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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只在公義彰顯時

和解只在公義彰顯時

攝:Manson Wong

和解只在公義彰顯時
進步教師同盟聲明
2017年4月18日

對於2017年4月18日傳媒報導有政黨人士提出特赦雨傘運動參與者及襲擊示威者被定罪的警察,進步教師同盟回應如下:

1. 2014年雨傘運動最核心的部分是公民抗命。公民抗命的意義是為追求公義,公然違法,並願意承擔法律後果,以示沒有破壞法治。

2. 參與這場運動的人都準備好承擔法律後果,這是他們意志堅定,精神可貴之處。提出特赦的人應尊重參與者的初衷!

3. 特赦將雨傘運動最核心的意義瓦解,除了輸掉運動所爭取的政治效果,對未來社會的歷史意義亦全盤喪失。簡單來說:「咁就輸一世!」

4. 在法治社會,犯法的人就應承擔罪責,不論是市民或特首、不論是示威者或執法人員,都應平等看待。特赦造成極壞先例,給予市民的印象任何人犯法,可以透過政治交換或妥協而不受刑罰,我們不能接受。

5. 歷史上的和解方案,前提是真相大白和運動所追求的政治目標已經達成。1995年,南非在結束種族歧視及隔離政策後成立真相和解委員會,任務就是調查各種侵犯人權事件的真相,並讓受害者恢復其尊嚴;此外亦在讓服從政治指令而作出侵犯人權的犯罪者願意說出真相。

6. 香港的和解和特赦,理應有以下前提:一、香港全面落實真普選;二、追究發放催淚彈責任;三、徹查開實彈槍流血鎮壓的傳言。香港一日沒有真正意義的民主制度,沒有釐清當日責任誰屬,任何與威權政府談和解都是虛妄之舉,我們實在無法接受!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