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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一早已完結 這是「雨傘革命」

佔中一早已完結 這是「雨傘革命」

文:余雋偉

仍然看見很多媒體甚至身邊朋友稱此運動為「佔中」。事緣9月28日佔中三子在學生闖入公民廣場,黃之鋒等人被捕後宣布提早啟動佔中。但在當晚警方發射催淚彈之後,佔中三子,學聯學民等人亦宣布停止佔中運動,意圖呼籲群眾離開。但群眾卻自發持續佔領街道,亦有團體及市民呼籲另立佔領據點,首先是金鐘,及後擴展至銅鑼灣及旺角,才能有今時今日的規模,運動發展可以說是與佔中領導者毫無關係,這是香港市民自發的行動。

群眾自發 不需大會領導

雨傘革命能夠持續這麼久,最主要原因是因為沒有大會領導。如果把領導權與談判權交給一個或一小群人,依照香港過往的抗爭歷史,最終會因為運動領導人的妥協甚至懦弱,而解散群眾結束運動。這次運動能夠堅持這麼久和發展到如此規模,就是因為沒有領頭的呼籲群眾離開,群眾也懂得自發行動,不以任何組織為首。再者,佔領者在行動時不忘公民質素,不忘守望相助,看見暴力行徑會自律和提醒別人,證明香港人抗爭根本不需大會。

唯有政府能令群眾停止佔領

有說如果沒有大會,那麼如何與政府協商?如何界定何時才達到運動的目的?我會回答:根本不需要與政府協商,何時才達到目的由香港人自己決定。香港人一直在等待的,就是政府何時才會回應市民的訴求,只要政府的回應是大眾也能接受的(如實行公民提名,實現真普選等),那群眾就會自然散去,不需任何大會呼籲。即使可能有少部分人仍不接受政府的回應,只要大部份人接受,那少部分人也沒有辦法持續佔領行動。所以政府要說服的,不是任何政黨領袖或組織領袖,而是廣大的香港市民。

六四不會重演 廣場運動與街頭運動的分別

當年八九民運之所以悲劇收場,戰略上是因為群眾聚集在廣場上,廣場運動也是多年來香港的抗爭傳統。但廣場運動容易被警方或軍隊包圍,從而進行武力清場,也容易防止傳媒把真相公開。但現在的雨傘革命是一個街頭運動,警方根本沒有能力把群眾清理。從催淚彈一役可以發現,即使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群眾,群眾也可以移動到旁邊的街道,等煙霧散去後再重回佔領據點。這樣的街頭運動賦予群眾彈性,機動性和黏力,即使警方進一步武力升級,使用水炮和聲波炮,群眾也能退守至旁邊街道,等情況容許時重回佔領點。正因如此,警方根本沒有能力清場,所以只好在旁按兵不動。

四個先夠數 佔領尖沙嘴的戰略意義

D100的facebook page發放的一張圖稱現時三個據點(金鐘,銅鑼灣,旺角)已經足夠,是「三個就夠哂數」。但觀看金鐘與銅鑼灣佔領運動的互動,會發現它們有互相補給的功效。當金鐘情況陷入困境,群眾可以退守至銅鑼灣,對銅鑼灣有事發生也能退守至金鐘,如此一來,警方或黑社會要武力清場也更加困難。正因如此,九龍方面也應該要有一個與旺角互相補給的據點,而尖沙嘴就能夠做到如此功效,所以加上尖沙嘴的四個佔領點,才是不多不少剛剛好,加上近日旺角出現的黑社會搗亂,就更應該再尖嘴成立補給據點。有說不應該在九龍佔領,應該集中力量在金鐘,但事實是正正因為有據點在九龍,令警方的調動出現難題,不知該如何分佈兩岸的警力才足夠應對,從而進一步抑制警方進行大規模清場的能力。現在的佔領行動已經超過香港警察的臨界點,他們根本沒有足夠盡力應對,所以我們更加不應退場,而是要緊守現有的據點繼續佔領。

讓道德與常識佔領香港

有不少人認為應該拆走路障及開放緊急通道,說路障在面對大規模清場時會阻礙市民逃走。這是沒有常識的說法,因為警方在清場時必須保持隊形,路障能夠逼使警方必須清理路障後才能保持隊形進場。而因為群眾不需保持隊形,每個人也是自發行動,即使有路障也可以繞過再逃走,所以清拆路障有百害而無一利。開放緊急通道之說更是荒謬,從無數短片及照片中已證明群眾會自發讓路給救護車,雖然此舉始終會令救護車多用幾分鐘進出,但佔領範圍以外多數也比平時暢通,最終救護車的到達所用時間甚至比平時還要少。所以,既然佔領行動沒有大會,群眾就應該以常識判斷,現場沒有指示,只有常識,沒有規則,只有道德與公民質素。

最後想鼓勵大家繼續留守,不要誤信謠言,不要跟隨任何大會指示,等待政府的合理回應,承諾真普選才是最終的目的,只要大家繼續堅持,必能給政府巨大壓力。不想上街的朋友可以選擇罷工罷課罷交稅或集體沽走中資公司的投資/集體從中資銀行提走存款。此運動不只屬於上街的人,每一個有良知的香港人也能出一分力,只要全民不合作,加上佔領街道的運動,必定能逼使政府主動面對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