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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星之火燎到 中央書院

在何來女士被撿控當天,政府像發現新大陸般公佈一直都在山頂公園的前總督山頂別墅,古物古蹟辦事處並計劃耗資三十萬展開兩個月的考古研究 ,與此同時,何志平突然說要保留近五百幢歷史建築。可是,位於孫中山史蹟徑上,據聞孫中山先生曾就讀的香港首間官立中學遺址竟然已被放上勾地表,發展商隨時可能勾出土地,將來會建成高級住宅。

一群關心保育的市民並沒有放棄,接受我們訪問的羅雅寧是其中一位,她們組成了中西區關注組,正向城規會根據第12A條申請修訂圖則入紙, 嘗試改變土地用途,把該地改成為休憩用地。其實,根據規劃的守則, 該區一直都欠缺 'local public space', 該地亦正好用來解決這個問題。 申請修訂圖則, 今次已是第二次了。 第一次是在零五年的八月, 當時城規會收到的一百七十四個意見當中, 有一百七十三個都是支持申請的, 亦得到中西區區議會及長春社等支持。 可是,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申請在城規會的會議中被即日駁回, 但卻表示會委託古物諮詢委員會就該地作一評估,再定出一個規劃大綱。

那份評估 在零六年一月公佈, 該評估只針對了擋土牆及邊界牆, 對於其他的部份並沒深入硏究。 其評估的手法及用詞實有誤導之嫌,卻被納入了規劃大綱。

有過百年歷史的兩門柱只被粗略地形容為「古典建築風格的巨大方形花崗岩柱」, 卻強調牆頂的鐵網圍欄及入口鐵閘沒有歷史價值。 至於兩條遺下的梯級,它們在建築之時是與另外的兩條形成兩對梯級的。 評估報告卻不斷強調已被拆的兩條梯級又沒有提及梯級應是一對的, 很容易地使讀者以為現有的兩條梯級都不是原有的。 另外,調查人員又在圍牆的「重要位置」抽取水泥樣本, 報告強調牆身是經水泥抹面,所以沒有足夠的歷史價值, 但卻沒交代怎樣才算是「重要位置」。 據現場所見, 「重要位置」就是一些較新的位置。 其實過百年歷史的牆, 有修復過亦不足為奇, 但修復過就是否沒有了歷史價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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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即使該份評估說該地擁有超級高的歷史價值, 不應被地產商勾走,政府也可以完全不理而把該地賣掉,因為古物諮詢委員會的說話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即使有建築物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 也要經民政事務局局長 (即在天星一事上「講大話」的何志平)及行政長官批准,才可成為法定古蹟。那麼,局長及特首怎樣知道一件建築物的歷史價值呢? 古物諮詢委員會的評估是重要參考。那評估該做多少次,該怎樣做? 也是沒有指定的。最重要的是,那份評估該怎樣閱讀, 都是官員的自由,他們大可以說:「評估沒說不能拆」,便把建築物立即拆掉, 就像天星一樣。 又如果有市民認為有一幢建築物很有歷史價值, 他們可以怎樣做? 對不起, 什麼都不能做。 因為公眾是沒權提出評級或指定古蹟的建議的。

如此看來,委員會與政府之間的關係相當複雜,是互相制衡或互相幫助都不得而知。 但很清楚的就是市民在這制度下是完全沒有發聲權利的。 就像今次的中央書院事件為例, 一群市民以保古樹運動為始,開始探問:「點解要賣這片地?」在爭取過程中,他們漸漸覺得這樣保樹是不足夠的,他們希望自己所居住的社區有多點公共空間。 他們於是四出找人幫手,首先是議員,其後再入紙申請。 雖然議員等人都表示支持,但亦覺得機會渺茫, 更有人說, 如果他們真的成功了, 將會是一個奇蹟。 既然大家都支持,為什麼市民的訴求給聽見會是一個奇蹟? 再者, 那群巿民能夠成功入紙已是經過重重困難, 倘若不是有一位熱心的專業規劃師協助, 路便更難行了。

近年,不斷發生市民不滿城巿規劃的事件:利東街、 藍屋、天星皇后等等,包括中央書院在內,這一切都有著同一簡單及合理不過的要求 -- 民主規劃。 城市是屬於市民的,政府是為巿民服務的,城市裡的一花一草, 一樹一木都是市民的, 絕不容許政府話拆就拆, 「話賣就賣」。 制度不能給巿民發聲, 制度就要改。這陣子看著不同的小巿民為著跟政府對抗而弄至身心俱疲,究竟我們的政府還是在為我們服務嗎? 還是在為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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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一:現址為已棄用的警察宿舍。
照片二:羅雅寧小姐在石柱旁向我們講解爭取保留中央書院的過程。
照片三:城皇道的圍牆相當完整,還有幾棵古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