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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方法令阿Sir唔會再放犯

我有方法令阿Sir唔會再放犯

我冷靜思考過,點解黑社會攻擊旺角時,警隊「唔執法」。

我先講清楚我嘅結論,再慢慢講我嘅睇法。

我講明先,我唔係幫警察講好說話。我立場係支持學生的。不過我嘅結論係,警察唔拉D打人嘅黑社會,可能係法律上合法、可能係法律上合理;只不過警察嘅做法唔合情(當然,亦好令人憤怒)。

前個星期五,我約莫夜晚八點到旺角,當晚四點左右離開。其間,我親眼見到約十宗黑社會生事/打人事件。我以下講嘅所有野,會依我親身經歷為準。

我親眼見嘅每一單「黑社會事件」,都係咁嘅劇本的:黑社會打市民,或生事(例如破壞路障),之後係十秒鐘之內,必定會有超過一百個市民(包括記者)趕到案發現場,並包圍黑社會。記者及正義市民一到,基本上黑社會亦會停止攻擊(因為黑社會勢孤力弱,加上有大量鏡頭影住佢地)。而大概係三分鐘之內,會有一隊警察跑到案發地點,將黑社會同受害嘅市民分開。之後外圍嗰百幾、甚至幾百名市民會齊聲嗌口號:「拉佢、拉佢!」、「落孖葉、落孖葉!」等等。最後,警察會無視市民嘅「口號」,再搵個人少嘅地方「放犯」。

問題係,點解警察唔拉個犯呢?我估計,其實答案好簡單,因為我地市民*無跟足情序報案*。

大家應該會同意一點,就係站係警隊嘅立場而言,佢地係幫政府的。因此,我估計,呢種「特殊情況」,為政府做事的警隊不會特登幫巿民,除非我地跟足情序報案。而我甚至懷疑,當日警察出動之前,「上頭」可能落過如此指示:「陣間,除非D示威者跟足情序落案,否則,一律優先『保護』疑犯。」

如果「真相」係真係咁的話,咁我地就解釋到點解警察當日唔拉人。每當有人起鬨,警察盡責任趕到現場,並盡責任地幫「懷疑受襲嘅市民」解圍。警察甚至個心入面好想拉個犯,但係佢唔可以咁做。點解?(1)個警員自己唔係目擊證人,佢只係見到一班市民圍住幾個古惑仔;(2)無市民即時係現場報案去控告嗰幾個犯,市民只係大聲嗌「口號」。基於「上頭」有指示,要「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因此,阿sir愛莫能助。

我估,如果當時有人夠冷靜,對住D警察講一句:「阿 sir,我要報案,我係目擊證人,我要告邊個邊個,因為我見到佢打人。」咁,警察就一定要落孖葉啦。

我一直都唔敢講呢個理論,因為我怕我估錯。不過,直到今朝,我嘅假設得到證實!

今朝(10月15號)清晨五點左右,有三個反佔領嘅大漢係旺角搗亂,仲攻擊一名市民。我馬上撲去現場,並聽到身旁幾位少年話親眼見到頭先有某位朋友被人打。其間,好多圍觀嘅市民大嗌:「差佬,你唔係又放人啊!?」、「唔好又放犯啊!」云云。我馬上向嗰幾個少年獻計:「老友,放心,今次佢唔會放犯架啦。你而家同阿 sir 講,你係目擊證人,見到佢打人,你話你要報案。」

少年照做。有警員拎紙筆紀錄少年嘅初步「口供」。後來相中白衫警司係電話同同僚對話:「現場有個男人打人,有目擊者,而家應該會拘捕個男人架啦。」最後,個犯上左警車;受傷少年上救護車。

各位,下次識得點樣「警民合作」啦。唔係嗌「落孖葉」(阿 sir 做嘢唔洗你教),而係有禮貌地同阿 sir 講:「我要報案,我要告佢,我係目擊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