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場僅歷時2分多鐘、核心交鋒更只有短短30多秒的言詞衝突,卻最終演變成一宗將記者送進監獄的案件。
2022年9月,香港記者協會前主席、時任《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陳朗昇在旺角麥花臣場館外準備採訪一場超過100人參加的特別業主大會時,遭警員截查。雙方因出示身份證與警察委任證的問題發生爭執,這場短暫的衝突導致陳朗昇隨後被控「阻差辦公」罪成,並被裁判法院判處即時監禁5天。陳朗昇不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惟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王詩麗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訴陳朗昇》[1]一案中,正式駁回陳所有上訴,下令其必須即時服刑。
此裁決一出,隨即引發了傳媒界與社會輿論的強烈震動。到庭支持陳朗昇的現任記協主席鄭嘉如表達了極深切的失望,她一針見血地指出,整個截查的核心交流僅30多秒,上訴法庭及原審裁判官卻認為陳朗昇重複發問以確認警員身份是不合理的。鄭嘉如質疑,市民或記者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內,根本無從判斷多少次發問才算「過多」,而記者此舉僅僅是在嘗試保障香港《基本法》及人權法賦予的採訪權,以及確認執法人員身份的權利。根據記協的紀錄,陳朗昇已是2019年至今,香港第20名因新聞工作而面臨監禁的傳媒人。這項判決無疑對日益脆弱的新聞自由帶來了沉重打擊,也令公眾不禁反思,當公民與執法者權力交鋒時,法律是否已向公眾徹底關上了保護的大門。




