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本周獲法庭批准取回護照和撤銷離港限制,到梵蒂岡出席榮休教宗本篤十六世的喪禮。美國天主教媒體《America Magazine》報導,陳日君抵達後獲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私人接見,期間陳向方濟各講述自己過去10多年在香港監獄進行教牧工作,並為在囚人士施洗;方濟各則很開心聽到陳即使年紀老邁,甚至要使用拐杖走路,仍繼續從事教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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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去年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本周獲法庭批准取回護照和撤銷離港限制,到梵蒂岡出席榮休教宗本篤十六世的喪禮。美國天主教媒體《America Magazine》報導,陳日君抵達後獲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私人接見,期間陳向方濟各講述自己過去10多年在香港監獄進行教牧工作,並為在囚人士施洗;方濟各則很開心聽到陳即使年紀老邁,甚至要使用拐杖走路,仍繼續從事教牧工作。
(獨媒報導)律政司公布成立「粵港澳大灣區專責小組」,由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領導。張國鈞受訪時稱,成立小組是為了做好法律接軌工作,令大灣區更便利惠民。小組成員包括前政制局副局長陳帥夫及三間大學的法律學院教授,張指小組會盡早展開工作,期望藉著通關,帶動香港法律業界走訪大灣區。
小組主席由張國鈞擔任,非官方成員包括:曾因健康理由請辭政制局副局長一職的陳帥夫、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綜合研究部副主任李銘銳、律師盧鳳儀、資深大律師薛日華、工聯會屬下的飲食業職工總會秘書長黃必文、中大法律學院教授習超、港大法律學院終身教授張憲初、城大法律學院教授朱國斌。律政司代表則包括:憲制及政策事務科高級助理法律政策專員(中國法律)、民事法律科替代爭議解決小組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以及法治建設辦公室首席政府律師(2)(專責小組秘書))。
張國鈞受訪時稱,成立小組是為了做好法律接軌工作,令大灣區更便利惠民。他稱成員來自各界,包括執業律師、商界、學者和港人及內地代表;小組會盡早展開工作,期望藉著通關,帶動香港法律業界走訪大灣區。
(獨媒報導)藝人楊明2020年8月駕駛時失控撞毀石壆,承認不小心駕駛等罪,被判監18日、罰款2千元及停牌2年,及後保釋上訴,至去年12月22日遭高院駁回上訴,須即時入獄18日。楊明今早刑滿出獄,在早上9點30分步出赤柱監獄。
早在9時許,監獄門外已有逾15名記者守候。穿上深藍恤衫西褲、白Tee和白波鞋的楊明步出監獄時兩手空空,他眉頭略皺,經理人首先上前迎接,並手搭楊明背部一同離開。
【獨媒報導】性小眾的故事,總是由主角現身說法。PrideLab 則嘗試開拓新視野,推出「做個好盟友」計劃,將焦點放在「配角」身上。透過描摹三位親友與同事默默支持的故事,讓坊間更直接理解如何與性小眾同行。不過,組織甫展開策劃,聘請插畫家為三段故事賦予繪圖,便遇上徹徹底底的反面例子 —— 其中一人由開初回覆「好開心你揾我!我好支持性小眾!」,到收了訂金的一個月後,竟表示同性婚姻令信教的他「唔係太舒服」而提出解約⋯⋯
「盟友」:在性小眾身旁默默支持的大眾同行者
今年性小眾友善組織 PrideLab 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資助,推出「做個好盟友」計劃。盟友(Ally)意指與性小眾同行的非性小眾人士。PrideLab 的創作總監陳驚,感到近年社會似對性小眾的存在漸趨包容,但仍較少觸及如何實際支持他們:「係咪拎支彩虹旗出嚟,口講 support,就夠呢?」
(獨媒報導)一班大灣區爛尾樓苦主,原定趁限聚令取消,打算召集300至500人,由上環遊行至中聯辦請願,投訴無良地產商危害國家聲譽。不過最終遊行「爛尾」,改至前往申訴專員公署遞交表格投訴。被問為何臨陣變卦,有苦主向《獨媒》透露,全因無人願意成為遊行申請人,故無法舉辦。
十多警戒備 公署派員收信
遞信活動最終有約20人參與,他們為投資了珠海「富力優派」及中山「亞洲廣場」的港人苦主,今午約3時半到申訴專員公署的上環辦事處遞交表格投訴,指證監會及地監會對美聯物業及富力地產監管不力。他們拉起寫有「懇請國家主席嚴打無良中山開發商」及「懇請特區政府救助受騙爛尾樓港人」的橫額,稱涉違建及建爛尾樓的地產商危害國家聲譽及大灣區發展,又高喊「還我哋血汗錢」等口號,歷時數分鐘。
警方派出十數名便衣及軍裝警員戒備,並安排申訴專員公署代表收信。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大批市民響應號召前往「營救」被困示威者,其中油麻地共有213人被圍捕,全被控暴動罪並分成多案起訴。其中18人否認控罪,今(6日)於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法院)續審。法官游德康早前裁定表證成立,案發時20歲的男學生親自作供,稱當晚自發到場提供急救服務,他扶一名腳掌流血的中年漢進入窄巷期間,遭大量湧入窄巷的人群推跌,之後被捕。休庭期間,有旁聽人士向控方高叫道:「浪費公帑!」法官隨即步回座位,向該旁聽人士表示:「我唔同意你嘅講法。」
20歲男學生供稱自發到場急救
第二被告呂鋒(案發時20歲)供稱,他於2019年11月1日正式成為聖約翰救傷隊成員,案發當日不需當值,但選擇自發到場協助傷者。由於救傷隊清楚規定成員在非當值時段不能穿制服和帶含聖約翰標誌的藥包,所以他只帶了一張聖約翰急救證到場。
呂供稱,晚上約10時由東涌住所出發,乘地鐵到達大角咀,之後沿亞皆老街前往旺角。他稱,為了顯示自己沒有立場,特地穿上白色上衣,又表示不論路人、警察還是示威者,都會提供援助,以符合聖約翰救傷隊宗旨和個人原則。
被告:扶傷者入後巷期間遭推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