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施政報告》宣布簡化飲食業發牌制度,把「先發牌、後審查」專業核證制度的適用範圍擴大至普通食肆;以「綜合許可證」涵蓋多種限制出售食物;以及為農場訂定較寬鬆的牌照條款兼售簡單烹調的農產品,以及以電子方式發出所有食物業牌照等。環境及生態局今早向立法會一委員會交代進展,當中採用專業核證制度的申請,最新數字只錄得13宗,對比每年逾千宗申請佔比極低。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指推行為時尚短,當局會密切留意。
專業核證制度方面,食環署去年3月1日起以小食食肆及食物製造廠牌照為試點,申請人可委聘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證明已履行全部發牌條件後便可發正式牌照,較一般程序快兩星期。當局已將制度由今年2月1日起,推展至普通食肆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