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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謬的議會──另一種會議紀錄

前言──撰寫另一種會議紀錄的原因

學聯代表會每一年都會開數次會議,但多年來鮮有會議紀錄,但即使是有,都只是記錄著通過了甚麼甚麼議案等無人會關心的東西。通過這些會議紀錄時,無人會發問,會議結束後亦無人會翻閱,即是:寫了等於沒有寫。

但更重要的是,代表會中有一些非常重要的東西是沒有作紀錄的,而這些東西是應該在會後被檢討和批判。記錄這些東西比記錄例如通過了那些「出了等於沒有出的學聯聲明」更有意義。

最近一次的代表會,是我四年來曾參與過的學聯會議中,最為荒謬的一次。學聯一直高舉「公義、民主、平等」等價值,但在該會議中這些價值被會眾摒棄,令會議成為少數弱勢被瘋狂地打壓的場所。

作為一個秘書,固然有責任在會議結束前協助會議進行。但作為一個人,最重要的不是向誰人和那個組織負責,而是向自己負責。當看到某些人正運用權力打壓另一些人,「公義、民主、平等」等價值蕩然無存,再協助會議進行就等於對這情況視而不見。但由於在該次會議中手中的選票是不能影響表決結果,加上為了向自己交代,有腳投票比用手投票表態更有效。

第三次代表會中出現了很多荒謬的現象,令人不願相信這是一個學生組織的會議。一班明知握有足夠選票的代表擺出泰山壓頂的姿態,肆意打壓少數異見。以下的報告會逐一記錄該班代表各種荒謬的言論和行為。

其之一:絕對的權力

無人會否定,常委會擁有絕對的權力。

請不要以「代表會能監察常委會」來抗辯。的確每間成員院校都能派出數目若干的代表,但當中絕大部分都已經是常委們控制了的票源。有些院校的代表團更是由首代直接揀選,不必經過該院校的代表會或評議會委任。常委們完全掌握代表團的投票意向,代表團亦不會反對首代的決定,因此我們看到常委們對通過議案成竹在胸。在這意義上 ,代表會亦在實際上喪失了監察的功能,開會淪為例行公事,「開了等於沒有開」。

掌握了代表會的票源,令常委可明目張膽呈交打壓八樓的文件,強行在代表會的平台下無視反對聲音。

這一點不夠荒謬嗎?

其之二:不准發言

我在學聯四年以來所參與的所有會議中,都在討論之先賦予所有人發言權,這一點本來無可爭議。但在這次會議中,常委和他們掌握的票源,竟粗暴地扼殺列席人士說話的權利。

學聯在大小行動和聲明中均高呼言論自由、集會自由、「我有權示威、我有權集會」。本以為常委們在這一點上的堅持是不變,怎料當自己掌握選票,成為當權者後,會做出他們多年來的抗爭對象打壓自己的行為,即是不讓別人出聲。

這一點很諷刺,每次學聯舉辦遊行,警方都會用權力打壓他們的表達自由。但常委們、曾瑋衡主席和陳富賢副主席在掌握權力後竟做出和警方沒有兩樣的打壓行為。原來他們不是真的堅持言論自由。那日後常委的反對政府打壓言論自由的行動,都因為他們這種「選擇性的堅持」,變得毫無說服力。

進一步說,言論自由是與生俱來的人權,但原來常委們不是真的維護人權,為了達到目的,人權是可以踐踏的。日後看到常委涉及人權的聲明,大可吐一啖口水,將其撕碎,扔進廢紙箱。

這一點不夠荒謬嗎?

其之三:表達意見有罪

一個人有反對意見,是有權選擇用任何方式表達,有人喜歡投票,有人喜歡行為藝術,有人喜歡保持沉默作出杯葛。在會議上明知自己的選票效果少得對結果微不足道,用腳投票比用手投票更明智。

但常委們和他們控制的票源不同意這一點,他們認為即使是在會議中被打壓,你還是有責任協助完成這場打壓,你用腳投票就是不負責任。

相信各大學生會都是學校中各個「假諮詢小組/委員會」中有一席位,亦偶有離場抗議之舉。明知自己是弱勢少數,在表明立場後離場抗議是合理的行動,這一點上常委們都應該同意。但明明自己是做過離場抗議之舉,但這一行動被用在自己身上時,竟運用權力予以譴責,是何其荒謬。同樣,當各學生會日後再有同樣的抗議,我們大可向他們吐一啖口水,譴責他們不負責任。

這一點不夠荒謬嗎?

其之四:沒有打壓

會議上常委們把運用自己的權利表達反對意見的代表予以譴責,已經是非常不合理;但在打壓他們後厚顏地聲稱從沒有打壓他們,就是更加荒謬。

並不是讓你有說話的權利就足以代表沒有打壓。葉劉硬銷廿三條時何嘗不曾出席各個「假諮詢」論壇,但我們不會因此認為她是有誠意作出討論,沒有打壓異見。

我們在作出討論前會相信一個原則,就是:各人在平等的基礎上,能在沒有壓力下作出討論,而較佳的論述最終會成為共識。但如果在討論中,有人運用權力影響某些人的發言,就不是開放的討論,討論亦不能產生共識。

既然不是在平等和開放的原則下進行,為什麼要參與這場「假討論」?

有一點要注意,就是運用權力影響別人的發言權,除了可以是直接取消別人說話的權利外,亦可以是運用修辭和語氣製造出敵對的氣氛,影響別人發言的意欲。雖然我不知道發展小組主席有沒有運用修辭和語氣,製造出敵對的氣氛,但代表會兩位主席就肯定有。口中說一萬句沒有打壓、甚至說「常委已經表達了善意」是沒有用的,因為一句「同你講野真的浪費時間」或「你同我收聲坐低」已經明確表達了最大的敵意。這一句「沒有打壓」,恐怕常委們自己都不會相信,因為事實擺在眼前。

這一點不夠荒謬嗎?

其之五:呼籲受害人檢討自己

常委們在得到兩位主席的護航下,不單成功取消八樓列席人士的發聲權利,更開始肆無忌憚的發表歪論。

其中一句很經典,就是:你地反省一下我地點解咁樣對你地啦!

其實這一句是不必再加以反駁,因為一個正常人決不會叫一個被迫害的人檢討自己,而是會一同聲討當權者。常委們用掌上的選票做出各種打壓八樓的行徑,應該心知這樣做是不公義。

常委出爾反爾,在連一天諮詢期都沒有就強行呈交影響八樓深遠的文件,受害的八樓發出抗議聲就叫人「收聲」、「你同我出去」,比政府硬銷廿三條時更霸道。但霸道的常委竟然還有面目叫受害人反省。

這一點不夠荒謬嗎?

其之六:肆意矮化八樓

在那個甚麼檢討文件中,常委們聲稱八樓的代表性是不夠高,又和同學脫離,又乜又物。常委應該收歸其下,增加其代表性云云。

現在管委會是向代表會負責,而在字眼上常委會同樣是向代表會負責(當然實際上代表會代表即是常委們的舉手機器)。聲稱被常委會監察會令管委會更有代表性,即是等於說常委會的代表性是高於代表會,即是恣意扭曲會章。

但上述的不是報告中最離譜的講法,聲稱八樓沒有同學面向是更離譜。不知道常委們開會時有沒有付出努力聆聽,以及平時有沒有參與八樓的活動。明明管委會報告中多次提到被某某學生組織、某某教授邀請參與各項活動,而在活動中又與其他民間組織合作,這樣還叫做沒有同學面向,實在是過份要求。

當然,用了學聯八分之五資源的常委,只懂得發出一份又一份出了等於沒有出的所謂聲明,和沒有人會看的迎新特刊,平時又沒有同學上九樓參觀一下(因為在廣大同學心中常委連一個位置都沒有),這樣仍可以大聲說八樓沒有同學面向,是極不合理。

這一點不夠荒謬嗎?

其之七:霸王硬上弓

常委們口中說對八樓表達了「最大的善意」,但原來「最大的善意」就是運用權力削掉八樓。常委會出爾反爾,在代表會上呈交所謂的八九樓關係檢討文件,但這文件在會前既無八樓參與,在會議上亦因限制討論時間的議術議案而沒有一點討論空間,這根本就是「八樓頭上一把刀」。

其實常委們可以做得更徹底,呈上立付表決議,一擊幹掉八樓。但他們賦予「十五分鐘討論時間,一人有一分鐘發言」,口中聲稱會聆聽意見,是多麼的虛偽。不知道常委們對自己的虛偽會不會覺得噁心。

話說回來,報告文件中最邪惡的東西是「八樓由常委管理」和「八樓幹事要負責常委的工作以自我增值」。這兩點是最具爭議性,都可以討論上十多小時,但主席只讓討論進行十五分鐘,八樓根本沒法清楚闡述自己的立場,更遑論進行游說。此外,各院校代表團大都根本只是舉手機器,只是沒有批判的能力的橡皮圖章,難怪常委們擺出無視任何反對的姿態,赤裸顯示「堅定不移誓要幹掉八樓」的決心。

到了這裡,用手投反對票是沒有意義,繼續參與會議甚至代表著對這瘋狂打壓視而不見,和成為幫凶無異。此時離場抗議更加有效。我本來沒有想過離場會令代表會流會,但奈何常委們找到的選票不願意付出時間開會,很多一早就走了。其實流會不是有太多人杯葛會議,而是常委不爭氣。根本八樓在代表會的票是少得不能左右大局。

這一點不夠荒謬嗎?

其之八:絕對的腐敗

絕對的權力造成絕對的腐敗。這紀錄開首這描述了常委「絕對的權力」,現在就是描述常委「絕對的腐敗」。

擁有絕對權力的人,由於甚麼事都能作,做甚麼事都能成功,因此會逐漸喪失反省和批判的能力。正如常委們想做生意,想幹掉八樓,根本能無視任何阻力,反正掌握了足夠的票源。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狀態,由於反對者不能威脅自己,就會進而無視反對者提出的理據,毫不考慮反對者的立場,變得一意孤行和霸道。

人們聽到有人批評自己或妨礙自己的行動,總會反省一下是否有必要改善或改變自己的想法。但常委的權力既然大得可以不讓人發言,又能無視反對者的阻撓,根本就不會有反省的誘因。

欠缺反省的人會一直認為自己行的路是正確無誤,甚至「愈多人反對代表自己行的路愈正確」,因為只會視他們為攪事分子。看不到「自己衰乜」,只會令自己的錯誤腐蝕自己。學聯常委一直高舉「公義、民主、平等」,但因為在對待自己的同學時完全摒棄這些原則,最後腐敗下去,這一點是最大的荒謬。

最後,請我們為正在腐敗的學聯默哀。

作者: Leung Ching Yau

編按: 八樓即學聯社運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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