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胡平:民運必須要有退場機制

胡平:民運必須要有退場機制

8月30日,我和王丹、王軍濤等一批海外的朋友共同發表聲明,支持香港佔中三子計劃發起的和平佔中行動,對北京給香港訂出的假普選方案堅決說不。

9月下旬,佔中行動提前啟動,其規模之大、聲勢之大,遠遠超過預期。其中,以香港學聯和學民思潮為核心的香港學生扮演了先鋒和主力的作用。順便說一句,早在前年,2012年的9月,我就在自由亞洲電台發表評論「後生可畏,後生可愛」,向廣大聽眾和讀者介紹過當時年僅15歲的學民思潮領袖黃之鋒。

看到港人,尤其是年輕一代的英勇抗爭,我們都感到十分振奮,但與此同時也不能不深感憂慮。那幾天,好幾個朋友問我會不會發生六四式血腥清場。我回答說,這種可能性很小。我在推特裡寫道:「當局的盤算也許是,不讓步,也不開槍,對民眾的要求就是不理,等人潮消退,秋後算賬。」

需要說明的是,和平佔中是公民抗命,參與者故意做出違反法律的行為並甘願接受其法律後果。這就是說,事後追究法律責任是難免的。但是在不同的情勢下,受罰的輕重,特別是它造成的社會效應卻可以有很大不同。

搞得好,抗命者受處罰的會很少,受到的處罰也會很輕,甚至只是像征性的受罰,由抗命行動激發出的民眾熱情會很好的保持乃至進一步強化;搞得不好,抗命者受處罰的會比較多,受到的處罰會比較重,更重要的是,它可能嚴重地挫傷民眾的信心與士氣,強化反民主勢力的地位,從而導致整個形勢的倒退。

因此,佔中行動將如何收場,就成了迫在眉睫的大問題。盡人皆知,佔中行動面對的不只是港府,而是中共。既然我們不能對中共抱多少幻想抱什麼期待,我們就只能考慮,我們民運方面應該如何行事。

八九民運最沉重的教訓之一就是,民運方面未能做到「見好就收」。在50多天的時間裡,不止一次出現過大好的時機,可惜都被錯過,後來形勢惡化,但至少還可以避免更壞。在這些關鍵時刻,都有很多人提出撤離廣場,轉為其他方式抗爭的正確主張,令人扼腕的是都未能實行。

導致六四悲劇的原因之一,從民運自身檢討,那就是民運沒有建立起自己的退場機制。民運好比一輛只有油門,卻沒有剎車的汽車,除非它幸運地一戰而全勝,否則就無法避免車毀人亡的結局。

誠然,要民運建立起自己的退場機制並非易事。因為佔中現場--如同天安門廣場--是開放的,誰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群眾組織不是軍隊,不可能對自己的所有成員做到令行禁止;再加上運動中有很多民眾是自發參加的,不受幾個發起人和發起組織的約束。有些時候,大多數抗議者都認為該撤了,只有少數人堅持不撤繼續留守,而多數人不好扔下這繼續堅守的少數人不管,於是只好遷就他們,這就形成了如八九時吾爾開希說的廣場上是「多數服從少數」,也就是少數激進派強佔主導的尷尬局面,最後是大家都陪著這少數激進派一齊倒霉。

盡管建立退場機制有很多困難,我們還是非建立不可。其實這事也不是像想像中的那麼困難,一位曾經積極參加八九民運的學者就說:「只要我們帶頭的組織宣布撤,那就算撤了。」剩下還會有人不肯撤,那已經無礙大局;因為當局就再不能以恢復秩序的名義去打擊運動的主體了。而只要運動本身能成功,也才可能最大限度地保護其他人,包括那些堅持不撤的人。

鑒於中共政權的專制特性,鑒於目前國際社會不能對之實行有效的制裁或約束(如果你不把它叫做綏靖主義的話),鑒於在眼下大陸還不可能發生強大的民主運動,港人抗爭不可能大獲全勝,而只可能取得有限度的成功,因此,運動必須能在適當的時機收場,否則必敗無疑;因此,退場機制不可或缺,勢在必行。

文章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