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孫楊之恥

圖自孫揚微博

菲比斯曾說:「孫楊是那種你一看就知道是非常難得的優秀選手,遊出過很多出彩的比賽。我覺得在某些層面他應該還可以做得更好,對我而言他是非常強的一個對手。」[1] 菲比斯對孫楊的讚許或許帶了一點客套的成份,但孫楊在當時的比賽成績,已足以證明他是中國泳壇有史以來最具天賦的泳手。單論自由式泳術的話,孫楊和菲比斯現階段的差距已不算很大。

菲比斯和孫楊的個人品德分別不大
  
當然,近日有不少輿論指,孫楊和菲比斯的最大分別並不在於泳術,而是在於個人品德。不過,若然單論傳媒披露的二人日常行為,菲比斯與孫楊也無太大的分別。雖然孫楊在「2013年場外醜聞不絕,先是姊弟戀致師徒決裂[孫楊與朱志根決裂,但他隔幾個月後便再次選擇了朱志根為教練,條件是後者不得干涉前者的感情狀況],再因無牌駕駛被罰款兼行政拘留,並遭浙江體院『三停』處分」[2],但菲比斯在「2014年4月宣佈復出泳壇[後也]曾跟恩師保文嚴重分歧及衝突,同年9月,菲比斯被控醉駕、超速,遭美國游泳協會禁賽6個月。」[3] 孫楊和菲比斯在平日的行為相似,固然並不表示這些行為便是正確的(筆者對絕對服從教練才是正確的論述有所保留),但如真的要作比較,不要選擇性地導出事實是最基本的義務。

況且,個人品德的重要性固然毋容置疑,但坊間的討論始終沒有針對以下的問題:運動員是否有道德義務去成為個人品德的楷模?另外,如果運動員的個人品德出現問題,那國際奧委會是否須禁止他們出賽呢?有些人或許認為,運動員在社會有重大的影響力,所以他們必須成為個人品德的楷模。這種論述意味着,社會大眾首先對精英運動員的崇拜達到頂禮拜膜的程度,然後失卻獨立批判思考的能力,其人生遂須由精英運動員牽着鼻子走,否則精英運動員是否成為個人品德的楷模也無關痛癢。但這種論述還是不足以解釋,為何社會大眾對精英運動員頂禮拜膜,後者便必須引領前者走其人生路。又有些人認為,社會為運動員提供有利的受訓環境,所以精英運動員必須成為個人品德的楷模以回饋社會。如這種論述成立的話,那麼一旦社會沒有為提供有利的受訓環境,反之要那些運動員自生自滅的話,他們便不用成為個人品德的楷模以回饋社會。而更重要的問題,是即使社會為運動員提供有利的受訓環境,為何運動員便須成為個人品德的楷模呢?運動員擁有基本的個人品德固然是非常重要的(雖然什麼是基本的個人品德標準也存着巨大的爭議),但擁有基本的個人品德,並不等於他們必須再進一步成為個人品德的楷模。如果規定精英運動員到最後必須成為個人品德的楷模,那便會捨本逐末,運動比賽便會變成聖人選拔賽的附庸。

話說回頭,孫楊和菲比斯平日的個人行為或許也未必完全符合基本的個人品德標準,只是基本的個人品德也不是能否參與奧運的硬性標準。正如上一段略為提及,「基本的個人品德標準」本身便非常難以定義。有些人認為,說髒話便與基本的個人品德標準有所抵觸,有些人認為沒什麼大礙。那是否須硬性規定,凡被發現在平日生活曾說髒話的運動員也須被剝奪參賽的資格呢?有些人認為,吸煙便與基本的個人品德標準有所抵觸,甚至有些人認為,吸煙是傷害身體的行為,與使用禁藥相比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那是否須硬性規定,凡被發現有吸煙習慣的運動員都被禁止參加奧運賽事呢?有些人認為,看色情影片、與他人發生「一夜情」或性濫交與「基本的個人品德標準」相悖,那是否凡被發現看色情影片、與他人發生「一夜情」或性濫交的運動員均須被禁止參加奧運呢?如是者,現時有不少在里奧奧運選手村的運動員均會被取消參賽資格[4]。

必須強調的是,筆者並非鼓勵他人作以上的事情。但是,有不少所謂與「基本的個人品德標準」有所抵觸的行為,本身並沒有破壞公平競技的大原則,因此它們很難成為禁止當事人參與奧運賽事的合理理據。誠然,有些違反「基本的個人品德標準」行為雖然沒有破壞公平競技的大原則,但運動員仍會失去參與奧運賽事的資格,例如殺人或犯毒被判進牢獄。然而,孫楊和菲比斯違反「基本的個人品德標準」的程度遠不至於此,當然他們也曾被所屬的組織暫時停賽,但他們始終能夠參與里奧奧運的賽事,而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也難以因他們的行為另訂規矩禁止他們參賽,否則便充滿人治的色彩。

菲比斯吸食大麻v. 孫楊使用禁藥Trimetazidine
  
無論如何,菲比斯和孫楊以下的行為則有更大的爭議性:吸食大麻v.使用禁藥Trimetazidine。菲比斯被拍得於2008年11月出席派對時吸食大麻。雖然美國游泳協會發表聲明指,「菲比斯並非在比賽期間吸毒,未有觸犯反禁藥規定」,不過她仍決定禁止菲比斯參賽三個月[5]。然而,有不少報導指,國際反禁藥組織在菲比斯被曝吸食大麻前已更新了規定,運動員吸食禁藥(包括大麻)被證屬實將被停賽四年[6],只是世界反興奮劑協會以他不是在比賽期間吸食大麻為由拒絕執法[7],加上美國奧委會亦容讓事件告一段落[8],菲比斯才避開職業生涯的浩劫。當時的輿論對整件事件產生分歧的意見:有些認為,由於菲比斯勇於認錯,故此從輕發落給予他改過自新的機會是合理的決定[9];有些認為,菲比斯出來道歉主要是礙於形勢使然,而非出自真誠的動機,尤他的幕後團隊曾試圖收買傳媒以瞞天過海[10];有些更認為國際反禁藥組織的決定明顯偏幫美國運動員,並指同類事件發生在中國運動員身上,當事人不會得到如此優厚的對待[11]。

孫楊則沒有被發現吸食大麻,不過他於2014年7月被中國反興奮劑中心發現在同年5月的中國全國游泳冠軍賽中使用禁藥Trimetazidine,因而被罰禁賽3個月,但禁賽期由5月開始,所以不影響他參加同年9月的仁川亞運[12]。孫楊辯稱不知道該藥物成為了禁藥[13]。事實上,Trimetazidine在2014年才被列為禁藥,但「到了2015年初,它已被移出違禁興奮劑類別,改為列入調節用藥物(modulator)」[14]。再者,若孫楊當時看醫生獲處方Trimetazidine,使用它並不違反禁藥規定,只是他當時並沒有如此做[15]。故此有評論指,孫揚使用禁藥只是無心之失[16]。然而,中國反興奮劑中心並沒有按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規定,在發現孫楊違規的事件後和20天內公布並申報,反之她把事件阻遲了半年才對外公布[17],令外界質疑其出現程序不公。而世界反興奮劑協會曾研究是否就孫楊的案件提出上訴,最後才決定不向國際體育仲裁庭提出上訴[18]。

在今年里約奧運男子400米自由泳決賽前後,澳洲奪金泳手賀頓(Mack Horton)均重提孫楊使用禁藥的舊事,並且用上「吃藥的騙子」(Drug Cheat)一詞[19]。香港代表泳手謝旻樹亦坦言,孫楊應被終身禁賽,而非只停賽3個月[20]。賀頓批評孫楊後,有不少支持孫楊的人士要求賀頓道歉,不過澳洲泳協力挺賀頓有發表個人意見的權利[21]。但始終有些輿論認為賀頓過份針對孫楊,因能夠出席里奧奧運游泳比賽而又曾使用禁藥的運動員不止孫楊一個,例如他的宿敵朴泰桓被發現在2014仁川亞運使用興奮劑,結果「被國際泳聯禁賽18個月,禁賽日期從2014年9月3日開始至2016年3月2日」[22],另「按韓國奧委會的規定,犯禁運動員3年內也不能獲國家隊徵召」[23],但朴泰桓跪求韓國奧委會網開一面後,獲接納代表南韓參加里約奧運。此外,有評論指澳洲運動員使用禁藥的情況頗為普遍,賀頓一方面狠批孫楊,但另一方面對自己國家的運動員使用禁藥猖獗隻字不提,實為持有雙重標準的表現[24]。外媒也並非一面倒地批評孫楊,例如Charlie Campbell便在《TIME》網站發表〈Is It Really Fair to Call Chinese Swimmer Sun Yang a Drug Cheat? 〉一文為孫楊辯護[25]。

不過,有消息指,賀頓鄙視孫揚的原因,並不止於他使用禁藥一事:

「2014 年 12 月,澳洲泳協宣佈加強打擊運動員使用禁藥,要求所有海外泳手來澳訓練之前,必須先到當地的反興奮劑中心檢驗註冊,並拒絕違規的泳手使用轄下設施。澳洲泳協特別與孫楊的教練 Denis Cotterell 接觸,表示孫楊日後將不能繼續在泳協管理的場地練習。

事後,中國隊為孫楊改聘另一名澳洲教練 Brian King,並轉到其他不受泳協管轄的泳池,曾經在三個星期之內,最少換場兩次,以迴避澳洲泳協的禁令。King 認為孫楊繼續留澳訓練並無不妥,直言:『他留在澳洲,只因我們的設施比較好』。

雖然如此,孫楊留澳訓練的消息曝光後,引起當地泳壇嘩然,媒體亦曾進行大肆報道,形容他是藥物作弊(drug cheat),又指他『弄髒了我們的游泳池』(Playing dirty in our pool)。」[26]

有關比賽的行為和言論決定了菲比斯和孫楊的形象

從以上的探討得知,孫楊和菲比斯皆不是完人。既然如此,那麼為何菲比斯仍遠較孫楊受歡迎呢?難道真的是國籍主宰一切嗎?中國近年在國際舞台的負面印象或許有些影響,但箇中關鍵仍在於二人有關比賽的行為和言論有天壤之別。

菲比斯過往的私生活雖有不少爭議,但他有關比賽的行為和言論充滿着體育精神:他不但沒有自稱為世界最強,而且每每顯示出尊重其他泳手。甚至乎,新加坡泳手史高寧在里奧奧運男子100米蝶泳決賽擊敗他,但賽後傳媒的焦點仍放在他身上的時候,他呼籲傳媒去正視那位擊敗他的金牌泳手[27]。

比賽往績和「江湖地位」皆不及菲比斯的孫楊,卻在勝出男子200米自由泳決賽後意氣風發地聲稱自己不知道賀頓是誰,並指:「賀頓也太看重自己了,他不過是在本屆奧運會上才拿了一塊金牌而已,上屆奧運會,我早就已經比他做得更好了。所以,如果跟他比,那是抬舉他了。」[28] 最後,他宣稱自己是屬於「新世界」1500米(自由泳)的王者[29]。這一連串的舉動,令外界認為孫楊夜郎自大。

筆者相信,對運動比賽有所認識的人,皆會知道類似的賽前牙骹戰多不勝數,其目標主要是向對手施壓。事實上,絕大部分參加奧運的運動員,也希望撃敗所有對手奪金牌。而大部分在事前聲稱享受過程和不介意結果的運動員,要不是其實力較遜,明知獎牌無望而希望爭取自己最好的成績,便是希望管理外界期望以達到減壓的目標。對比賽結果毫不在乎的運動員只佔絕少數。只是當運動員未能達成目標之後,他們能否展現足夠的風度,會成為外界如何評價他們的關鍵之一。

孫楊自詡為王,首先讓外界認為他「輸唔起」,繼而讓人認為他自視過高,認為自己有能力主宰比賽的一切。但他完全忽略了「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的道理。結果,他說完「I’m the King!」後不久便得了重感冒,並影響了他在男子1500米自由泳初賽的發揮,最後只能游出15分01.97秒的時間排小組第7名,敗給賀頓超過13秒[30]。孫楊在賽前的說話和比賽表現的落差,足以成為天大的笑柄。按道理說,在下屆東京奧運,賀頓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對孫揚說:「孫揚也太看重自己了,他在上屆奧運會上才拿了一塊金牌而已,上屆奧運會,我早就已經比他做得更好了。所以,如果跟他比,那是抬舉他了。」

孫揚在賽後也宣稱自己發揮欠佳的主因是受感冒影響[31]。但他的解釋,很快便成為另一笑柄。筆者撰寫此文時,發現已有人把米高佐敦拿出來與他作出比較[32]:在1997年的NBA總決賽第五場,公牛作客爵士,公牛主將米高佐敦當時患上重病,並出現嘔吐和脫水的迹象,但佐敦堅持出場作賽,並在攻入全場最高的38分的情況下,協助公牛逆轉16分的差距,以90:88勝出賽事[33],「空中飛人」和「籃球之神」的稱號可謂當之無愧。反之,孫楊受感冒影響便發揮不出水準,香港著名電視主持柳俊江便在其Facebook專頁揶揄指,這便「王與神的差別」,並用括號補充指孫楊只是「山寨王」。

誠然,任何一個世界級泳手在重感冒的情況下游1500米自由泳能游出孫楊做出的時間也算是可以接受的。但問題是,在孫楊自詡為王的一刻開始,他便再沒有任何退路了。其實,他的事跡與歷史人物項羽頗為相似。項羽自詡為「西楚霸王」,並輕視競爭對手劉邦,結果他和孫楊一樣,在稱王爭霸戰中慘敗。

當然,孫楊和項羽並不是自詡為王而到最後慘敗收場的僅有例子。在2015年NBA總決賽前,有份參賽的騎士隊主將勒邦.占士自稱是世界第一的籃球員,結果他帶領的騎士敗給勇士[34]。同年6月16日,一度成為世界上最高評分最高的賽駒「步步友」遠征英國女皇安妮錦標,事前香港賽馬會高調地大肆宣傳牠為世界最強的賽駒,卻對「步步友」事前沒有遠征經驗的隱憂輕輕帶過,結果「步步友」因不適應場地的緣故,大敗給另一匹佳駟「經濟學家」八又四分之三個馬位[35]。事實上,孫楊、項羽、勒邦.占士和「步步友」均具備不俗的實力,但他們或他們的幕後均因驕傲的緣故而成為日後的笑柄。他們的對手並非完全沒有勝利的慾望(要人類的世界完全摒棄對勝利的慾望似乎是不切實際),但他們的對手相對較務實應戰,無獨有偶的是,他們的對手均是笑到最後的一方。

我們亦可從另一個設例去看孫楊自詡為王的問題。在啤牌遊戲「鋤大Dee」中,雖然四張「King」牌在牌面上頗有實力的,但它們並不是牌面最大的牌。即使同時獲派四張「King」牌,出「King俘虜」仍不是穩勝的,因其他選手可能會打出「煙(A)俘虜」、「Dee(2)俘虜」或「同花順」來贏取下一次出牌的主導權。孫楊勝出男子200米自由泳決賽,就好像得到一張「King」牌,可是他便急不及待說「I’m the King! I’m the New World!」,但原來都最後,他手上牌面最大的只是一張「King」牌,而且連「King花」也「砌」不出來,其餘選手只要按常理出牌,他便慘敗而回。

在整件事件中,中共喉舌官媒即使不是主謀,也是推波助瀾的幫兇。在發動輿論戰「捍衛」孫楊的過程中,中共甚至連上帝也搬出來——她自詡為上帝。但到底中共是不是上帝,各位看完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便可知曉,不用筆者長篇大論地解釋。

值得一提的是,孫楊臭名遠播的原因不止在於他使用禁藥和自詡為王,而且在於他涉曾兩度在熱身的時候騷擾他人。在去年8月世錦賽,有消息傳出孫楊在熱身池與巴西女泳手發生衝突,孫楊更有主動出手打人的嫌疑[36]。在今屆里奧奧運,賀頓亦表示,他原先並不想理會孫楊,只是孫楊在男子400米自由泳初賽熱身時,走到他身旁濺起水花騷擾他人[37],從而挑起戰端。

孫楊在完成今屆奧運的賽事後,聲稱受到菲比斯的啟發,揚言會參加下屆的東京奧運會[38]。四年後會發生什麼事,現時沒有人會知道,但如果孫楊只看到菲比斯在比賽上的豐功偉績,卻看不到菲比斯落敗後所展現的風度,他再多拿幾多塊金牌也於事無補。

坦白說,筆者不認為自己對孫楊特別反感,尤體壇一向不乏「壞孩子」。筆者只是認為他今次在客觀效果上柒出國際。日後,我們除了要謹記「做人不要太張揚」外,還要記着「做人不要太孫楊」的道理。

註釋:
[1] 新浪香港:〈菲比斯坦言復出面臨巨大挑戰 讚孫楊實力超強〉,2016年4月12日。
[2] 鄭嘉慧、黃穎釧、黃穎恩:《森巴有約:里約奧運觀戰手冊》,(香港:明報報業有限公司,2016),頁26-27。
[3] 參考同上,頁44-45。
[4] 潘渝霈:〈「性愛可以幫助我拿金牌!」45萬個保險套也不夠用,奧運選手村夜裡這樣玩〉,2016年08月11日。
[5] 〈失贊助商新約 錢途受挫 菲比斯吸毒罰停賽三月〉,《星島日報》,2009年2月7日,頁A19。
[6] 〈吸大麻可停賽4 年緣盡倫敦奧運〉,《明報》,2009年2月2日,頁A22;〈吸大麻照片曝光 下屆奧運恐夢碎菲比斯玩完?〉,《文匯報》,2009年2月2日,頁A05;〈菲比斯吸大麻恐罰停賽〉,《都市日報》,2009年2月2日,頁P06。
[7] 〈反興奮劑協會放生「大麻」飛魚 菲比斯最多停賽3個月〉,《太陽報》,2009年2月3日,頁E04。
[8] 〈羅格:應給菲比斯改過自新機會〉,《文匯報》,2009年2月22日,頁B11。
[9] 鍾伯光:〈菲比斯吸食大麻的啟示〉,《文匯報》,2009年2月8日,頁B11。
[10] 〈菲比斯認錯的背後〉,《東方日報》,2009年2月10日,頁A36。
[11] 陳競立:〈強詞有理:規則由強者制訂〉,《東方日報》,2009年2月5日,頁A32。
[12] 〈金牌泳將孫楊 驚爆服禁藥 曾禁賽3個月 中國竟拖半年才公布〉,《台灣蘋果日報》,2014年11月25日,頁A17。
[13] 余偉邦:〈由賀頓重提孫楊藥檢肥佬到澳洲禁藥問題〉,《香港01》,2016年8月8日。
[14] 參考同上。
[15] 參考同上。
[16] 參考同上。
[17] 〈世界反興奮劑協會或就孫楊禁藥事件上訴〉,《BBC中文網》,2014年11月27日。
[18] 劉莎莎:〈【里約奧運.游泳】孫楊禁藥風波來龍去脈 處罰「度身訂做」?〉,《香港01》,2016年8月12日。
[19] 〈因曾服禁藥,中國游泳名將孫楊被澳洲冠軍「看不起」〉,《端傳媒》,2016年8月8日。
[20] 〈「出名泳手服禁藥總獲輕判」 靚仔飛魚:孫楊應終身停賽〉,《蘋果日報》,2016年8月13日,頁A02。
[21] 〈諷孫楊服禁藥被中國要求道歉 澳洲泳協發聲明撐賀頓:人人有權表達意見〉,《立場新聞》,2016年8月8日。
[22] 〈用禁藥 韓泳將朴泰桓6枚亞運獎牌被沒收〉,《大紀元》,2015年5月28日。
[23] 鄺展衡:〈【里約奧運】真.跪求 韓泳將朴泰桓禁藥停賽求特事特辦〉,《香港01》,2016年5月2日。
[24] 與註[13]相同。
[25] Campbell, Charlie, “Is It Really Fair to Call Chinese Swimmer Sun Yang a Drug Cheat?” TIME, August 10, 2016.
[26] 〈賀頓不齒孫楊只因禁藥?大陸網民翻查歷史 發現另有內情...〉,《立場新聞》,2016年8月10日。
[27] 〈【里約奧運】水神示範乜嘢係有風度 寸王學嘢啦〉,《蘋果日報》即時新聞,2016年8月13日。
[28] 王怡薇:〈孫楊:總有一種力量讓我奮力向前 跟霍頓比?那是抬舉他了!〉,《上海日報》,2016年8月10日,頁A10/A。
[29] Siu, Phila, “Sun Yang declares war: I’m the king, he tells nemesis Mack Horton as China and Australia trade barbs,”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August 8, 2016.
[30] 〈【里約奧運】孫楊「王座」崩潰 1500米自預賽出局 (02:15) 〉,《明報即時新聞》,2016年8月13日。
[31] 〈【王座崩潰】孫楊:我感冒了 人很難受 (07:30) 〉,《明報即時新聞》,2016年8月13日。
[32] 蘋果日報:〈【里約奧運】香港網民講孫楊出局「97年NBA總決賽MJ重感冒攞38分」〉,2016年08月13日。
[33] 蘋果日報:〈NBA特稿:佐敦「感冒之戰」最經典〉,2007年12月6日。
[34] Yeung, Ting-fai, 2015, “The Implications of ABLE FRIEND and LeBron James’s World No. 1 Title,” Stand News, June 18, 2016.
[35] Ibid.
[36] 〈孫楊與巴西女選手發生衝突〉,《三峽晚報》,2015年8月11日,頁12。
[37] 與註[19]相同。
[38] 周立賢:〈【里約奧運.游泳】孫楊受菲比斯啟發 矢志4年後戰東京奧運〉,《香港01》,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