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街頭歌手、港菲混血兒馬賦馳(Oliver Ma)前年5月在中環街頭演唱,被指引致人群聚集,遭控「組織受禁羣組聚集」罪,案件今(2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結案陳詞。辯方指,警員攝錄的片段無紀錄案發情況,其後在場人士與警員爭論導致在場人數上升。辯方質疑警員無紀錄「受禁群組聚集」參與者的身分,執法行為與證供不一致,推論現場並無出現受禁群組聚集,否則警員必定會拍照或攝錄,且警員口供及記事冊均無紀錄聚集人群多項細節。辯方亦指,被告無擔當主動領導角色,對於控方指被告藉公眾地方表演吸引注意,從而組織聚集,辯方批評推論危險。案件押後至5月31日作裁決,期間被告以500元保釋。
被告馬賦馳否認於2021年5月21日晚上9時55分,在中環皇后大道中與戲院里交界,組織受禁群組聚集,違反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6(1)(b)條。
辯方結案陳詞指案發並無受禁群組聚集 如有亦非由被告組織
甫開庭,控方表示不會傳召其他控方證人,已完成控方案情。辯方則不作中段陳詞,裁判官屈麗雯裁定表證成立。辯方不傳召被告或證人作供,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而控方則主要採納其呈上的書面陳詞。
(獨媒報導)47歲愛國男胡愛民涉前年先後在黃大仙和旺角,連同另外兩名男子損壞法輪功街站的展板及橫額,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經早前審訊,今(2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監15星期。裁判官梁雅忻指胡愛民雖然只在場拍攝,沒有直接出手破壞,但從手機訊息「明天搞全港法輪功」,可見他對法輪功存在不滿,加上閉路電視片段可見他與另外兩名參與破壞人士為同一伙人,故胡亦被視為「共犯」。梁官斥胡在光天化日、不理有途人經過的情況下進行破壞,完全視法律為無物,「根本係挑戰緊法紀」,必須判處監禁。另一名有份破壞但認罪的男子則被判監9星期。
被告為胡愛民(47歲,無業)、周永林(43歲,裝修工)和卓進燊(53歲,無業),3人同被控兩項刑事毀壞罪。周於開審前認罪,保釋候判。胡和卓則否認控罪,而卓在審訊中途獲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胡則被裁定表證成立,押後至今日裁決。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1日)踏入審訊第48天。代表何桂藍的大狀今繼續質疑趙家賢可信性,指其供詞等無提及民動於2020年5月才獲邀承辦初選,民動實早於3月已承辦。趙極不同意,反指辯方「咬文嚼字」;並指警方供詞僅就案情「大方向」作記錄,民動何時承辦並非重點,又主動提及何桂藍在新東協調會議上曾提及望立會變成「抗爭陣地」,引致「中港關係破局」。被問作供時是否將自己表現(put forward)得溫和,趙激動回答:「I’m not put myself forward, I just told the fact.」
趙又表示不同意戴耀廷提倡的「大殺傷力憲制武器」,辯方質疑與他選擇認罪不符,又質疑趙作供時嘗試將自己的參與講到最低,並怪責和誇大他人參與以換取較輕刑期。趙不同意,指「我有責任係去協助作證」,向法庭講述他所知的情況,惟在法官追問下同意知道認罪和任控方證人有可能換取減刑,但「冇 guarantee 嘅」。
趙家賢供詞曾稱留意到初選可能犯法 但「身不由己」故無退出
【獨媒報導】中國香港足球總會周五(21日)宣布舉辦「香港足球明星選舉」,今日下午3點起已接受公眾投票,並在下月23日復辦實體頒獎典禮。在球會提名名單中,傑志前鋒、前香港足球先生丹恩奴域未被球會提名,潘沛軒「取代」對方,獲提名足球明星十一人。
足總下午舉行記者會,足總主席貝鈞奇、副主席霍啟山、行政總裁譚秋朗,10支港超聯球隊均有派球員及代表出席。今屆「香港足球明星選舉」選舉共設有17個獎項,包括香港足球先生(1名)、最佳教練(1名)、香港足球明星十一人(11名)、最佳青年球員(2名)、最受球迷歡迎球星(1名)及球員之星(1名)。今屆各個獎項,將由公眾、足總的登記傳媒機構、香港體育記者協會及評審委員會選出,亦是自2018至2019年球季以來,再次復辦實體頒獎典禮。
【獨媒報導】多次在街頭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的退休男子,涉於前年及去年不同日子在大圍、旺角及中環演奏,遭控7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及無牌籌款傳票控罪。被告不認罪,今(2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進行第三次審前覆核。案件排期至5月15日開審,預計審期3天。控方指將有13名證人,包括兩名警員以專家身份就歌曲作供,以交代含意;被告則庭上稱其拉奏的歌曲是《願平安歸香港》,由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所唱。
被告李解新(68歲)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應訊,並需普通話傳譯。
控方指兩名警員將就歌曲作供以交代含意
控方指,上一次審前覆核時,裁判官下令控辯雙方今天處理承認事實。她指被告現時不爭議當日片段及照片的真實性、其身份以及案發時沒有牌照等事項。被告確認同意,並簽署同意事實。
控方續指,控方現時只需傳召13名證人,當中包括一名街外證人及12名警員,其中二人會以專家身份就被告拉奏的歌曲作供,包括交代歌曲含意等等;另會播放約52分鐘的現場片段,被告沒有警誡供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