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警方及五個新聞專業團體在星期六下午進行交流會,是自回歸以來第二次有關會面,會面長達四小時。警務處監管處處長趙慧賢會後見記者,她形容會面坦率、有建設性。會上又談到雙方工作的困難,她表示警方一向尊重採訪及新聞自由,但亦要確保執法順利,保障市民安全。她又強調警方近年已有優化措施,如成立成了傳媒聯絡隊,配合公共關係科工作。趙又希望能繼續多作相關功夫,考慮增強傳媒聯絡隊的配套,往後也能和傳媒恆常交流。她提到現時有兩宗有關記者被捕的案件,但因案件調查中,不便透露。
而新聞專業團體代表之一,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羅燦發言時形容會面成功,並提到已在會上向當局反映四大要求:一是希望警方在大型群眾活動現場,不要把記者當成示威者。二是警方能在活動前多向傳媒發放訊息,增加透明度。三是向當局強調拘捕記者是非常嚴重的訊息,如同阻礙新聞自由的事情。最後是當局如何識別記者,如記者應在採訪時帶記者證作識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