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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黃仁龍弟兄的牧訓:「不可作假見證。」

基督教係一個講究是非的宗教。從一開始,基督教要立足在羅馬帝國,它的起點又是猶太人群體,它便要好努力的證明,基督教擁有的道德要求,不會比一個羅馬人或一個猶太教徒差。因此,基督教好注重十誡,「十誡」係猶太人講求敬天愛人的法則,這個傳統,基督教從來看重。

「十誡」其中一誡說:「不可作假見證。」甚麼是「見證」?就是說,你「見」過,你「證」實。你說是真的,我就信你。我信的,是你的人格。我見你「尾尾」嘴笑,好像你在教會作見證滿口上帝恩典時一樣的笑,我就當你可信了。我見你「牧者腔」一樣的口吻,那撫平人心的安詳語調,我就當你可信了。如果,你卻騙掉我的信任,騙掉我的選舉權,騙掉我子孫的未來,你說你的罪有幾大?

黃仁龍弟兄,你說五區公投有損選舉尊嚴,為甚麼沒告訴我們,剝奪香港巿民的補選權是如何侮辱公民尊嚴?你裝作考慮了大律師公會的觀點,為甚麼沒有告訴我們,作為律政司司長,你根本就沒權就憲制爭議作權威性法律解釋和判斷?當記者問,你是否按你的良心行事時,你,為甚麼笑?你用假見證陷害全港巿民,然後,你開始覺得「憑良心」是好好笑的事嗎?

黃仁龍弟兄,你教會講見證時用過以賽亞書嗎?你知道裡面有這話嗎?

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
他們因受賄賂,就稱惡人為義,將義人的義奪去。火苗怎樣吞滅碎稭,乾草怎樣落在火燄之中,照樣,他們的根必像朽物,他們的花必像灰塵飛騰;因為他們厭棄萬軍之耶和華的訓誨,藐視以色列聖者的言語。

還有,詩篇第一篇說:「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黃弟兄,請從惡人的道路回轉吧,若你的座位令你必須作為惡人,請你離座吧!不要招致神的審判,在神把惡人滅掉的時候,連你,也一起滅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