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三項控罪罪名成立。記協發聲明指黎智英在內的《蘋果日報》管理層及編採人員一直還押至今,當中有人因從事新聞工作而身陷囹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回應裁決的時候點名反駁記協,指「無公信力嘅記協」竟稱有人從事新聞而身陷囹圄:「連自己執委嘅名單都唔敢話俾人聽,我唔知係咪執委入面同以前一樣,主力都係嗰啲外媒嘅人,主力都係一啲所謂嘅自由媒體,甚至可能根本就唔係記者。」他強調今次判決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港人擁有受《基本法》、《香港人權法》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傳媒亦必須遵守特別責任及義務,包括保障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係佢(黎智英)利用新聞作為幌子,作出危害國家安全嘅行為。」
鄧炳強下午在政府總部見記者,表示歡迎法庭定罪裁決,指法庭裁決已清楚說明,任何企圖危害國家安全人士,都必然難逃法網:「無論佢哋點樣狡辯,事實同埋證據喺法庭面前都會不攻自破。」他稱法庭審判必定會揭露所有真相,稱在早前審訊中,庭上證據已清楚顯示案情的嚴重性,包括控方的海量文字、影像及證人證據,均將黎智英參與策劃、組織及發動一系列暴亂惡行的主導角色,明顯地向社會展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