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坂直美以精神健康為由拒絕在法國公開賽期間出席記者會。在爭議聲下,她選擇在晉級女單次圈後退出賽事,並同時公開自己的情緒病問題。
大坂直美抵制記者會的決定,引來兩極反應。挺她的認為她在為自己和其他運動員伸張權利;不滿她的就覺得她作為世界其中一位最知名的網球手,怎能不履行義務?
此事的爭議點之一是,出席記者會是否職業運動員的義務/工作的一部分?運動員的本職當然是競技。準時到場盡力比賽,就是運動員的工作職責了。但試想想如果沒有媒體報道、轉播、吹捧運動員,大坂直美能否知這樣的知名度、影響力和財富?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然而,這卻不代表運動員與媒體的關係,是前者依靠後者。我認為更準確的是「共生」關係。運動員要靠傳媒讓自己曝光令才可有更多收入;媒體也需要運動員的表演和配合來爭取流量、收視和銷量等。事實上,過去百多年來,一些大型運動賽事之所以創立,就是為了媒體的利益。當中最著名的要數環法單車賽。到電視直播興起後,比賽賽制、開賽時間遷就媒體利益,更已是常態。換言之,媒體也是在利用運動員的時間、血汗和勞動力來爭利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