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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30)社運界出現了一個社運肥屍, 小心, 小心

社運肥屍

近日坊間出現了一個"社運肥屍" ,它在10月28日最低工資遊行出現,它混在遊行隊伍途中,專吸基層市民的血."呀~~~呀", 又死一個. 好可怕!!!

是次遊行由最低工資聯盟發起,他們由油麻地榕樹頭開始,途經彌敦道,廣東道至天星碼頭,然後乘船到中環,後遊行至政府總部。今次遊行有約500人,目的是要求政府盡束立法最低工資、展示工資保障運動沒有效、及突出多類行業也面對低薪的情況。現階段,工會主要結連不同群體,包括綜援人士,男女工友,青年學生,天主教徒等參與行動,無獨有偶,不似早年只有保安員和清潔工人,幾個群體及組織皆推動立法最低工資或家庭工資。今天10月30日,勞顧會就工資保障運動的成效開會,我們看看保障運動有幾成功?

呢位群福姐妹, 好主動喎!

10月29日,關注綜援檢討聯盟,社區組織協會,群福婦女權益會,婦女貧窮關注會等在立法會門外示威,要求增加綜援金,包括基本金及特惠津貼。社協繼續要求綜援金回復到1999年綜援金的水平,因為貧苦大眾已苦過苦瓜啦!政府回應由於綜援金是公帑,所以它要小心評估外圍經濟包括次按問題等影響香港經濟增長的情況,所以現階段不宜倉促調整綜援金,她又認為現階段的綜援金己足夠滿足基保生活。

綜援和最低工資不是簡單的東西,它涉及政府和公眾如何看公帑和"福利社會"的問題,前者要政府花錢,所以它是較難改變的東西;後者則不需要政府花錢,所以較容易推動;但是他們面對相似的抗衡, 即"一種協助資本不斷流動(不要干預),令多些Mass成為資本的生產工具(不要成為懶惰的人)"的主流文化. (澄清:這是資本主義的運作, 若是去到個人層面, 筆者也不喜歡懶惰的人, 但非懶惰者可以從事更多不能被monetized 的勞動, 工作的意義仍然有Valuation, 換言之,反對某種勞動至上的想法不是意味放任.)

10月30日,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就警方搜查h15"保育"行動者侵權作討論。示威者為了阻止市建局拆樓及封街,所以他們給警方逮捕及起訴;由於這次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警方回應不便評論案件;警方及律政司又表示根據程序手冊值日官有權及可以根據不同情況下決定人身插查或除去貼身衣服,換言之,這些情況是不清晰,由當值官根據自己的判斷決定應否進行人身搜查,他需要向法庭或指控人(指在警署報案室被合法拘補人士)解釋他的決定,他要向搜身者解釋搜身的理由,也會記錄他的決定。

劉慧卿議員希望藉著今次事件再次提出獨立機制或專責委員處理警權問題。

(筆者覺得警察在維持秩序過程序中,有時他們不自覺地"上腦"控制市民的行動,他們很容易”濫權”,以為自己擁有無上權力,昨天我在立法會影相,一名警察批評兩名攝影人士走近示威者前影相,他要求我們跟其它實習記者站在一起,用zoom out的方式拍攝,之後我質疑這是公眾地方,說他沒有可能這般干涉攝影人士的工作.後來他叫我們學其它實習記者站在遠一點的地方,後來兩名警察叫那名警察讓我們拍攝,這一例子說明警察很容易動用自己"權力", not "authority" 去控制市民.)

註:(程序手冊和警察通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