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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園村巡守隊:身份不明人士入村張貼地政告示

菜園村巡守隊:身份不明人士入村張貼地政告示

警察、地政、港鐵的老屈鐵三角,今天正式出現。

隨著菜園村十一月四日第一次入村收地,政府人員已不斷在村內進行各種斬樹、推土、插旗的工作。今天下午三時許,巡守隊於生活館小休期間,遇見一名持政府部門職員證的人員(助理經理/清拆(總務及特別職務)(清拆總部)),帶著五名身份未明的人員從菜站方向進村。五名人員拿著地政總署的告示及噴霧膠水,於每戶村民的家門前張貼告示。

巡守隊見狀馬上上前查詢,請有關人員表明身份,及正在執行甚麼職務,初時六名人員完全沒有回應。其中一位是地政總署的助理經理鄧志深(總務及特別職務)(清拆總部),他不停強調他是地政署的人員,而隨行的人是「幫佢做野既」。然而,雖然另外五名人員均帶著職員證,但五人裡有把證藏在胸口的袋裡,有的則素性反轉證位懸在胸前——而證件袋的掛帶則有地鐵公司logo。

巡守隊強調,若任何人員是因為公職身份而在菜園村執行任務,均應該出示職員證,及表明他們是執行甚麼部門授權的職務,尤其是表面上地政人員與隨行的五人並不是屬於同一部門。當地政人員正在執行公職,那麼另外五人是甚麼人授權的呢?當村還是有村民居住及耕種及生活的時候,地政及地政聲稱帶來的人員是否就可為所欲為呢?

巡守隊堅持地政之外的人員均需出示證件,而他們只保持沉默而讓鄧志深代言,爭持不下,巡守隊為了不讓民居被沒有證明自身公職身份的人員滋擾,只好報警求助。巡守隊的求助很簡單,就是要求執行任務的人員表明身份,而有關的人等拒絕表明而繼續行動。到場的警員似乎對之也無計可施嘆慢版,反之不斷與巡守隊討論甚麼是私隱權。巡守隊堅持該等人員需要出示證件,但這些執行公執的人員認為他們的身份乃私穩,故只願意向在場的警務人員出示。高級警長何鳳鳴在其手下登記了他們的資料後,向巡守隊表示,經他們的調查後,已經證實隨鄧志深的五位人員,都是「地政的人員」云云。

辯論的過程中,港鐵人員在壓力下其實曾經把他們的職員證從口袋取出,或者把反轉了的證件轉回來。巡守隊曾目擊其證件上的港鐵標誌,亦挑戰何鳳鳴的判斷,何鳳鳴則只能重複「我的同事已經查證過,他們都是地政署的人員」云云。然後一行六人便繼續開工,並多了三個便衣警員隨行。所謂「地政﹣地鐵﹣警方」互相包庇結構於焉形成。

看電影也看得多,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時把證件從褲袋取出展示,是何等威風的見面禮。巡守隊今天遇到的,不過是目擊一班港鐵人員張貼地政總署的告示,上前查詢不果。換個講法,不接受一班身分不明的人員自稱在執行職務,大概不算是特別強人所難。

事實上,今天還有另一位村民遭受政府人員滋擾。該位村民當時一人在田裡工作,突然有二十多名地政及其他政府人員到場,說要收她的田地。她一個女人仔甚麼都不懂問,只知問為甚麼不是十九號,地政人員便說無論她願不願意都要收。還著她簽一份文件,文件的內容是甚麼,她都不明白,只是因為當場一個人太害怕而簽下了。政府告訴她明天或後天會再來收。冤有頭債有主,事情清清楚楚不才是理性,才是程序公正嗎?不明不白把事情草草了事,就是政府的理想做事方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