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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商討日誌(16-11-2013)

公民黨商討日誌(16-11-2013)

星期五(15/11/2013)晚上聽完公民黨的和平佔中英文講座﹐得知昨天(16-11-2013)公民黨會有商討日﹐公民黨搞D-Day一定很有趣﹐機會難得怎能錯過﹖

公民黨商討日在灣仔洛克道三號小童群益會6樓舉行﹐約1400開始﹐有50人左右出席。更令人驚喜的是﹐除了戴耀廷教授外﹐還有多名公民黨猛人出席﹐如梁家傑議員﹑余若薇議員﹑陳家洛議員﹐主持則是陳淑莊議員﹐真是星光熠熠。

開始

商討日在1405左右正式開始﹐先由陳淑莊議員介紹一下今次商討日的流程﹐然後便是播放和平佔中商討日(二)的簡介短片。

再之後便是戴耀廷教授的開場發言﹐戴教授表示﹕「有些人質疑今次商討日(二)的參加人數並不算很多﹐不過商討日跟平日的議政講座不同﹐對於參加者來說『門檻』也比較高。平日議政講座多數是講者發表演說﹐演說後台下觀眾有興趣才主動發問﹐每位參加者本身未必需要發言。商討日則不同﹐大家都有機會發言﹐參加者之間透過討論交換意見﹐對商討日所討論的議題也需有一定的基本資料認識。事實上﹐由10月第二階段商討日開始至今﹐大大小小的商討日已舉辦了十多場﹐好像今天公民黨舉辦商討日的同時﹐民主黨也在石峽尾深愛堂舉辦商討日﹐我也在構思將來可以舉辦一次大型的萬人商討。不過可以肯定的是﹐第二階段商討日結束之時﹐累積參與者的人數應該有2500人左右﹐這便不是一個小數目。」

戴教授開場發言後﹐開始進入小組商討時段。今次商討日分成4組﹐每組12人左右﹐鄙人被分往第三組﹐促導員叫Zico。更令人驚喜的是﹐梁家傑議員也在這組之中﹐平日只能在公仔箱和報紙上才看到的政治名人﹐今天竟能坐在你的面前﹐無分彼此的一同論政﹐這是商討民主的可貴之處﹐也是鄙人愛上參與商討日的地方。

小組商討

小組商討分為兩節﹐每節討論一個大議題﹐每節討論時間約1小時15分鐘﹐促導員身份一直保持中立﹐其角色只是負責鼓勵參與者湧躍發言﹐並將討論結果歸納總結﹐綜觀這次討論﹐Zico真是十分稱職。

第一節討論議題是「設計普選行政長官須符合的最重要原則是甚麼﹖」
我們首先探討特首普選是否須符合《基本法》規定﹐不少參加者表示﹐不必跟足《基本法》規定成立提名委員會﹐而鄙人則援引了戴教授曾經在講座上說過的話﹐指出憲制性法律的用字本身含有很大的詮釋空間﹐以《基本法》第45條為例﹐「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其實並無明確寫到提名委員會的構成方法。

如根據學民思潮的說法﹐所有已登記選民皆自動成為提名委員會成員﹐這肯定最有「廣泛代表性」﹐而且香港有選民登記制度﹐合資格選民也要先前登記才擁有投票資格﹐因此「全民提名」其實某程度上也不是全港七百萬人自動成為提委會﹐是要先登記成為選民才能加入提委會﹐理論上來說也能符合《基本法》第45條的規定。

對於《基本法》有很大詮釋空間的看法﹐梁家傑議員也深感贊同﹐並指出建制派所說的公民提名違憲﹐不是法律解釋上的問題﹐其實是政治問題。

綜觀整場討論﹐大家認為真正的普選﹐是不能因為政見﹑信仰﹑膚色的差異而剝奪其參選權﹐每個人都應該有平等而等值的提名權﹑參選權和投票權。故﹐大家都是傾向全民提名制度﹐即是有意參選者獲得一定數目的已登記選民提名﹐並可獲得參選資格﹐亦有人認為提名委員會若必須成立﹐其成員也應經過地方直選產生﹐而不贊成提委會依現時的選舉委員會組成方法產生。

有人亦指出﹐公民提名的門檻不能過高﹐最好約1-2萬﹐否則門檻過高也有可能成為一種不合理限制。參選人數不應設上限﹐因為參選者會否當選最好由選民來決定。同時﹐大家也贊同行政長官在當選後可保留其政黨黨籍﹐因為香港政治現實已說明了香港必須走政黨政治的路﹐才能令特首能夠有效施政。

參加者普遍明白中央政府擁有特首的實質任命權﹐不過他們也同時指出中央政府如要設限不可能只「守尾門」﹐不任命普選產生的特首必定引致憲制危機﹐因此才有喬曉陽在今年三月(03-2013)提出的特首篩選原則。

休息五分鐘後﹐開始進入第二階段討論﹐議題是「如何令和平佔中能有效地達成爭取普選的目標」。
首先我們討論「非暴力」的定義﹐有人指出參加者最好先接受一些培訓或講座﹐讓他們有辦法理性而克制地應對警方的各種執法行為乃至挑舋﹔有人則指出臨場情況其實難以預料﹐最重要的是在事前宣傳上﹐讓社會知道「和平佔中」是一場非暴力抗爭﹔有人則指出參與者應該盡量做到罵不還口﹑打不還手。大家也明白﹐無論怎做﹐親建制派的宣傳也會抹黑﹐因此參加者應該自我克制﹐避免招人話柄。

重點討論還是來到用電子公投還是變相公投的方式﹐來決定「和平佔中運動」的正式普選方案。「和平佔中」跟以往的民主運動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它向政府提議的普選方案需先經過公民授權的程序。觀乎過往的歷史﹐大多數普選方案都是由個別泛民政黨﹐或者由泛民政黨組成的政黨聯盟提出﹐再游說公眾支持。

「和平佔中」則不同﹐它一改「由上而下」的方式﹐先經舉辦多次商討﹐然後由秘書處根據那些商討的結果﹐整理出幾個方案﹐再以電子公投還是變相公投的方式﹐即「公民授權」程序敲定一份代表「和平佔中」的方案﹐「公民授權」是一種直接民主的體現﹐這也是鄙人對是次運動激賞的地方。

問題的關鍵是這次「公民授權」程序﹐究竟應用電子公投還是變相公投的方式呢﹖據鄙人之前參加社民連商討日的經歷﹐參與者大都傾向變相公投﹐但在今次公民黨商討日﹐普遍意見卻對變相公投有所保留﹐大家各有理據而且甚具說服力﹐確實十分有趣。

觀乎今次商討﹐參加者不贊同變相公投的原因﹐主要來自上次變相公投不理想的經驗﹐他們相信建制派有機會跟上次一樣﹐以冷處理方式應對﹔而且今次和平佔中運動需要講求機動性﹐辭職啟動公投等於將主動權讓給政府﹐政府的再補選有機會行拖字訣(註﹕根據現行選舉法例﹐補選可在立法會有議席出缺後半年後才舉行)。況且﹐上次經驗也顯示了﹐泛民支持者本身也對變相公投褒貶不一﹐如再次啟動變相公投﹐有機會令泛民內部再次陷入爭拗。當然最重要的是﹐單是和平佔中提出公民抗命的概念﹐已被建制派不斷狙擊﹐在此時再辦變相公投﹐無疑變相為建制派提供新的攻擊籍口﹐批評辭職補選浪費公帑之類…

整場討論中最令人覺得有趣的地方﹐乃是梁家傑議員的提議﹕他建議舉辦一次真正的民間公投﹐即是除了大家可用電腦或手機進行「電子公投」之外﹐和平佔中可以在全港建立多個「民間公投站」﹐讓人真真正正的到投票站投票。他認為若真能舉辦一次大型民間公投的話﹐可透過募捐方式籌募經費﹐相信不少人也會願意支持。

大組投票

小組討論約1730左右結束﹐之後各小組促導員開始簡報商討結果﹐基本上所有小組都傾向「全民提名機制」﹐而且贊同全民提名不違《基本法》。小組匯報過後﹐今次商討日還特別舉行了一次舉手投票﹐就以下三個議題票決﹕
(1)是否贊成公民提名﹖
(2)是否贊成提名委員會依照現屆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法產生﹖
(3)事否贊成提名委員會可篩選候選人(如提名門檻過高﹐或以聯合提名方式決定參選人有否參選資格)
選舉結果如下(小組討論後有些人走了﹐剩下37人)﹕
議題(1)﹕ Yes 37; No 00; others 00
議題(2)﹕ Yes 01; No 35; others 00
議題(1)﹕ Yes 00; No 37; others 00

總結

跟網上無日無之的吵吵鬧鬧不同﹐今次商討日是一次很好的體驗﹐公民黨商討日的參加者議政質素之高﹐令人贊嘆。大家對普選的各個議題和政治概念﹐都有深入的認識﹐而且有獨到的見解。更令人激賞的地方﹐乃是整場商討十分理性﹐不因人廢言﹐大家擺事實講道理﹐坦誠地交換意見。
理性討論﹑和而不同﹐正是商討民主的可貴之處。

原文刊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