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傳媒工會、組織及機構,今日(3月5日)就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的《公開資料》諮詢文件,提交意見書(意見書),提出多項建議和回應。傳媒工會及組織均認爲,政府應盡快訂立一套全面的《公開資料法》,並建議成立一個由專業人士領導和有獨立執行權力的資訊專員公署。
法改會轄下的公開資料小組委員會於去年12月推出《公開資料》諮詢文件,邀請公眾提出意見,儘管公眾要求延長諮詢期,但法改會仍然維持三個月的諮詢期,諮詢期並於今日屆滿。意見書批評,諮詢文件將現行的公開資料制度形容為「有效」和「符合成本效益」,但觀乎投訴的數字連續4年錄得新高,可見上述對公開資料制度的形容實為誤導。
過去曾有記者引用《公開資料守則》,花數百天向公共機構索取關乎公眾利益的資料,甚至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均不得要領。公職人員無視申訴專員命令的情況亦時有發生。小組委員會卻正提出一項很大程度反映現行《公開資料》制度的立法建議。
傳媒工會、組織建議成立一個由專業人士領導,有獨立執行權力和清晰權責的資訊專員公署(Information Commission),負責監察各公共機構實施法例的情況。公署應由一個獨立和有充分代表性的機構監督。
意見書其他內容重點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