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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錦濤是第幾屆?

[原題:代代相傳]

曾經在中央表態之前,認為補選特首的任期應為五年的某大律師,在中央表態後急急轉態,並表示香港法律界應學習中國的憲法,按中國憲法,領導人的任期是一屆歸一屆的。香港補選特首,是完成第二屆任期,○七年就選第三屆。

既然中國憲法規定,一屆歸一屆,那麼不知道支持這種道理的人,能不能告訴筆者:現在的胡錦濤主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幾屆主席呢?

這個問題不是筆者提出來的,而是由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焦國標提出來的。焦教授在去年春天,寫了一篇一萬四千字的文章《討伐中宣部》,在網絡上火熱盛傳。去年九月,焦國標接到北京大學通知,取消他任教的《對外傳播學》課,免除他擔任碩士研究生導師的職務。

上星期,筆者收到一本焦國標寫的雜文集《窩囊中國》。這本書剛在香港出版,出版社署名「文化藝術出版社」。書所收的是焦國標近年所寫的評論與雜文。如果認為一萬四千字的《討伐中宣部》寫得太長,又是一篇一本正經的論文的話,那麼《窩囊中國》就是一本篇篇短小精幹、妙趣橫生的雜文集。封面的標籤說他是「廿一世紀的新柏楊李敖」。觀其文字風采,不太像李敖,但肯定是從柏楊雜文的文體中有所借鑑,只不過焦國標的文章更貼近當今的中國時事,也就是說,更能刺中當今的政治要害。關於胡錦濤是中國第幾屆主席的問題,是文集中第一篇文章提出來的。筆者看到這個問題,也儍了眼,因為對這問題確實沒有想過。而且,相信不僅筆者答不上來,其他人也答不上來,甚至胡錦濤自己也答不上來。

既然是共和國,國家主席自然是應該有第幾屆的稱謂。更何況,憲法第七十九條寫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美國的布殊總統,今年就任的是第五十五屆美國總統;台灣的陳水扁,去年就任的是中華民國第十一任總統。共和國的領導人都是要講第幾屆、第幾任的。如果五年一屆的話,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五十五年,胡錦濤應是第十一屆,但中國所有官方公報、官方傳媒從不稱胡為第十一屆主席。中國講的是「代」,毛澤東是第一代,鄧小平是第二代,江澤民是第三代,胡錦濤就是第四代。

不知從甚麼時候起,中國領導人就不照憲法上論「屆」,而改為論「代」。而「代」者,焦國標說這是「生物學概念,為君主世襲之概念,不是共和政體國家元首之計算法也」。

我們不會稱康熙大帝是清朝第二屆皇帝,只會稱他是第二代皇帝;我們也不會稱布殊為美國第五十五代總統,只會稱他是第五十五屆總統。「代」與「屆」之差別,不是名詞之不同,而是反映了法治制度的制度化與人治政治的血緣化的差異。故焦國標這篇文章的題目是:《胡錦濤是毛澤東的第幾代孫子?》

香港回歸中國,在「一國」大於「兩制」的情況下,講第二屆、第三屆特首,看來也會終於成為笑話了。講清楚些,董建華是江澤民這個第三代領導核心之下的香港特首;曾蔭權就是胡錦濤這個第四代領導核心之下的香港特首。專權政治雖不常「改朝」,卻經常要「換代」。甚麼時候,中國那一代領導人換了代了,香港這個特首也要跟着換代。

中國歷時二千二百多年的專制主義政治文化,的確是「代代相傳」。

李怡
蘋果日報    2005-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