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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先知文]不要讓反o靚模變反好戲量

去年的八月,香港的網絡上出現了一場奇怪的「社會運動」。訴求可謂林林總總:高登網民從二零零五年的街頭劇事件開始的積怨,地區居民對生活空間的訴求,菜街常客對表演團體阻街的不滿,甚至只是一堆質疑他們對decency(得體)的定義的人,都一併在一場街頭衝突中爆發。

就如七一遊行無論訴求如何,均是針對政府一般,那場運動針對的團體只有一個,也就是好戲量。這種奇怪(又或如黃世澤所言是單一議題、無明顯牽頭人、快閃)的集合,加起來的不同怨氣結果在菜街之上爆發,一時之間更有好戲量可以立刻倒掉之勢。

但是到了今天,雖則食環處拉完又放,楊秉基亦一時說過解散,今天好戲量仍然在菜街健在。佔的路面和八月末沒有大分別,仇振輝縮短時間的建議可能快會變成vapourware,行為藝術照做,簡單而言,一切照舊。而且,還輸了輿論,輸了文化界對網民的尊敬,對當時走在抗爭最前方的人而言,整場運動可是失敗中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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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網民對o靚模在書展中參展兼成為傳媒重點感到不安,誓要o靚模滾出書展。

把好戲量重題出來並不是希望給o靚模任何機會。但是,若果再一次將目標只集中在o靚模身上,我們可以預期出現同樣的後果:娛樂圈已經開始指責網民無的放矢,有人批評網民搞另類道德審查,更早晚會惹來明光社一類不受歡迎的盟友(正如好戲量事件中莊永燦仇振輝抽水一樣)。即使網民盡力將抗爭的內容限制在不讓o靚模在書展中出現,但坦白說,在理據不夠,文宣準備不足的情況下,目標究竟是踢出書展還是踢出宇宙的問題,和去年究竟是踢出旺角還是香港的問題可謂同出一轍。而且,踢o靚模之餘,鄧走音出書又反不反對呢?這種界線現在仍然是相當模糊,甚至是付諸厥如。當發覺踢好戲量的理由可以同樣應用在Funny叔叔之時,離出事也就不遠了。

儘管你再不同意o靚模也好,o靚模本身過錯,就和好戲量的驚人表演在本身上並無過錯。好戲量的問題,是旺角重建時完全沒有城市規劃可言,菜街由通菜街和彌敦道之間的緩衝變成兩者中間的人流集中地,社區設施卻並無寸進;o靚模的問題不是在o靚模本人,而在書展的目標究竟為文化沙漠提供一個綠洲還是收取傾倒泥沙進綠洲的垃圾費。如是的話,要針對的目標應該是書展主辦單位本身,因為他們沒有做好一個守門員的責任,而不是罵娛樂圈這個球員為甚麼射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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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我對這點仍然是很質疑。顯然現時運動的方向並不是針對書展,而是對娛樂圈的一場大爆發。雖則我個人認為娛樂圈和金融業一樣是一樣塘水滾塘魚的零生產行為,但很顯然的垃圾仍然有其市場,若果這場運動最終導致出現零六年娛樂圈聲討偷拍狂徒的翻版,變成o靚模集體聲淚俱下的話,這樣硬將一切媒體都放到自己的對立面,那究竟對事件又會做成多少幫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