘅利益實在太大,唔單止版權持有人日日向立法會議員施壓,原來連美國政府都出埋聲叫香港政府快啲過,如果唔係,香港做唔到數碼科技中心。但群情兇湧,立法會選舉將至,連建制大黨都話可以慢慢過,搞到幾大版權持有人協會要放軟態度,唔反對豁免政治諷 (惡搞﹣satire) 的刑責嘅修訂。

其實呢次版修訂,主要係抄美國嘅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最大嘅目的係俾荷里活、SONY、EMI等電影音樂版權商能享有未來所有科技傳送的權利 (technology neutral communication rights),所以最大的游說力量來自呢啲版權持有人代理,而佢地唔理政府會唔會用呢個條例來打壓網民,總之利益最緊要。上年七月,當網民係立法會要求豁免政治諷刺作品嘅刑事責任,佢地嘅代表聲大大反對,仲話:「若果改咗首歌搞到入唔到大陸市場點算?」

結果,政府就用「先通過再研究豁免」作為游說立法會議員嘅招數,但呢招又點可能擺平網民呢?年初,政府諮詢完法律界意見後,做咗幾個澄清同讓步,包括寫明刑事責任要「超乎輕微經濟損害」、「足以取代原來作品的複制」,並強調「今日網上不構成刑責的,立法後亦不會」

但係,自從隻狼爆冷做咗特首後,網絡廿三條嘅恐慌突然加劇,連文化界同創作人都走出來話政府未諮詢佢地,反對立法。又遇上政府換屆,狼營最關心嘅係政府架構,唔覺得版權好迫切,而立法會選舉在即,連民建聯都驚要孭鑊,話唔介意一拖再拖

面對住呢個殘局,最急係以美國為首嘅版權持有人,除咗日日嘈班立法會議員外,仲出動美國政府去游說特區政府,話若果條例一拖再拖,香港會失去做亞洲創意科技中心嘅先機。聽到呢番說話,八方心諗,國內又盗版又山寨,又唔見佢地發展唔到創意科技?

同八方吹水嘅朋友,見到我斜起對眼,估到我唔 buy 呢種講法,同我解釋,好多跨國互聯網公司嘅法律顧問,都要求佢地要喺有互聯網安全港 (safe harbour)嘅地方發展,如果無安全港,連 Google 將軍澳嘅數據中心計劃都可能拉倒!。

八方係百份百嘅網民,「科技中立傳送權」、「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安全港」嘅立法,都限制咗網民消費權力,全世界都有人反,香港仲加多個網絡廿三條嘅恐嚇,唔白紙黑字寫明豁免政治諷刺嘅刑責,無可能哽得落。

喺呢個膠著狀態下,版權持有人似乎亦開始明白,總要有一方讓步先至可以化解僵局,傳出唔會反對修訂中加入豁免政治諷刺刑責。

如果真係咁嘅話,依家個波又番到特區政府手上,究竟係改定唔改?如果改,相信大部份網民會舒一口氣。如果唔改,好明顯係有政治考慮。

不過,八方提醒大家,即使加入豁免,一旦修訂通過,創作人日後同版權持有人簽約,一定要睇清楚條款,盡可能唔好賣斷自己嘅作品,如果唔係,第二日你自己嘅作品,都唔可以同粉絲分享。更重要嘅係,網民同新媒體創作人,要組織起來,加入未來的安全港實務守則諮詢,爭取一個有利網民的機制,並商討民間面對刪文機制嘅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