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2025年香港預測的空氣污染分佈圖(二氧化氮)(來源:空氣質素指標檢討小組文件)
香港的空氣質素指標一直落後於世界衛生組織水平,近日政府提出修訂,輿論焦點主要集中於放寬污染物超標次數及不收緊臭氧水平,但完全忽略當中一項更重要的議題,就是空氣質素指標、環評及基建項目之間密不可分的關係。
故事是這樣:表面上看,是否收緊空氣質素指標是科學決定。正如明報社論形容,雖然政府難逃「自欺欺人」、「刻意降低門檻」的指控,但大體上並沒有質疑背後的假設─我們應該按照香港的實際情況,訂立一個恰當標準,分別只在於訂的標準高低而矣。
我並不完全反對這種看法。不過就我在專家小組聽到的政府回應,似乎他們考慮的,不單只是追求「達標至上」的問題,而是有關的修訂,是否會令到香港未來的基建發展受到阻礙。
假達標 環評削足適履遷就發展項目
讀者必須了解的背景,是在香港進行任何覆蓋一定面積的工程,都必須依據法例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然後有關報告必須得到環保署署長的批准,方可以進行工程;環境影響評估內其中一個必須達標的項目就是空氣質素,有關水平正是依據空氣質素指標來釐訂。因此,空氣質素指標收緊到哪一個程度,將會直接影響到(現在以至是將來)香港的基建項目,是否能夠通過環境影響評估而展開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