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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藏逾一年半 青年被指違反感化令 今確診新冠未能出庭

【獨媒報導】警方本月凌晨在西貢拘捕4名反修例案件的被告,涉未有按照法庭的指令依期歸押,被帶上庭後下令還柙。其中一名青年前年承認於6.21包圍警總期間塗鴉外牆,獲判處12個月感化令,他被指違反該感化令,今日(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惟控方庭上指,被告在獄中確診新冠病毒,檢疫期於8月1日才屆滿。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8月16日再訊,以待被告完成檢疫,並下令索取戒毒所報告、感化官報告及勞教中心報告。

被告王愷銘(現年21歲)前年承認一項「刑事毁壞」罪,案情指他於2019年6月21日在灣仔警察總部正門外牆寫上「condom」和「con」字眼,被判12個月感化令,期間不可接觸毒品,並要接受戒毒療程。

此外,王愷銘另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參與非法集結及於同年8月藏有大麻。他早前缺席此案審訊,遭裁判官發出拘捕令,至本月於西貢被拘捕並押上法庭後,隨即承認兩項控罪,將於8月再訊。

今年7月13日凌晨,警方在西貢區拘捕4名男子,除王愷銘外,還有2019年十一荃灣被警察開槍射中左胸的曾志健「健仔」、馮清華及黃姓少年。翌日4人被帶上法庭歸案,須還柙候訊。

案件編號:ESCC65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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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包圍尖沙咀警署 7男暴動罪成 25歲社工無罪釋放

(獨媒報導)2019年8月11日示威者包圍尖沙咀警署,8名被告否認暴動罪,經早前審訊,今(29日)於區域法院裁決。法官王詩麗憑衣著、裝備、被捕位置等環境證據,裁定其中7人與其他暴動參與者有共同目的,互相壯大聲勢,罪名成立。7人須還柙至8月6日求情,並定於8月19日判刑。至於案發時為23歲社工的被告,審訊時傳召上司作供,稱當日指示被告到場提供情緒支援及勸退年輕人,法官指被告雖可疑,但亦不排除其上司說法,故裁定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被告依次為:男童X(現17歲)、廖偉明(28歲)、莊嘉灝(27歲)、黃千溥(24歲)、羅後成(21歲)、蕭呈希(25歲)、潘冠雄(28歲)、羅漢銘(25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在柯士甸道與堪富利士道之間的彌敦道,與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羅漢銘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指他管有9粒催淚彈殻。

官:現場情況非比尋常 不想參與者必然避免留在現場

《東張西望》主持追訪老鼠屋被批肘 七旬婦被控普通襲擊 准保釋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獨媒報導)無綫節目《東張西望》主持利穎怡今年4月追訪美孚新邨的老鼠屋投訴,她到貝澳追訪與事件有關的71歲婦人,期間坐在其身旁追問的利穎怡,疑遭婦人「批肘」。婦人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今(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9月14日再訊。被告獲准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陳碧珍(71歲),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指她於2022年4月28日,在香港新界大嶼山嶼南道茂記餐廳對面,以及嶼南道近巴士站涼亭近燈柱編號FB 0056,襲擊女子利穎怡。

被告今以英語對答。辯方申請押後至9月14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請向被告施加更多保釋條件獲批,包括保釋金由200元增加至500元,需居住在報稱地址,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離開法院時見有記者遠距離拍攝,隨即返回法院內,並取出電話反拍記者,最後遭保安阻止。

案件編號:WKCC2623/2022

灣仔45年老字號快樂餅店下周結業 老客讚味道遠勝連鎖店:美心嗰啲好空洞

(獨媒報導)天亮之前,皇后大道東上一片黑壓壓,唯獨快樂餅店的鐵閘透出微光。這間屹立灣仔逾45年的老字號日前張貼告示,指因業主收樓,將於下周二(8月2日)結業。店外連日來人頭湧湧,今早排隊的市民一度多近50人,等候近1小時,只求一袋熱烘烘的麵包。有30年老客表示,連鎖麵包店始終無法媲美舊式餅店:「食落去嗰包滿啲,美心嗰啲入面好空洞㗎!」

無標題
不少路過市民都駐足打卡

排隊人龍未斷 一度延伸至街尾

盧覓雪引述業界 指MIRROR演唱會製作單位為香港公司  每件事做到足「顯然是意外」

(獨媒報導)本地男團 MIRROR 昨晚紅館演唱會發生嚴重意外,有舞台大型屏幕在演出期間突然跌落,2名舞蹈員受傷送院,主辦方取消餘下所有演出場次。事件引起廣泛關注,網民隨即起底製作公司背景,惟盧覓雪在電台節目呼籲大家勿遙傳流言,稱經了解後已確認製作公司是香港公司,並強事件顯然是意外:「無兒戲,每件事都做到足。但意外嘅嘢就係意料之外,大家都唔想發生嘅嘢發生咗。」

盧覓雪、林海峰和月巴氏今早在《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談到事件,先籲大家不要再傳閱事故影片。盧覓雪稱,自己今早看到影片後感到很不舒服,亦遇到昨晚在演唱會現場的同事,因目擊事件致今早上班時不敢獨自留在室內。月巴氏則稱,昨晚臨睡前收到大量影片,看畢後睡不著,又嘆將來粉絲回想MIRROR第一次紅館演唱會的畫面時,可能就是這一幕,嘆這才是最大傷害。

林海峰就指自己因工作關係認識傷者之一李啟言(阿MO),稱讚他很勤力,綵排時不太說話,但上台後「做得好好,好專注去做個工作」,希望他沒事。

涉FB轉載貼文 前中大學生會長蘇浚鋒等2人被控煽惑投白票 准保釋候訊

(獨媒報導)廉政公署去年12月拘捕多人,涉於2021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Facebook轉載前民主黨議員許智峯一個煽惑他人在選舉中投白票的貼文。廉署前日(27日)正式落案起訴兩人,包括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及58歲的福利工作員,兩人被控「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罪」,今(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兩案分別押後至8月26日及9月9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兩人獲准以原有現金保釋。

兩名被告分別為蘇浚鋒(23歲,項目主任)及陳星(58歲,福利工作員)。

兩人各被控一項罪名,即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1)條。

代表控方的廉署調查人員楊俊浩要求被告答辯,惟代表蘇浚鋒的辯方要求押後至9月9日再訊,因他於今早才收到控方案情,並需時向控方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批准。他准以原有的400元現金保釋。

而代表陳星的辯方以相同原因申請押後至8月26日,亦獲批准。他准以原有的1千元現金保釋。

選委界簡慧敏快測陽性 正居家隔離

【獨媒報導】再有立法會議員確診,立法會秘書處指選委界別議員簡慧敏今日快速抗原檢測結果陽性。她正居家隔離,其辦事處職員已進行快速檢測,結果皆為陰性。

立法會秘書處指,截至今日下午4時,共接獲1宗通報個案,立法會在第五波疫情中共有323宗個案。秘書處又指,簡慧敏最近返回中信大廈13樓辦公室及立法會綜合大樓已分別是7月21日及7月22日。

另外,秘書處亦接獲中信大廈管理處通知,1名與立法會辦公樓層無關、高層寫字樓職員的快速檢測結果呈陽性,她最近的上班日期為7月25日,管理處已安排消毒有關公眾地方及設施。

簡慧敏是第11名確診的立法會議員,其他早前確診議員包括黃俊碩、時任議員麥美娟、梁文廣、劉智鵬、鄭泳舜、陳祖恒、劉業強、何俊賢、陳紹雄及黃國。

鄧炳強官方FB及IG上線 稱「你哋嘅留言我都會睇」

(獨媒報導)新屆政府上場後,行政長官及一眾主要官員均在社交媒體開設專頁,其中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下午便宣布,社交媒體Facebook 及Instagram的官方帳戶同時上線。鄧炳強更附上數個主題標籤指,「#新手上路多多包涵」、「#返去同阿囡求教」及「 #你哋嘅留言我都會睇」。

紀律部隊「八合一」拱照鄧炳強

鄧炳強的Facebook 專頁在今年7月12日開設,但專頁當時未有「露真身」,並自7月25日起先後貼出飛行服務隊、消防處、警務處、海關、醫療輔助隊、民安隊、入境處和懲教署隸屬保安局的八個部門的圖片,介紹各紀律部隊的「兄弟姊妹」。

該專頁今日公布答案,同時發帖含「八合一」拱照鄧炳強的圖片,鄧炳強表示日後會在社交平台與市民分享生活及工作動態,並表示會看網民留言。

房屋局、醫務衞生局未設Facebook 專頁

新任新聞處處長陳偉偉上任後有多項搞作,包括將教育局局長蔡若蓮發起的一人一字,為考生打氣的相片製作成影片。不過,《獨媒》翻查發現,在三司十五局中包括房屋局、醫務衞生局仍未開設Facebook 專頁。

明愛調查指六成半確診清潔工不獲發疾病津貼  按比例估算涉款1,400萬元

(獨媒報導)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基層工友工作小組調查發現,6成半受訪工友於隔離及確診期間,沒有獲發疾病津貼。工作小組根據比例,估計全港有近7,200確診及被隔離工友被扣疾病津貼,涉款約1,400萬元。有工友表示,於隔離期間被公司以「人手不足」為由,要求提早復工,事後卻未能領取疾病津貼。

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基層工友工作小組於今年6至7月,訪問221名曾確診及被隔離的外判清潔工友,包括房屋署屋邨、私人大廈、康文署公園及市政大廈,及港鐵車站清潔工,當中有126名工友曾經確診新冠肺炎。調查發現,有近65%曾確診及被隔離的工友沒有獲發疾病津貼,其中54.8%工友的公司表示不會發放,10.2%工友的公司以例假、公假及年假取代病假,不發放疾病津貼。

調查又發現,四組外判清潔工中,食環潔凈組「扣糧」情況最嚴重,逾7成確診隔離的工友未能領取津貼。督導主任林凱鵬根據比例估算,全港不獲發疾病津貼的確診隔離工友高達7,200人,涉及的總金額高達1,400萬港幣,當中食環潔凈組佔近3200人,涉636萬元。

「急救員」暴動罪成囚4年 向高院提上訴 官質疑:軍醫唔係前線作戰咩?

【獨媒報導】2019年8月31日為人大頒布「八三一決定」五週年,銅鑼灣及灣仔有人示威,共16人被控暴動。其中7人經審訊後,6人罪脫,1人暴動罪成,他為報稱義務急救員的26歲男子,去年判囚4年,至今服刑逾兩年。他就定罪提出上訴,今(28日)在高等法院聆訊。法官彭偉昌指根據盧建民案例,急救員亦屬參與暴動,並舉例指:「打仗著某一個國家軍服,手臂有紅十字,咁你係軍醫,就唔係參與前線作戰咩?唔係支持鼓勵咩?」法官指他必定與自己陣營的人有同一目的。律政司一方則認為需視乎法庭是否接納,「唔係講『急救員』就係免死金牌」。

上訴人陳佐豪(26歲)由資深大律師潘熙及大律師黃宇逸代表。負責審理本案的上訴庭法官為彭偉昌、潘敏琦及彭寶琴。

原審官指上訴人被捕時身後有男子襲警 上訴方認為不應考慮兩人為同夥

上訴方提到,原審法官姚勳智考慮到上訴人被捕時,他身後的男子隨即用長傘攻擊警員,裁定他們必然是夥同行事的人,一同參與暴動。但上訴方認為,原審法官在裁決時不應考慮該名施襲男子,反而應考慮上訴人前方有一名穿反光衣的女子,而片段亦聽到有一把男聲稱:「我係急救員嚟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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