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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1日:回應警務處長曾偉雄及港大校方聲明

尋找真相 查明責任
立法會須用特權法調查事件
回應警務處長曾偉雄及港 大校方聲明

八月二十九日,警務處長曾偉雄及保安局長李少光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交待李 克強訪港保安 安排,曾偉雄把八一八港大校園裡警方封鎖校園及禁錮學生一事的責任推卸到港大校方身上,指校方同意擴大「保安區」。同日晚上,港大發出聲明,指與警方於八月十七日前的磋商過程中,一直沒有保安區的概念,所談的只是交通上的特別安排,而之後與警方的討論,都只是關乎交通安排以及交通管制區。在數日前,徐立之亦表示對有這麼多警員在校園內感到驚訝,可是,昨日(八月三十日)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梁智鴻在會後表示,在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探訪港大期間,是由警方建議 實施及加大保安區,港大同意安排,並由雙方合作推行。這明顯與此前的說法自相矛盾。

事實上,校方便曾經在八月十九日的下午表示李克強出席校慶是對方安排,但在同日晚上改變說法,稱李克強是應港大邀請到訪。校方兩次均在短時間之內改變說法,不單止令人質疑其可信性,更令我們不得不懷疑其改變是否遭到中央、政府的施壓而導致。

真相不明,責任難以追究!我們認為必須透過具法定效力及公信力的途徑調查八一八事件,讓調查不會受政治上的干預,還師生、校友以及市民一個真相,重振港大校譽。

1. 立法會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傳召警方及校方作證,調查事情的始末,查明真相以及校方有否因政治干預而改變說法。

2. 校方必須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確保公平、公正、公開的調查,檢討及追究八一八慶典當日安排的決策過程。

3. 警方必須就事件承擔責任,向公眾問責,並承諾不管在港大校園內 或外均不可打壓公眾表達訴求的自由及人權。

4.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必須就企圖轉移視線、謊報實情作出道歉。

港大百周年關注行動
2011年8月31日

聯署此信,遞交立法會:http://www.facebook.com/shingsiuyi#!/event.php?eid=117997631635560

有關港大百周年關注行動: http://www.facebook.com/HKU.Centenary.A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