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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輔導與靈修(原作者︰曹敏敬)

來源︰

輔導與靈修
曹敏敬
香港輔導及調解服務總監

  最近剛完成翻譯貝內爾(David G. Benner)所著的《甘心降服主愛》(Surrender to Love)一書,並由基督教文藝出版社於今年六月出版。貝內爾是著名的心理治療師,亦是靈修大師,因此文藝出版社編輯部邀請本人撰寫有關文章時,感到義不容辭,於是鼓起勇氣,完成短文,以期拋磚引玉,彼此分享。

  從基督教的觀點來看,心理輔導的範疇是凝聚基督教的靈性與宗教資源,配合現代心理學的知識和技巧,去幫助人處理其生命及內在世界的困擾及問題,使受傷的靈性及情緒得醫治,使個性及人格失調得重整,並引導那些在人生旅途中失落的人找尋到最終的歸宿。

  但是,基督教的輔導強調人的身、心、靈的一體性,注重全人治療及成長,關顧整個人的需要。為了達到全人的成長與治療,輔導的目的必須重視人的尊嚴、提高人的品格、肯定人的價值、堅固人的信心、改善人的關係、擴闊人的視野、增強解決問題的能力、豐盛人的生命,使生命滿有活力及創意。因此,輔導是生命與生命因接觸而產生交流與火花的過程。為了要擦出生命的火花,以產生靈感、頓悟而達到生命的重整,從事心理輔導的專業人士除了要有嚴格的心理輔導訓練外,更要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屬靈的生命,以及對生命有深入的體會,這樣輔導效果才能更臻完善。為了要使輔導達到最高的境界,對輔導員來說,靈修是不可或缺的修煉「功夫」。其實,靈修的操練對受導者的治療來說,同樣重要。

  多馬‧摩爾(Thomas Moore)是著名的天主教靈修大師及心理治療師。按照他的臨床經驗,認為人的靈性與心理狀況是息息相關的。他強調屬靈的生活能達到心理健康;相反地,不健康的靈性質素亦引致不健康的心理功能(註一)。

  從筆者的牧養與輔導經驗中,很同意摩爾的觀點。人的心理功能與健康,實在與其宗教觀及屬靈生活息息相關。健康的屬靈生活與不健康的靈性生活也直接影響人的心理健康情況。如在美國六十年代的「上帝兒女運動」(Children of God Movement),或九十年代的「大衛派」(Davidians),或甚至在中國大陸的「自立王」等等,他們能否使人獲得健康的屬靈生活及健康的心理狀況,實在是很值得研究及討論的。因此,宗教可以是一種良藥亦可以是一種毒藥。健康的宗教與屬靈生活可使破碎的人格得到重整,使重門深鎖的「我」獲得釋放,使受傷的靈性及情緒得醫治,使迷途者找到歸宿。

  靈修不只是一種學問,更重要的是一種修煉(或操練)。要達到靈修的「功夫」有很多途徑,亦可能因人而異。例如可藉著靜修、閱讀靈修書籍、禱告、默想,對生命的投入與反省、對人生及苦難的經歷與體會、靜觀人與造化的關係、自我的認識與反省、對耶穌聖言及生命的默想……真的不能一言蔽之。筆者在這裏只提出幾個靈修重要的基礎,希望能對基督徒輔導員有幫助。

(一)以愛為基礎

  貝內爾在其《甘心降服主愛》一書中強調「降服」於主愛中的重要性。他認為「愛要求我們去降服,而降服是屬靈氣質的核心。愛、降服與屬靈的氣質彼此交織,從愛的本質及人的本性中流露出來」(註二)。降服有如一位不諳游泳的人學習浮在水上一樣。當一位女學員高興地說:「從未有人告訴過我無需做甚麼便可以浮在水中!」她不經意地,竟道出深刻的屬靈要點(註三)。愛是一切醫治的源頭。這不單是輔導員應學習的靈修功夫,受導者亦應學習毫無懼怕地降服在主的愛中。

(二)結出聖靈的果子

  靈修的操練是有目的和方向的。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五22)。這些果子就是基督徒的屬靈氣質,亦應作為輔導的目標。

(三)彼此饒恕

  在輔導的過程中,常要面對關係的破裂、憎恨、衝突、個人內心的矛盾及內疚等。這些問題都會造成心靈中的重擔而沒法得到釋放。靈修的操練乃在學習饒恕,不只是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

  大衛‧奧斯堡格(David Augsburger)認為真正的饒恕是要承認心中的憤恨,需要雙方坦誠而不是單向的。透過了解、接納、對真愛的肯定,從而拋開過往的怨恨與傷痛,改過自新,重新建立新的關係。這才是真正的饒恕(註四)。

(四)以基督為榜樣

  雖然我們都虧缺了上帝的榮耀,與基督相距太遠,但我們在靈修的操練與生活上,都當以基督作為我們最終的目標與榜樣,常默想及學習基督耶穌本身的謙卑、順服、饒恕、捨己、愛人及犧牲的精神及屬靈的操守及品格。德蘭修女可說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輔導與靈修就像一個銅幣的兩面,有其互屬性,不可分割。但願我們都能學像我們的主耶穌作一位好牧人。

註釋

註一 參Thomas Moore, Care of the Soul (New York: Harper Collins, 1992), 第十及十一章。
註二 貝內爾著,曹敏敬譯,《甘心降服主愛》(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2006,第5頁)。
註三 同上,第62-63頁。
註四 請參考大衛‧奧斯堡格著,俞一蓁譯,《愛的饒恕》(台北,基督教福音證主協會,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