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案發時已婚的警務督察涉強吻懷孕女店員,並伸手入其衣服「揸胸」。督察被指事後跪地求饒稱可付一至二百萬,他否認非禮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18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被告自辯稱事主為「女神」,她銷售時會「突然用兩個胸撞埋嚟」,被告縮開並稱不想受閒言,因「個個都識我」。被告亦稱懷孕的事主曾問如何處理「谷奶」,但被告於庭上一度講錯「谷胸」。他亦指無向事主透過自己是警察,因對方政治立場是「黃色」,並得知她有養狗名為「popo」。
被告為現時停職的高級警務督察李卓賢(34歲)。
被告稱事主被稱「女神」 銷售時會「主動攞個胸撞埋嚟」
裁判官梁雅忻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被告選擇自辯。被告稱自己有學士學歷,育有2歲及5歲的子女。他指自己於X工作的店舖光顧數年,亦為店舖貨品的 Facebook 群組活躍成員,其後成為版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