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年8月,將軍澳廣場東海堂遭多人大肆破壞,並需花逾4萬元維修。其中案發時15歲的少年,被拍攝到在店內破壞儲物架的男子,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縱火罪則存檔法庭。他今(1日)在區域法院(借用西九龍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暫委法官許肇強指,被告等人針對不同立場及政見的人,並作出仇視及恐嚇的裝修行為,形容他們「確似黑社會尋仇」。許官又指被告在疏於管教及媒體暴力氣氛渲染下,誤入歧途。
辯方求情:被告父親因急性肺結核離世,自己亦受感染
被告現年17歲,案發時15歲。辯方大狀黃廷光求情指,報告顯示被告父母離異,中學時父親因急性肺結核離世,被告亦受感染。母親因而嚴格規限被告的起居,導致兩人關係緊張,同時母親要維持生計,因此對被告的行為有忽略,導致他受朋輩影響,更濫用大麻。辯方指被告於案發時剛滿15歲,年少無知,而本案在同類案件中不是最差,且被告沒有縱火行為。
辯方引述報告指,被告適合進入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但被告較希望被判更生中心,以便日後重投社會學習及工作。惟暫委法官許肇強表示,報告建議被告入勞教中心。
官指被告在媒體暴力氣氛渲染下誤入歧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