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程介明:一種文化的新生 香港大學的籌款事業

慈善家何善衡先生生前有一句格言:「取諸社會、用諸社會」。這兩句彷彿是老生常談的話,既道出了捐贈者回報社會的情意,也道出了大學籌款事業背後戰戰兢兢的承擔。

今年四月,世界銀行在首爾的一個會議上,總結世界高等教育的財政新趨勢,指出:一方面是公帑的撥給趨向競爭模式、獎懲模式、教育學券等等自由化的思維;另一方面非公帑的資源的比例戲劇性地增加。如何籌集捐款,於是成為近年各國高教發展的主要課題之一。

高等教育的發展形勢,明顯地可以看到,公帑頂多能夠支付經常費用,大學的前瞻性發展,必須依靠社會資源的強大活力。只有豐富的私人捐贈,才能促成顯著的、創造性的、飛躍式的學術發展。因此在北美,高教籌款稱為 Institutional Advancement(院校拓展)。在中國大陸,有所謂「國撥管吃飯,集資管發展」。有很多地方的經驗都說明,私人捐贈不像公帑,沒有重重疊疊的繁瑣規條,因此反而最能增加院校的靈活度和加強院校的學術自由。社會上往往以為籌募社會捐贈,是因為政府削減撥款,是一種很不確切的理解;社會捐贈是進取性的,不是填補性的。

在高等教育的私人捐贈方面,北美的傳統最強。在美國,不論私立大學還是公立大學,都有強大的籌款體系。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由於私人捐贈,在八年內講座教授由七十九名驟增到二百八十名。亞洲的發展非常迅速,僅次於北美。在中國大陸,一些主要的大學名校,非公帑的比例可以達到百分之七十到八十。在南韓,私人捐贈佔了全國高等教育收入的百分之九。在台灣,一百二十名大學校長在前年集體研討,向北美籌款經驗學習。在日本,以前公立大學禁止籌款;自從前年公立大學成為獨立法人以後,鼓勵籌款成為改革的主要內容之一。歐洲的大學,也正在迅速追趕;英國的牛津大學於一九九六年籌得四千四百萬英鎊成立Said商學院,最近又挖角聘了原來多倫多大學負責籌款卓有成效的副校長。

古老傳統再起步

香港大學自從成立以來,就有捐款的傳統。港大的成立,就有賴於巴色裔Mody家族的捐贈;港大主樓的大會堂,也因南洋殷商的捐贈,得以戰後重建,因而命名為陸佑堂;此類美事,不勝枚舉。

但是比較有系統的、比較現代式的籌款,始自一九九五年。當時的王賡武校長建立了「香港大學教研發展基金」,當時是香港首創。一九九八年,當時的鄭耀宗校長建立了全港第一個大學「籌款辦公室」,也就是今天的「大學發展及校友事務部」 ( Development & Alumni Affairs Office,簡稱DAAO ),負責人並且有系統地走訪了國際間以籌款知名的長春藤以至公立院校。二○○二年,「基金」完成了五億元的第一期目標。

同年,「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 UGC )撥給屬下每一所院校五百萬港元,以建立及加強各校的籌款機制。並且委託港大舉辦了一個聯合全港高校的籌款研討會。這可以說是香港特區政府首次明確支持院校籌集社會捐贈。

同年徐立之校長到任,港大開始嘗試設計募捐規劃。當時的設想,是在四年內達到三個目標:趵籌集總額港幣十二億,趷最高捐贈項目一億,趶捐款者數目六千。

募捐規劃是一種全方位的規劃,內容除了上述的目標以外,還包括捐款項目的確立、募捐活動的設計、對捐贈的紀念或表彰方式、學校與捐贈者的長遠關係、捐贈數據庫的設立,等等。

此項試驗性的規劃為港大的籌款工作創造了非常有益的經驗。政府在二○○三年推出「等額補助基金」十億港元,也推動了全港的捐贈文化。港大目前每年大致可籌得四億港元。

港大獲得的捐贈,目前最高的固然是十億港元,最低的是港幣一元。上次政府配對資助有效期間,捐贈者就達到四千五百人之眾。捐贈數目不論大小,都是在為高等教育的發展增添磚瓦。

在港大,吸引捐贈者最多的籌款項目,是豐儉隨意的「芥菜籽行動」。校友、員工和朋友可以自由選擇捐款的數目和捐贈的對象。

明德教授新突破

今年成立的「明德教授席」 ( Endowed Professorship ),則是通過命名某個學術領域,同時表彰學者與捐贈者,也是雙方的一種結盟,一方出力,一方出錢,共同謀求該領域的學術突破。例如單周堯獲頒的「陳漢賢伉儷基金教授(中文)」,吳復立獲頒的「 黃乾亨黃乾利基金教授(電機 工程)」 ,都是大學與社會( town-gown)攜手的好例子。

仍然以明德教授席為例:捐贈者捐贈二千萬港元,設立基金,以資助該學科的研究。這個數目,與美國長春藤大學的命名教授約二百五十萬美元大致相若。訂立「標準」 ,是為求大致的均衡(Parity ),但也不失靈活性。像第一批明德教授席,由於剛好有政府配對撥款,因此捐贈者可以捐贈一千萬。但又並非絕對,例如「霍英東基金教授(傳染病學)」,捐贈是一千五百萬港元。有大致的規格,但又因事制宜,是處理捐贈的基本原理。最高的原則是施受雙方都感到美意。

另一個例子是去年「何金梅英基金」捐贈一億港元,捐贈者沒有設定用途。當時根據學校國際化的發展策略,經基金同意,全部用作學生獎助學金,其中大部用作學生國際交流。基金每年利息因而可以讓一百至一百五十名學生受惠。受惠學生因此成為「何金梅英基金學人」 ( Scholar) 。同樣,這是同時對基金和學生的表彰。

這次「李嘉誠基金」 捐贈十億港元(折 合一億二千八百萬美元),而且不限定用途(Unrestricted ),在全球譽為美談。以捐款項目最大的美國為參考,超過一億美元的捐贈,每年不出一到兩宗。因此徐立之校長在美國紐約宣布的時候,耶魯會所午餐會上全場長時間熱烈鼓掌。這個級別的捐贈,在美國稱為Leadership Gift (龍頭捐贈):趵為其他捐贈(包括其他院校)帶來榜樣作用,因而提高了社會上捐贈的總體水平;趷對受惠的院校也是一種特殊的表彰,因此帶來世界同級機構的認同;趶對院校內部也是一種重大的促進,讓學者的期望和夢想,跳出原來財政的牢籠。事實說明,這三種效果,在短短的一個月內,都正在港大發生,也正在影響整個香港社會。

捐贈的表彰,不可能有固定的規條,但 是講究相對性(Relativity)與慣例( Protocol )。一億美元這個級別的捐贈,國際上最普遍的表彰方式,是命名一個學院;實際上其他的選擇並不多。命名一個學院,與命名一個建築物或者校區,最大的分別是,前者是一個有後續的結伴關係,後者沒有。就這次的具體的捐贈而言,醫學研究、推廣和教育,既是港大的優先領域,也是「李嘉誠基金」的主要宗旨。校務委員會就是根據這樣的分析,決定醫學院冠名,這幾乎是理所當然的一種表彰方式。而校務委員會是按照《香港大學條例》唯一有權批准命名的法定組織。也可以說,校務委員會是代表社會作出這個決定的。事實上,對於學院冠名的法律意義,校務委員會也經過嚴格的專業諮詢。

校務委員會在作出決定之前,還調查了世界各地有關命名的先例。發現:趵醫學院的命名,在最近幾年特別多,估計是由於生物科學的飛躍發展;趷最近命名的,都是比較有名氣的、歷史悠久的醫學院;趶與醫學院命名相關的捐贈,除了加州大 學洛杉磯分校(UCLA )二億美元之外,其他都在一億美元左右或者以下;軑捐贈者,幾乎全部是商人。

表彰的守則、命名的意義

大學接受捐贈,一條基本守則就是學術自由不受侵蝕。命名其實是一個虛名,是純粹的表彰,也是保障學術自由的最聰明的一種表彰方式。捐贈是一種餽贈 (Gift ),不是投資,捐贈者不能期望獲取物質回報。冠名更不是收購,捐贈者並不擁有學院,對於學院的管治、招生、課程、考試、頒授,沒有絲毫的影響。結伴不是交易,捐贈不能附帶任何其他契約或者商業結盟。這些都是大學籌款的不可踰越的底線。大學是社會的道德榜樣,沒有理由也沒有動機因為經濟利益而出賣自己崇高的原則。

這次港大校務委員會的決議中,一句重要的話,就是:「……命名不會以任何形式改變學院的法理地位、身分或者性質;學院所擁有或者承擔的權利和責任將維持不變。」

由於不限用途,這筆十億的捐款將投入大學的總體發展,也就是讓優先的項目更加優先。徐校長在不同場合說過,在港大來說,大致是校舍的西部擴展、醫學院的旗艦建設、以及學生的國際交流。許多校友和朋友關心十億如何使用。其實,十億是一個重要的開頭;即使單單一所醫學院,可見未來的發展,假如目標是澤及全港的醫療服務,所需就遠遠不止十億。甚至有校友提出,大學應該定下時間表:何時可以籌得一百億?

這是港大面對的真正的挑戰!也是社會的期盼!香港的高等教育能否衝出亞洲,關鍵在此!

香港大學教育學院講座教授 校長資深顧問

程介明
明報     2005-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