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10日,網民發起「八區開花」,曾任職隧道督導員的51歲男,被指當晚在旺角向警方防線大罵「X你老母死差佬,我頭先無啦啦食咗兩個催淚彈」,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裁判官稱,被告正值反修例示威期間作出如此行為,唯一意圖是引起公眾注意並且挑起公眾情緒。案件押後至6月12日判刑,等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外出。
被告王偉威(51歲)被裁定一項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主審裁判官陳慧敏認為,控方證人警員區志成的供詞誠實可靠和合理,並無可反駁之處。警員與被告口供出現差異,可是被告並沒有在控方證人作供時提出質疑,故判斷被告的證供不盡不實,並不可信。
陳官亦指,被告面對警方多次勸告後依然沒有離開現場,反而逗留叫囂,無疑是擾亂公眾秩序,共同反對警方執法,能夠實際或相當可能地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故裁定被告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傍晚二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公民黨郭家麒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發言時提出規程問題,指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法」,象徵一國兩制已死,要求即時默哀。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拒絕受理,多名民主派議員自行站立默哀,高呼「一國兩制已死」,毛孟靜、郭家麒、胡志偉及張超雄先後被逐。曾國衛在一片抗議聲中繼續陳辭,民主派在表決前拉隊離場,最後梁君彥在晚上近7時宣佈就國歌法二讀舉手表決,議案以過半數獲得通過,下週三將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
張超雄與民主派離場時一直播放《願榮光歸香港》至升降機口。一眾建制派議員不滿,民建聯周浩鼎斥「喂,熄咗佢啦,喺度播歌」。工聯會陸頌雄則嘲,「喂,你冷靜啲啦,張超雄上次叫到聲都沙哂,今次叻咗有進步」,黃國健在旁亦應聲指,「你都唔體諒下人」。
記者:麥馬高、湯璧瑜、趙苡彤
(獨媒特約報導)全國人大代表會議今日下午表決通過「港版國安法」,即《有關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藝文界在同一時間舉行記者會,表明反對在港訂立《國安法》,歌手何韻詩強調「我們正在交戰 (we are at war right now)」,又自言預料或受牢獄之災,甚至「被送中」,但仍會把握最後的自由發聲。
何韻詩指自從2014年高調支持佔中運動,尤其出席美國《香港人權自由法案》的聽證會後,備受多方打壓和審查,包括申請紅館作演唱會場地不獲批、在台灣參與9.29反極權示威時被潑紅油等。她表示清楚知道自己已被中國當局列入黑名單和被噤聲,但揚言「《國安法》於我而言沒有太大差別(I don’t think that it’s a very big difference for myself)」。
(獨媒特約報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今日宣佈成立專責小組,檢討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使港台的公共廣播服務更全面履行《香港電台約章》。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批評政府此舉是「自編自導自演」,目的為「令港台完全成為政府喉舌」。
檢討工作料年底完成 向商經局交報告
通訊局就港台電視節目《頭條新聞》於2月14日播出的一集,收到超過3,300宗投訴,其後於本月19日裁定污衊和侮辱警方等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警告。商經局要求港台致歉,並檢視節目製作過程有否疏忽和失誤。港台表示接受通訊局的裁決,並稱會嚴肅跟進,決定播出《頭條新聞》本季餘下5集後,將暫停製作。
事隔8天,商經局今日宣佈將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港台管治,由一名資深首長級公務員領導,向商經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創意產業)負責,成員包括多個政府職系人員。商經局發言人指,專責小組的檢討工作將由今年中開始,預計年底完成,完成後會向商經局提交報告,小組成員不會參與任何港台節目製作或編輯決定。
習近平一定會輸。
昨晚看到這照片,第一個反應就是小女孩比女兒只大兩三歲。好多人都指向黑警之惡連小孩都不放過。
然而,令我更震憾的細節是,小女孩的反應如平時排隊上學校般,沒有哭,應該有心理準備被捕。
一個小女孩,明知被捕都要留在街上。
藍絲又會說阿媽教壞個女,因為上一代人都是只懂搵食,十多年前WTO在港開會,大部份港人只在旁觀示威,本地參與頂多兩千。
千禧及後的世代是怎樣成長呢?記得兩年前,我在圖書館借了馬拉拉的繪本給女兒看,她還不夠五歲,只知了大概,之後她把我衣櫉裡的一塊布披上,說是馬拉拉。今天她大概忘記繪本的內容,但還會間中拿上那塊布披上扮馬拉拉,而她七十多歲的祖父,連誰是馬拉拉都不知到。
我們不斷向前走,盡管有些人走得比較慢;而自以為可以改變文明走向者,一定會輸。
人大要強立國安法,以為這能壓制港人對民主自由的追求,又或嚇走一班搞事份子。習近平,你太小看香港人了。
歷史上,香港就是革命基地,49後成為難民城市,89後成為中華地區民主自由價值的據點,97後價值鬥爭成為日常。200萬人上街,是保護本地執法制度被用作政治鬥爭工具,獨立調查本來是一個迴旋點,但在位者權力至上,又自視過高,結果連區選的底褲都輸掉。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今日恢復二讀審議《國歌法》,有網民號召「大三罷」及包圍立法會,港九多區均有大量防暴警察駐守。警方指,截至下午5時半拘捕逾300人,涉及罪行包括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非法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另有3輛汽車被警方拖走。
(22:40) 警方再發新聞稿,指旺角入夜後出現暴力違法活動,有人走出馬路並在路中心縱火焚燒雜物。
截至晚上9時半,警方拘捕逾360人,涉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非法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行,並拖走三輛汽車。警方稱,會繼續密切留意各區治安情況,全力打擊及預防罪行。
旺角現火種傳爆炸聲引起歡呼 女警賴許智峯:係你間接引爆㗎!
(21:45) 晚上,大批市民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與山東街交界聚集和高呼口號,有示威者用雜物設置路障並於焚燒雜物,現場傳出最少6次爆炸聲並冒出火球,引來旁觀者歡呼。
(獨媒特約報導)本年3月30日凌晨,跑馬地警署遭投擲汽油彈,同時波及一輛附近停泊的私家車。警方拘捕5名懷疑涉案人士,並正式起訴他們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今午被押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8月11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撿取閉路電視影片及政府化驗所報告。控方反對所有被告保釋,但裁判官最終批出保釋,並下令各人須守宵禁令。
被告依次為學車導師甘偉達(44歲)、售貨員倪永聰(23歲)、髮型師區躍南(22歲)、送貨員黃浩程(18歲)、售貨員倪炳楠(20歲)。首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縱火罪,指他們於本年3月30日在跑馬地警署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陳司橋的一輛私家車及跑馬地警署牆壁及地面。第五被告倪炳楠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他在5月26日在灣仔交加街6號地下保管或控制24個空玻璃樽、32罐卡式石油氣瓶、一罐天拿水、一樽天拿水、4罐汽油和3袋木塞。
控方基於控罪嚴重,反對所有被告保釋。主任裁判官錢禮經考慮後,最終批准各人以15,000元保釋,並施加凌晨12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每周兩次報到及不准離港等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