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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建制、反對陣營內外互動看反送中運動出路

從建制、反對陣營內外互動看反送中運動出路

如果我是林鄭月娥…

1. 如果我是林鄭,我會仔細咀嚼兩次港澳辦記者會的內容,明白自己只是被擺上枱的棋子。我會明白自己既不可能在短期內「被下台」,亦需要負責收拾自己一手搞出來的殘局。

2. 如果我是林鄭,我會明白這場殘局殘得幾乎沒法收拾。我會仔細看看民調,理解政府現時的處境,不是五年前雨傘運動剛開始時,支持與反對運動比率接近五五波(37.8% 支持 vs. 35.5%反對 [註1]),而是有69%反對逃犯條例修訂、61%不滿警隊表現,而我本人(林鄭)更被認為是造成現時管治危機的最重要因素 [註2]。如果這是一場球賽,那政府現時不是落後1:2,而是2:7。

3. 如果我是林鄭,理解這堆數據之後,我會重新考慮是否仍要擺出一副戰鬥格,像雨傘運動時日日開記招,靠打消耗戰、打民意戰就可以反敗為勝。因為我會理解支撐這場民意戰的,只是警隊3萬人,他們不單止是面對至少200萬抗爭者,而且他們每一次行動,就會得罪那一區的街坊,所以要扭轉「30,000 vs. 2,000,000 + n」的形勢,先要收起主攻戰述,以退為進。

4. 如果我是林鄭,我會明白當我放了1800杖催淚彈、300發橡膠子彈、170發海綿彈及無數的胡椒球也沒有令事情好轉,再射雙倍甚至三倍也不會改變形勢。因此,我會改變策略,首先叫CP盧偉聰停止被蟑螂協會主席林志偉騎劫。下次當示威者有行動時,即管讓他們做他們要做的事,停止武力驅散。反正今個星期驅散了,下星期他們又再來,那何必?警方先收起武力,就可以停止搞亂香港,停止得罪各區市民,停止令政府失分。

5. 如果我是林鄭,我會明白要解決事情,起碼需要滿足示威者五大訴求其中一二,但我也會明白,當港澳辦的記者會已經高度表揚警隊,並要依法懲治「暴力犯罪分子」,這就造成特區政府騎虎難下的局面。雙普選?不到我林鄭話事,可以暫時當聽不到。撒回條例?已經「暫緩」並「壽終正寢」了。撒回暴動定性、不檢控示威者?雖然中央要我依法辦事,不可能不檢控,也不可能收回已起訴的「暴動罪」,但我可以行使特首權力「特赦」犯罪分子,那中央和特區政府保面子之餘,又可以示息民憤。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這既不衝擊一國原則,亦在依法施政框架下執行。政府可先委任一個權威中立人士做主席(如李國能),再邀請幾個聲譽不俗的建制泛民(如胡紅玉、張炳良)、廣受敬重的中間派(如沈祖堯、沈旭暉),甚至前警隊領導(如李明逵),再訂明調查議程及時間表。調查或可避重就輕處理普選及政府認受性問題,但必需追查6至7月事件的民憤成因、政府處理手法、警隊及監警制度,最後用殖民年代起一直行之有效的技術語言交代事件。例如612驅散人群是「部署失當以致行動過急」,再拿一兩個警司級指揮官人頭落地;又例如元朗恐襲,警方事前的確「知悉事件」,但因與「保衛家園」的村民「溝通嚴重不足」,以致未能阻止暴力事件發生,再砍下新界西警區一兩個頭目。這樣既可暫時平息民怨兼給中央面子,也能讓警隊前線回復人類理智及冷靜一下頭腦,回歸理性執法,讓政府重回正軌。

如果我是抗爭者…

1. 如果我是前線抗爭者,我會汲取雨傘運動的教訓。傘運之後,大家都學懂了不割席、不篤灰、不分化,但有一件事很少人提及,就是推進運動的節奏。如果我是抗爭者,我會想想,為什麼當年傘運會弄至進退兩難的局面?其中一個因素,就是沒有為四大訴求(梁振英下台、公民提名、撤回831決定、重開公民廣場)設下輕重和難度之分,所以由運動開始至終結一直只堅持「枱面價」,而抗爭者之間卻一直沒有為「枱底價」訂下共識。

2. 如果我是前線抗爭者,我會在8.5大罷工之後檢討現有成果,再想想運動下一步如何推進。五大訴求當然有輕重之別,也有難度高低差異。撒回條例?林鄭已將條例「暫緩」並「壽終正寢」了,大家心知肚明,這訴求個已推得七七八八。撒回暴動定性、不檢控示威者?這樣的話,隨時被建制派反咬一口,說抗爭者不遵守法治,但如果是要求政府「特赦」示威者,這或可爭取開明建制支持,同時給特區政府一個下台階。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當然要,這是目前得到社會最廣泛支持的目標。雙普選?這是長遠目標,而且11月還有區選,目前卻只停留在口號階段。

3. 如果我是前線抗爭者,當然會堅持「枱面價」: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但我也會訂下爭取五大訴求的先後次序(而不是放棄任何一個)。訂下先後次序之後,當然是繼續每星期示威行動,畢竟干擾社會既有秩序,是抗爭運動最大力量來源。重要的事要說三次,要堅持每星期行動,要堅持每星期行動,要堅持每星期行動。但與此同時,我亦會明白,即使強如法國黃背心示威,也會出現疲憊的階段。因此,如何集中力量,對準最優先的目標,是將抗爭運動實力極大化的關鍵。

4. 如果我是前線抗爭者,我需要明白雖然現時民意大多數站在我這一邊,但隨時反膀為敗,畢竟社會上有44%市民認為示威者過度使用武力 [註2]。因此,我會汲取傘運經驗,理解要進一步擴大抗爭層面及爭取支持,抗爭手段就不可以獨沽一味。因此,每星期勇武抗爭雖然有堅持的必要,但亦要將抗爭手段多元化。這樣做的目的,是要讓出一些「身位」和「空間」,令社會上不同崗位的人都有參與的可能,以及成為「主角」的機會。例如主流傳媒很快就將8.5大罷工行動的焦點,轉移到當日的街頭對抗,本應是主角的一般打工仔、和理非支持者反而失去擔大旗的機會。街頭對抗很重要,但發揮更多元化的和理非抗爭劇目同樣重要,因為運動同樣屬於那些參與過兩次大遊行的人、那些參與(或者支持但未能參與)罷工的普通打工仔,以及那些踢拖落街罵退警察的街坊。例如早前有人提過的「民間撤資」行動及「多交一蚊稅」行動便是街頭對抗以外,頗值得參考的行動 [註3]。只要發揮創意,就可以發掘更多可能性。

5. 如果我是和理非抗爭者,我除了會繼續以社交網絡、金錢、遊行等方式支援抗爭運動,亦會開始思考解決目前社會最大困局:警民矛盾。畢竟,除非香港走無政府主義的路,否則警隊只能改革,不能廢除或解散。改變的第一步,當然不是天真地說兩句「放下仇恨」,而是理解仇恨如何被政權操作。例如建制派的所謂「撐警」,其實一直是透過「撐警 = 嚴正執法 = 消滅暴徒 = 守護香港 = 警暴合理」的論述來操作,而他們的最大目標,莫過於是煽動警隊內部及社會大眾仇視抗爭人士。要擊破仇恨的操作,首先是建立「真.撐警」論述,將「撐警」的真正意義,改為「支持警隊理性、守法」,我在另一篇文章談過了,不贅 [註4]。這裡要補充的是,這樣做的目的,不但是要說明警民不一定是二元對立,而是展示抗爭者不是刻意為難警察的暴徒,而是一群要求真正的專業警隊和法治香港的人。這種工作,只有和理非及仍未直接面對警暴的人可以做到。

6. 如果我是和理非抗爭者及泛民政黨人士,我也會幫忙思考如何發展更多元化的抗爭劇目。上前線武鬥需要體力勞動兼有被捕風險,但作為和理非抗爭者,我也可以發揮文攻的力量。同時,我會更留意日常的政治修辭,透過語言將對手醜惡一面,用更加入耳的方式帶入平常百姓家。這兩點我在別處寫過了 [註5、6],不在此重覆。

上述各項,對進取的人來說必然太過保守,對保守的人來說必然太過進取。無論如何,大家各取所需就好了。

[註1] 香港中文大學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香港民意與政治發展」意見調查 第二輪 調查結果:http://www.com.cuhk.edu.hk/ccpos/research/1410TaskForce_SurveyResult_141...

[註2] 香港民意研究所 「修訂逃犯條例」民意調查:https://www.pori.hk/report/antiextraditionbillfreq

[註3] 王澄烽,〈遊行過、包圍過,當群眾運動陷入膠著,我們的下一步?〉,《立場新聞》: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9%81%8A%E8%A1%8C%E9%81%8E-%E5%8C%85%...

[註4] Thomas Tang,〈國家、暴力、撐警 … 林鄭政權倒轉的三個概念〉,《立場新聞》: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9C%8B%E5%AE%B6-%E6%9A%B4%E5%8A%9B-...

[註5] Thomas Tang,〈反送中運動必須開闢文攻戰線〉,《立場新聞》: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8F%8D%E9%80%81%E4%B8%AD%E9%81%...

[註6] Thomas Tang,〈佔領立法會後 媒體論述戰幾點修辭建議〉,《立場新聞》: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4%BD%94%E9%A0%98%E7%AB%8B%E6%B3%95%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