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小妹處女下海, 寫得爛, 請勿見怪
提起保育, 通常大家都會想到保育建築物, 如天星, 尖碼. 但不知大家有否想過除了建築物外, 其周遭事物也該保育, 如樹木. 我不是從集體回憶角度出發, 而是從環保的角度考慮. 一般而言, 要清拆的建築物如牛頭角下邨及蘇屋邨都有數十年歷史, 邨內的樹木已有相當的年歲, 是一棵棵好遮蔭的大樹. 清拆令一到, 建築物固然無得留底, 但那裡的樹呢? 要隨著清拆下來的建築廢料一併送往堆區嗎? 要把四十多年樹齡, 狀況健康的大樹斬去嗎?
無奈, 偉大的特區政府認為沒必要制定樹木法, 實在不知道有甚麼可以做. 請問諸君有沒有好主意?
發此文, 最理想當然是希望各位能告訴小妹有甚麼可以做, 不過只駐足細閱亦可, 只要大家閱後會說一句 "係喎", 小妹都此願足矣!
Thx for yr atten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