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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權益幾時輪到我們?

同志權益幾時輪到我們?

國泰同志廣告面對的輿論壓力

台灣的性婚姻合法化和香港終審法院認可同性婚姻權益等的相關同志權益新聞令人十分鼓舞。可是,最近國泰最新推出的帶有同志色彩的宣傳海報反遭受到香港機管局及港鐵拒絕刊登,引來社會間熱烈討論,是否意味著同志權益仍需一段頗長的路要走?

其中一張宣傳海報是2位男子手牽手漫步沙灘,標語「Move Beyond Labels」,期望打破社會對同志們的歧視,放下標籤、擁抱多元。奈何香港機管局及港鐵都拒絕刊登該廣告,指其違反不接受視覺內容為不道德、違反普遍道德與社會文化標準的廣告等港鐵廣告條款。但是為何手牽手漫步沙灘會涉及不道德的行為,教人摸不着頭腦,機管局及港鐵亦未就事件作出解釋。可見即使社會及商業機構想帶頭支持同志權益,但機管局和港鐵未能允許或擔心輿論壓力所造成的影響,例如家長或宗教團體的反對和不滿。

香港平權的問題:港府無視民意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多次要求香港特區政府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港府卻一直在逃避責任。

林鄭月娥發表的施政報告中, 指「特區政府一直致力在維護現有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的基礎上,促進不同性傾向和跨性別人士的平等機會。」更提出「不歧視性小眾約章」供自願採納。這似乎是在逃避平權問題,顧左右而言它。

有不同的調查清晰並一致的數據顯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和傾向歧視條例的比例有明顯增長。根據港大在2018年7月發表的調查報告,近7成受訪者同意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

平機會與港府的角力

早於2016年2月平機會已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書,建議政府應就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分歧視展開公眾質詢。意見書中強調有大量性傾向歧視的證據,因此立法保障性小眾的權益是無可厚非,討論的內容應着重於立法的範圍和內容。可是平機會建議73項歧視條例中,港府只取其8項,並在施政報告中重申會再作研究。而當中的八項並沒有包括任何有關反性傾向歧視的立法,旨在於檢討《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的保障範圍。與台灣不同,香港的主權屬於中國,政策不時受到共產黨的干預,大家有目共睹。香港的自主的決策空間收窄和面對的外部阻力,也可能某程度上干擾同性權益的進程。

小眾的權益並非由大眾去決定

港新聞處每年出版之《香港年報》在2016年估算香港基督徒人口約佔6.8%,天主教教友約佔5.2% 及洗天主教教友(約5.2%) 。基督教的人口比例在歐洲和美國遠高於香港,但相反歐洲多國和美國已將同性婚姻合法化。有宗教信仰也不一定會反對同性平權,教宗方濟各對同性戀者的態度更由「我有什麼資格評斷」,變成「天主是愛你的」。可見教庭方面也接受了同性戀者。瑞典於2009年把同性婚姻合法化,生效不久後,瑞典教會便允許同性婚姻在教堂裹進行的儀式。更何況一小部份持份者因他們個人的道德觀而去剝奪同性戀者的基本人權,實在不能接受。

借鑑台灣的成功例子

2019年5月17日,台灣成為亞洲首個把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事實上,台灣也面對不少宗教保守勢力的反對。台灣同性婚姻立法之所以能順利通過,大法官的解釋是極為重要的,大法官解釋時給予立法部門2年的寬限期,迫使他們必須在2年內完成立法。同性伴侶的權益牽涉各種層面,若立法與司法機關意見不一致,必定會做成執法上的混亂,政府更可能會花費更多公帑,與同志團體對簿公堂。

同志權益:須趁熱打鐵

現時平機會的策略是推動下屆政府落實檢討歧視條例加入反對性傾向歧視條文更有效保障同性戀者免受歧視,主席陳章明認為不能操之過急,需要在適當時間展開理性的討論。

相反,我認為社會己很大程度上接受同志朋友,同志權益不應一拖再拖。香港在同志權益上已比許多已發展國家落後很多,理應會追趕上去,並非仍在是否立法的問題上爭拗。但香港走立法程序的難度較大,建議同志群體以申請司法覆核的方式實現權利保障,期望建立更多的案例,令司法機關不得不迫使政府和立法機關及早落實條例。

事實上,在雨傘運動後,香港的年輕一代充滿著無力感,年輕人也不再信任政府能夠為他們做些什麼。關心這議題的大眾不但可以盡量參與同志的遊行以表達支持,更希望能在民間的層面上去改變大眾的看法,教育下一代應如何對代同志朋友,他們就跟我們一樣都能獲得愛。同志群體也可以以「借舞台」的方式,參與不同的社會運動,增加曝光率,樹立同志形象,改變大眾對同志的固有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