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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始作俑者 ?

領匯至今能否成功上市仍未許樂觀,五十多萬名投資者被凍結兩千多億資金,連日來也憂心蒙受極大損失;輿論普遍認為有政客故意煽動無知市民展開法律程序,既無助公屋居民受惠,只為撈取政治本錢,傷及本港金融中心地位;似乎確是罪不可恕。姑勿論上訴的市民是否受人煽動,綜觀整個事態發展,犯上最大錯誤的無疑是特區政府及房委會。

打從領匯進行招股以來,關注團體及議員們早已表態反對房委會將物業私有化,認為上市有損房委會為公屋居民提供原有的居住環境及設施。現時原訟庭及上訴庭已先後駁回有關觀點,惟在安排上市的過程中,房委會的法律顧問理應預計有關訴訟的可能性,主事官員亦不應對反對聲音掉以輕心。反之,當局堅持上市勢在必行,就算公屋居民正式入稟,房委會仍堅持快刀斬亂麻,罕有地要求法庭縮短原訟人的上訴時限,以求領匯如期上市,無視法治精神,就是終院亦判定其申請法理不足。

更糟的是,行政長官及財政司司長在法院未有最後定案以前,曾高調開腔指摘有人「搞事」,直斥有人為一己私利損害港人利益,並無避免行政部門向法院施壓,法治觸覺極低,無疑添加審訊法官無形壓力。政府未有嚴肅處理政治問題,令市民被迫對簿公堂,又不尊重當事人訴訟權利。

法律訴訟只應為社會爭議的最後把關者,特別是涉及民生的公共政策,當中涉及社會各界別利益,適宜取得社會共識下才推行,不應把政治問題法律化,令法庭無奈地成為政治角力的戰場;損害司法制度尊嚴,徒增法庭的壓力。既破壞金融中心地位,又顯行政專權,政權自毀優勢,令人感慨。

何喜華   東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